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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胡杨

征集“规则研讨”版块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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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5: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杨 发表于 2014-2-7 08:44
应网友要求,转发第二期“规则探讨”稿件(之一)

有关出界球的修改建议贾本国 (河北滦南县)

我感觉文章中的第1、2两条建议有点行不通,先看这二条建议: 1、撞击对方球后,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则为闪击犯规,应停杆,将他球放出界处边线(球的投影压线),为界内球。
  2、用对方球或本方球闪带他球,若中,则弹球(被闪击的他球)和靶球(被闪带的球)的移动都有效,不中,若弹球出界,则按上述第1条闪击犯规处理。
按这两条规定,试想一下,谁还敢闪带对方球?即使闪带中了,把对方球闪带出界又有何用,结果还不是犯规吗?(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则为闪击犯规)况且被闪带出的球还要放在边线为界内球,就是说即使将对方球闪带出界也没有意义。不敢闪带了对方球,就没有闪带观赏性,更不会出现文章中所讲的“能促使闪带技术的进一步提高”,若如此,闪带的观赏性就只能成为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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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去试打一段时间感觉可能会有变化。  发表于 2014-2-21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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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5: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门柱 发表于 2014-2-21 15:07
我感觉文章中的第1、2两条建议有点行不通,先看这二条建议: 1、撞击对方球后,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 ...

我感觉文章中的第1、2两条建议有点行不通,先看这二条建议: 1、撞击对方球后,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则为闪击犯规,应停杆,将他球放出界处边线(球的投影压线),为界内球。
  2、用对方球或本方球闪带他球,若中,则弹球(被闪击的他球)和靶球(被闪带的球)的移动都有效,不中,若弹球出界,则按上述第1条闪击犯规处理。
按这两条规定,试想一下,谁还敢闪带对方球?即使闪带中了,把对方球闪带出界又有何用,结果还不是犯规吗?(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则为闪击犯规)况且被闪带出的球还要放在边线为界内球,就是说即使将对方球闪带出界也没有意义。不敢闪带了对方球,就没有闪带观赏性,更不会出现文章中所讲的“能促使闪带技术的进一步提高”,若如此,闪带的观赏性就只能成为历史了。

我觉得您理解有误,二条建议是1,不能直接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则犯规停打,且被闪球放在出界点。2,闪带时只要闪中,则移动有效,出界也同样有效,成为界外球,不中则按1处理。此两条缺点是人们会减少远闪带,降低观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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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6: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4-2-19 18:12
本人只是简说“棒击”要比“闪击”好,可用捧击取代闪击那复杂过程,使规则瘦身易懂易明,并不是要 ...

      试看众多体育项目亦有其独有的特点,(以下列举都是除发球外),如足球,只能用脚踢,用手就犯规(守门员是必须的)。
    上面只能用脚踢是你91#帖的原话。如果只能用脚踢,则除脚以外,其他任何肢体都不能触及足球,否则就犯规。其实不是这样,足球运动员的很多部位都可触及足球!我的意思是:闪击不能取消,门球为什么不能用手拿被撞击的他球?
   
闪击,是门球运动的两大基本技术之一;闪击,有其丰富的内容;闪击,有很多精彩的亮点;闪击,有展现个人智慧的技巧;等等。总这,闪击,是门球的主骨架之一,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取消了闪击,门球的技术就只有单一的“击球”,会更好看吗!就发展了吗?
    门球运动本来就不复杂,若再过于简化,当人们感到其单调乏味时,则门球也就没有什么生命力了。
       门球,进入中国有多少年,闪击就存在多少年,人们玩闪击就有多少年。如果取消闪击,可能就会有不少门球人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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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7: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2-21 16:46
试看众多体育项目亦有其独有的特点,(以下列举都是除发球外),如足球,只能用脚踢,用手就犯规(守门 ...

       支持你的观点!现在球球双杆取消了,闪击再取消(或取消闪带),门球就不要玩了!没有意思了!!
     有人认为,只要有击球过门得分就行了,门球就好看了,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战术,若如此那还叫门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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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 取消闪击,门球的技术、技巧减少一半,这门球运动就更没有人看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2-22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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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9: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门柱 发表于 2014-2-21 15:07
我感觉文章中的第1、2两条建议有点行不通,先看这二条建议: 1、撞击对方球后,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 ...

