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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硒都门球

请网友们评判(四):是据理力争!还是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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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9: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乡快乐人 发表于 2013-11-16 11:29
  除了想不到的幸运球外,裁判的判决有时也是很幸运的,比赛场上常发生的幸运事,谁幸运谁可能胜,胜者欢 ...


         谢谢评判!这虽是门球的一大“魅力”,但也是门球的一大悲哀!

点评

精辟!  发表于 2013-11-17 08:23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9: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利川晨曲 发表于 2013-11-16 13:48
说明:一、门球规则确实有些条款不够科学,有进一步修改的必要。
            二、有些裁判对规则的理解上 ...


        谢谢评判!只要规则拿得准,就不怕被“妨碍比赛”。有理而忍气吞声者,是软弱无能的表现!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9: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剑客行 发表于 2013-11-16 13:49
有理有据有事例,说的容易,做起来难,还是忍了吧!


           谢谢参加评判!
       如果发现裁判错判、漏判,只要有理有据,做起来应该不难,为什么要忍气吞声?
       只要规则拿得准,就不怕被“妨碍比赛”。有理而忍气吞声者,是软弱无能的表现,更是对犯错者的姑息。“忍”的观点绝不应提倡!
发表于 2013-11-16 19: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3-11-16 19:52 编辑

你已经告诉了大家应该:是据理力争!而不要怕“妨碍比赛犯规”,若怕,你就吃亏了!所以,不要:还是忍气吞声?
   四例说明白了两个理由,狂总版都开囗了,我就不说了!
  


点评

感谢你的鼓励!  发表于 2013-11-17 21:03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19: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飘逸 发表于 2013-11-16 14:10
同意楼主意见。如果自己确定了就要敢于申诉,但也要注意尺度和方法,如平时玩,在据理力争无效的时候可以暂 ...


          谢谢你参加评判并同意我的观点!
         所谓据理力争,当然指的是正规比赛,有理是前提,力争是因对方固执或裁判一时糊涂。力争是讲道理,不是无理取闹,但不是软绵绵。通过据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比后来“道歉”强之百倍!
       平时玩,不存在据理力争。你说得对,大赛的糊涂裁判员只是极个别,但有时个别人却偏偏犯下了不应该出现的影响很大的错误。
发表于 2013-11-16 20: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3-11-16 20:36 编辑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11-16 19:59
谢谢你参加评判并同意我的观点!
         所谓据理力争,当然指的是正规比赛,有理是前提, ...


建议:门球裁判员实行《扣分制》.
      其一,裁判员每年要注册的,每个注过册的
       ①一级裁判员都获得十二分;
       ② 国家级的裁判员都获得九分;
       ③国际级裁判员都获六分。
  其二,裁判员要有惩罚;
       ① 对参加县级比赛的二级裁判员计二十分,每次出现问题,用“细则”进行考评,受表彰者不扣分。受批评者按照“细则”扣分;
       ②参加地市级的一级裁判员计分十二分,每出现问题,用“细则”进行考评,受表彰者不扣分,受批评者按照“细则”扣分;
       ③参加省级的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计九分,每出现问题,扣三分到五分;
       ④ 参加全国赛的一级以上的裁判员,出现的问题不能逆转的全部扣完。
       其三,存在问题出现恶劣行为的停止三年参赛资格,或永不录用。
  有杀头的惩处就有清明的《包公》,让那些混进门球裁判队伍的人靠边休息!行吗?

点评

感谢评判! 你的“奖惩”办法很好,只可惜难以贯彻落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17 21:07
门球裁判员成了豆腐掉进灰里,打不能打,拍又不能拍,只有睁大眼睛看着他们违非了?  发表于 2013-11-17 08:14
好!支持!!!  发表于 2013-11-17 07:20
不能靠边站,就这样门球队伍,门球人还大量缩减,再靠边站打门球人就更少了。  发表于 2013-11-17 06:45
发表于 2013-11-17 08: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大闹赛场的运动员你制不了,对在场上制造停赛,矛盾的裁判员还重用,看来中国门球该到寿终正寝了!哈哈,中国人治不了中国门球赛场上的矛盾,真的去卖红薯吧!可悲呼?

