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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4 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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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一笑 发表于 2013-4-21 13:26 
战至中局, 二门附近有3、5球且靠边,还有6、7、8球散落各相距约1米。4球界外。
3球起杆撞出5球,用 ...
一般情况下触移动球犯规,自球拿界外,被触他球放在触球位置即可,但此案与一般触移动球大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3号是故意触球将欲出界的自方球阻止于界内,这种行为属于妨碍比赛言行中的有意破坏场上局面 的行为,安裁判法第三章、四、(二)、3、有意破坏场上局面,给予直接判罚,按规则第19条、追加取消5号击球权 的处罚。
这样判罚,红方就没有在这次故意犯规中获得不正当的便宜了。
此帖有几个问题:
1,按规则第19条、追加取消5号击球权 的处罚。但是 19条没有任何允许株连处罚其他队员的条款,判❺出界毫无根据!
2,安裁判法第三章、四、(二)、3、有意破坏场上局面,给予直接判罚。
此处的直接判罚是指不必经过第一次警告,再次才停止.....,并不是裁判法要求按规则19条判决。
3,裁判法是程序性的,它指导裁判员工作,它并不是规则的补充,所以讨论规则的问题时,提出裁判法里的条文作为根据是没有意义的。
例如,裁判法告诉你裁判如何站位,但是站错了也不是裁判无效。
又如:裁判要报8,9,10秒,但是没报照样可以据规则要求做出最终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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