      您去试打一段时间感觉可能会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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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9: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样很好,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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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9: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办法!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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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01: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4-2-22 08:11 编辑
胡杨 发表于 2014-2-18 08:33
请中山明老师针对“二、取消闪击动作,改为撞击球停稳在场内后,击球员再用球棒击打被撞他球打一次” ...


                              将“闪击”改为“棒击”的修改建议
      
     门球从日本传到我国已30年了,现在出现打球人年龄老化,队伍萎缩,人员减少情况,其原因多种(另谈)。但规则的繁锁复杂,群众看不懂,就是对有10多年球龄的门球人来说,对规则也有理解不清,比赛时经常出错,赛场上裁判员错判误判屡见不鲜。虽然规则修改多次,但国际规则基本原封不动。中国在2011年对规则进行改革创新,但只在得分上改进,还没有改变规则繁锁复杂难懂、节奏慢的难点,条文不少,“本本”加多、增厚。众所周知,无论是运动员、裁判员、讲解员,难点就在“闪击过程”与“闪击阶段”问题上。因此,本人建议把“闪击”改为“棒击”,理由及其操作如下。
     一:理由。
     1:门球的特点是“棒击”技术与技巧,而这种技术与技巧,是不需要借助任何物体来完成的,这才更体现出门球的特点和精准度、欣赏度,如远距离撞击、远距离擦球,窄角度过门、跳球、准确到位送球接球等等,门球应向着这方面发展迈进。
    2:纵观世界各种体育运动,都有它独特之处,如足球,主要是体现是脚法、头顶、身控技术,用手就犯规。而篮球主要是用手,用脚就犯规,网球、乒乓球、羽毛球,主要是用拍,也不需要借助手来进行,用手接球、手扔球就犯规。
    3:现在门球规则中,要加特别的规定是;“除有规定除外”,如果手、脚,以及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球体就是犯规。但撞击后又要用手拿,用脚踩,才可用棒击,而且要规定击出超10公分才算成功,成功后也不是最后成功,还要等被闪球停稳,自球不脱滑岀,才算不犯规,如果犯规了,又要按三个不同阶段放球处理,繁锁复杂,物以累赘。观众看不明白,就无观众,球员容易犯规,就心理有压力,裁判员难判就多争吵。
     4:门球本该除发球时用手外,用脚也是不允许的,但又偏来了个“特别规定”,可用手拿、用脚踩,这就与规则有相悖,真正名符其实的画蛇添足。如把“闪击”改为“棒击”,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二:“棒击”操作
     用“棒击”替代“闪击”,操作简单、方便快捷,条件与闪击一样,简说是球停稳后,被撞球不用手拿,只就地用棒击一下,球的移动与原用“闪击”球的移动同等看待,即可送过门,可送出界、同样可撞击其它球出界、可接球与利用它球,与闪击作用一样,然后续击自球。
     三:现场实践结果
     本人分别在泥土地场与人造草场进行多场试用情况如下:
      当我把情况介绍完后,10人中9人明白愿用棒击,1人不是太了解愿意用原有闪击,我就把他们分成“棒击”与“闪击”两队比赛,“棒击”队轻松愉快,快速进行,“闪击”队小心谨慎,慢步行进,场上形成鲜明的对比,好象是摩托车与牛拉车在场上比技,球末赛完,“闪击”队就提出也要“棒击”了。于是以后各队也用“棒击”,觉得快速轻松开心。在人造草场上更能体现出不同效果。
     四:“棒击”技术比“闪击”技术更高、更周密
     1:一般来说,在撞击时,包括擦击时,在确保不出界情况下,用“闪击”时,主要是考虑自球走向后的落位问题,因为被撞球要拿走,但“棒击”却要考虑到两球的走向落位问题,因被撞球不用拿走,就地棒击一次,可击过门,可撞、接球。然后续击自球也可过门,也可打其它球。这正象台球一样,既要使被撞球落袋,又要使自球走向最佳位置,以便更好使用下一杆。“棒击”具有台球的双向技巧技术。所以“棒击”方法更要比“闪击”精准、灵活多变,比赛快速,更具观赏性,完全有理由用“棒击”取代“闪击”,不妨各位试验下。
      2:要明确一点是,当撞击密贴时如何处理,根据2011规则,两球密贴处理原则,在用手拿他球时,只要手不接触到自球,自球如有移动不犯规,按此条例执行,在两球密贴棒击时,只要棒不碰到自球,自球移动不犯规,(如移动后对续击有利,自球要恢复原位)。
      我们在进行几场试验比赛中,大家非常轻松开心,有几位球友边打边开玩笑说,我们是在进行国际比赛呀!这话提醒我,很希望此打法也能提供到世界门联接纳。
                                   