点评

不悲观,中国门球照样有人打,卖红薯也可以赚大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17 21:12
发表于 2013-11-17 09: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完全同意硒都门球老师的意见。是据理力争!不能忍气吞声!
特别是参赛者,不要怕“妨碍比赛”、更不要被“妨碍比赛”吓倒。我在门球培训班上就是这样强调的,出事未解决前要强调“稍停”,解决问题后再继续比赛。这叫事发当时处理问题。否则忍气吞声、高姿态…,对门球的发展提高都不利。
发表于 2013-11-17 09: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运气,白球输在裁判的手中,如果換上一个慬规则的裁判不会如此吧,运气的好坏就是这样。

点评

谢谢参加评判!  发表于 2013-11-17 21:48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7 10: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3-11-16 15:07
1,打球者,特别是队长、教练,必须精通《规则》,发现问题才能及时提出。如果事后诸葛,为时已晚,于事无 ...


           感谢你参加评判并提出不同的意见!对于你的意见,我谈点我的认识,供参考(蓝色字):
          队长、教练,必须精通《规则》,裁判更应精通,才能公正执裁。——毫无争议。赛场询问(2)规定询问只限于事发的当时,裁判员解答后,不得追问。——规则的规定。可见您的提法不符合规则规定,即使是在有理的情况下也是违规的,裁判员可按认定的其他违规言行判妨碍比赛言行。——规则虽有此规定,但规则并没有“即使是在有理的情况下”追问“也是违规”的规定。如果按你的推理,规则规定的“对裁判的失误,及时发现,及时纠正”(41页),你怎么发现、怎么纠正?我的提法,就是为了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我们要的是比赛的顺利进行,不要的是事后于事无补的“赔礼道歉”。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您的案例都有理,如果允许力争,无理也力争怎么办?因此还是要服从裁判。——无理就不是“力争”,而是取闹,取闹则按真正的妨碍比赛处理。有理有据的力争,为何不可!一味的服从裁判,是‘奴性’的表现,难道门球比赛不讲公正、不讲原则吗?那岂不成了“你说是就是,不是也是;你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这样,天下就成了不讲理的天下了!这当然也要求裁判员精通规则,公正执裁,尽量减少失误,虚心听取询问,认真回答,错了要勇于及时纠正,并赔礼道歉。坚持错误的裁判和黑哨必竟是少数,对漏判、错判应有严格我说的管理体制,给予处罚,直至禁裁
       门球比赛,我们要的是公平、公正,是把错误纠正在萌芽时好?还是任其错下去,再事后道歉好?我相信前者是正确的!

点评

说得有理。支持!  发表于 2013-11-18 17:21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7 10: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小艳 发表于 2013-11-16 15:44
据理力争,首先要把规则学通,能说服裁判,他糊涂。教练叫停你可以申请组长来评判。真得不能忍。有的裁判认 ...


         同意你的观点,但教练无叫停权,可以据理力争!
发表于 2013-11-17 12: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楼主和好几位网友都不愿意从修改规定上下手解决问题。
靠呼吁大家学规则,裁判要东规则,能解决问题吗?

点评

看来楼主和好几位网友都不愿意从修改规定上下手解决问题。 靠呼吁大家学规则,裁判要东规则,能解决问题吗? 老师的意见有道理。规定是人执行的,但如果被裁判念歪了“经”,规定再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17 22:06
发表于 2013-11-17 14: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据理力争!不能忍声吞气。
发表于 2013-11-17 15: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教益.应据理力争!
从总体来看,不论哪个层次的比赛,裁判员的配备都十分重要,关乎赛事的顺利和圆满;相应地,参赛人员(尤其是教练员和场上队长)应做到熟知规则,否则有吃亏可能.
            例:一市级赛事决赛阶段,双方战平,一方多柱,另一方单人高分.赛毕核对成绩,裁判员有意无意偏袒多柱的东道主队,宣布多柱队胜.负队其他人员对规则不甚了了没吱声,幸亏队长系知晓规则的裁判人员,当即提出异议,才未被糊弄而吃大亏(总台仔细核对的可能性小).

点评

感谢你“应据理力争”的观点! 当然,力争者必须是精通规则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21 20:59
发表于 2013-11-17 18: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客户123 发表于 2013-11-17 09:15
我完全同意硒都门球老师的意见。是据理力争!不能忍气吞声!特别是参赛者,不要怕“妨碍比赛”、更不要被“ ...

说得好,挺你。支持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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