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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3-4 17: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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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已多次讨论,再无讨论的意义了!
这个问题,关键老师在2011年第七期《门球之苑》“有问有答”栏目,已点名(硒都门球)批评我,说我和有些人“抠字眼”、“钻牛角尖”,“明明知道规则的原意并非如此,却硬要按文字的含义去那样理解”,“误解”了《规则》的原意!
按《规则》的文字理解,汉玉灵芝的意见对。
按王老师的意见,现在都是这样执行的。
《门球之苑》上专家的解释,虽然不合法,但已成定论。因为人们已习惯于屈从权威,承认了专家可以凌驾在《规则》之上。这样的结果,是中国门协不作为、宠出来的。
目前作为权宜之计,可暂按专家的解释执行,虽然这样做存在着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但毕竟专家们才更明确规则要表达的本来原意。
门网的作用,就有讨论规则一项内容。多次讨论都没进行到底。本人发帖就希望进行到底。
而且以往讨论,以屈从权威为结局,这太滑稽!?本人只服从真理,绝不屈从权威。解读錯了就是錯了。按规则的规定裁判就是!反而“暂按专家的解释执行”这就是“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太荒唐了!网友们,不能这样!至少心里要明白孰是孰非,不能被人耍而不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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