                         广东省中山市张溪郑二小学教练    吴汉明
                                                                                                                       
                                                                                               2014年2月22日

门球比赛规则修改方案及其理由.doc

29.5 KB, 下载次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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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击后要考虑两球的走位难度加大了,击球技术要求更高了!  发表于 2014-2-26 22:30
此法很好。  发表于 2014-2-24 22:16
这种把设想变为现实的做法很好,本人支持。如果棒击能跟国际规则接轨,中国没有不执行的理由。  发表于 2014-2-22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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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05: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杨 发表于 2014-1-23 07:17
关于规则修改稿件,还有以下选题可供选用    ·我国门球规则的定位    ·如何通过规则修改,提高门球运动的 ...

此前,我已经谈到了对稿件的要求,即除了写出修改建议,还要写出修改的理由和可能引发的变化。总之是一篇可以刊发的稿件,而不只是一两条简单的修改建议。
胡杨主席可以放心,网上谈论并要求修改规则的门球人多得是,撰稿者会更多,恐怕到时您审稿都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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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05: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4-2-22 01:06
将“闪击”改为“棒击”的修改建议
      
     门球从日本传到我国已 ...

这种把设想变为现实的做法很好,本人支持。如果"棒击"能跟国际规则接轨,中国没有不执行的理由。

点评

您的观点正确,应该支持!  发表于 2014-2-22 17:43
见解极高!正合本意,世界之意。  发表于 2014-2-22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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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13: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翠屏绿叶 于 2014-2-22 13:03 编辑

胡杨老师您好!您的《征集“规则研讨”版块稿件 》很好。能广泛地听取门球人的建议。谢谢胡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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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17: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4-2-22 17:24 编辑

                                      100对1000

       本人作了原始的统计,在规则书中,对闪击的表述用了1330多个字,并附有多张图才能表达,现本人用“棒击”试述,只用了103个字就可表述出来,或许有表达不尽的地方,试供网友参考,而且“捧击”在比赛中比“闪击”省时、轻松,节奏紧凑、大大加快。
      一:棒击权
      1:有效撞击他球后,自球与被撞球停稳在场内,可获得对被撞球棒击一次权,其移动有效。
      2:撞击数个他球,获得与留在界内他球数量的棒击权,棒击顺序与撞击次序无关。
      3:待所有棒击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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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将棒改成槌。  发表于 2014-3-6 15:52
坚决支持吴汉明的改革建议。 规则修改,必须站得高看得远,睿智勇敢,必须有创新精神。不能以某种“技术”的存废作为取舍的标准,某种技术和整个规则相比,微不足道,也不能以接轨为挡箭牌,如果强调接轨,就不该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2-22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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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18: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胡掦老师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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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18: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4-2-22 17:22
100对1000

       本人作了原始的统计,在规则书中,对闪击的表 ...

坚决支持吴汉明的改革建议。
规则修改,必须站得高看得远,睿智勇敢,必须有创新精神。不能以某种“技术”的存废作为取舍的标准,某种技术和整个规则相比,微不足道,也不能以接轨为挡箭牌,如果强调接轨,就不该有自己的规则。门球规则修改不能“接鬼”,要“接神”,就是和“神”接近,神在群众中,时髦名词叫接地气。像吴汉明这样的门球人,全国不多,他能培养出那么优秀的球队,没点“思想”是不可能的。
本主体贴本身就是“接地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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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19: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门柱 发表于 2014-2-21 17:54
支持你的观点!现在球球双杆取消了,闪击再取消(或取消闪带),门球就不要玩了!没有意思了!!
...


          你说得对!
        取消闪击,门球的技术、技巧减少一半,这门球运动就更没有人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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