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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17: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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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4-12-7 19:03 编辑
我们在江西上饶全国新规则第一时间培训,关于球撞柱得分的解读就是“球撞柱得分,即使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后与中心柱贴靠,也得是球撞柱得分,”
以上是范晓东老师引用培训得出的结论:即使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后与中心柱贴靠,也得是球撞柱得分。此话一点都没有错误,是很正确的,没有异议的。但是,我们怎么理解“球撞柱”啊?就楼主题例来说,如果②球撞击中柱使其⑨球离开中柱,那就是柱撞球,不是球撞柱,现在楼主的题例是②球直接撞击了⑨球,使其⑨球离开中柱的。⑨球原本与中柱是接触的,只要是有效移动就是⑨球触及了中柱,即球撞柱,所以得分。把原本与中柱接触的已过三门的球产生球撞柱理解成必须向柱方向移动才是球撞柱是错误的。球球事先接触,已过三门的球与柱事先接触,我们把球当成“物体”,自球不受方向性限制的有效移动,即为撞击;我们可以把柱也当成“物体”,该球不受方向性限制的有效移动,顺理成章的也为撞击(中柱)啊。为什么要产生异议啊!
洛阳老关老师解答得清清楚楚。而且,他也请教了关键和周正老师,两位权威专家都赞同洛阳老关老师的判定。我希望范晓东老师再细细思考,理顺思维,再给我们一个答复,期盼本案例能够得出一个确切的答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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