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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8 21: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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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3-9-19 07:42 编辑
门球万岁 发表于 2013-9-15 22:15 
规则允许闪击时重新改踩的呀,规则也没有重新改踩时必须拿起他球后抬脚改踩的规定。
一:任何规则或法律,都不可能把犯规和犯法的行为写尽,但未写尽的东西并不等于是不犯规和不犯法的,这我们应该明白。
二:闪击过程中有三种情况是允许的;1:先捡他球后踩自球。2:先踩自球后捡他球。3:同时踩住自他球。以上三种情况都有一个条件是,不是手执住他球,就是脚踩住自球,或脚踩住两球,在改踩改放时也有一个条件是;脚未踩住自球的情况下,拿球的手不能触及自、他球,这就很明确指岀;在脚未踩住自球的情况下,手必须是要拿住他球,如手不是拿住他球就不可能出现手触及自他球的现象了。从这情况表明;手和脚不能全空,不是手拿球就是脚踩球,手和脚是不能全空的。
三:由于手已检过了球,脚又己踩过了球,现在手又离开了他球,脚又离开了自球,(等于自球和他球都接触后离开手和脚,摆在地上,再踏上或再捡球,这等于触及了场内静止球。这与撞击过的球不能再撞击,击过的的球不能再重击一样道理。
四:由于手没有拿住他球,踩球脚只是微微抬起很短时间再踩下,我们不论他抬脚是抬高或是抬低,时间是长或短,都是脚离开了球,上面本人已讲过,如果这不算犯规的话,手捡他球后放下离开他球,在10秒钟内连续抬脚踩球10次犯规吗?我想谁当裁判都会判是犯规的。10次与1次是同样的道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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