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 发表于 2014-2-7 08:44 
应网友要求,转发第二期“规则探讨”稿件(之一)
有关出界球的修改建议贾本国 (河北滦南县)
我感觉文章中的第1、2两条建议有点行不通,先看这二条建议: 1、撞击对方球后,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则为闪击犯规,应停杆,将他球放出界处边线(球的投影压线),为界内球。 2、用对方球或本方球闪带他球,若中,则弹球(被闪击的他球)和靶球(被闪带的球)的移动都有效,不中,若弹球出界,则按上述第1条闪击犯规处理。 按这两条规定,试想一下,谁还敢闪带对方球?即使闪带中了,把对方球闪带出界又有何用,结果还不是犯规吗?(不得将对方球闪出界外,否则为闪击犯规)况且被闪带出的球还要放在边线为界内球,就是说即使将对方球闪带出界也没有意义。不敢闪带了对方球,就没有闪带观赏性,更不会出现文章中所讲的“能促使闪带技术的进一步提高”,若如此,闪带的观赏性就只能成为历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