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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违例对于保证比赛的及时、顺利、有节奏、高效率的进行及制止消极懈怠、拖延时间从中获利等不良行为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引用网友军旗老师的观点:“正式比赛,10秒执行不力,多数人责怪裁判员‘不认真’,其实,您认真的想一想,他再认真、默记的再准,他的判罚有权威吗?没有!于是,就‘默而不记’或‘计而不判’,以求平安。谁会为腐朽落后的制度去殉葬呢。我认为这是对落后的默记法的无声抵制”。
所以我认为,要想彻底改变10秒执行不力的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去改进:
一是改规则。由每场30分钟,改成打轮次(4轮或5轮)。这样就不怕你慢,不怕你拖延时间。优点:1、裁判员不再为10秒违例而纠结于判还是不判;2、队员也不会因10秒违例而仓促出手或故意拖延比赛时间;3、这更加适合以老年人为主的康乐型门球。不足:1、时间不好控制,不利于大型比赛的组织;2、比赛的节拍变慢;3、与鼓励进攻、争取高分的竞技型门球向违背。不利于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竞技型门球的发展。
二是改变裁判方法,使10秒违例的判罚具有可操作性。我们可以借鉴篮球比赛中的24秒的计时方法,增加一名10秒计时员或由记录员兼职,专门对10秒违例进行计时和判罚(或研制一款能语音报时的钟表,由计时钟报8、9、10、10秒违例)。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前25分钟从宽判罚(只要队员不是消极懈怠或故意拖延时间),留给主裁判自由裁量权(篮球比赛中的3秒、5秒、8秒违例由裁判员读秒判罚)。到最后5分钟时从严判罚,采用10秒计时钟,由计时员判罚10秒违例。这样既维护了规则的权威,也体现了宽严相济,也符合“规则无情人有情”的门球精神。
改规则很难,改裁判方法相对容易,我更倾向于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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