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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08: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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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21-3-4 08:42 编辑
按现在规则撞击数个以上球时,只能先闪击或暂时移开有接触的球,但按合理性,应是有撞击的球都应允许暂时移开才合理,理由是:
一,撞击了两个球或以上,虽然都没有密贴,但几个球都在自球附近周围,如捡那个球时,其它球都会妨碍到闪送过门或闪送方向。
二,撞击几个球在自球附近时,不单会影响到最佳闪送方向,也会影响到踩球的。
三,一门前的其他球都可以允许移开,为什么撞击了的球不允许暂时移开?
四,放在界外的任何球,如击球员认为有妨碍击球时,都允许暂时移开,有什么理由撞击了的球(迟早都要检拾的)而且有妨碍闪击、闪送、踩球情况不允许暂时移开? 所以本人认为,凡撞击过的球,如击球员认为有妨碍踩球、闪击、闪送的,都应允许暂时移开才好。
修改规则就是要修改那些不够公平、不合理与一切不适合比赛的方面,才能使更多人参加,使参加者更认同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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