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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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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的说,您是当执甲裁,您能够回答我如下问题吗?
1、您会主动说这是“同时”发生的事件吗?
2、您的目视能够确切地认定是“同时”吗?
3、如果您宣判:撞击4号,4号二门得分;犯规!有谁可以质疑您错判或是偏袒吗?
4、如果您宣判:犯规!④球、⑤球复位,自球拿出界外。又有谁可以质疑您错判或是偏袒吗?
5、从理论层面讨论,硒都门球老师已经阐述很清楚了!从规则判罚的精神(没有直接条文)的角度您也谈了很多。但是,这只是一种从体育竞赛精神而人为的认定。如果门球规则规定,犯规的同时或以后产生的移动无效。您的判定就是有依据了,没有人不认可了。规则规定,总台宣报“比赛时间到”的到字的“同时”主裁呼号有效一样,也没有人不认可。
假如(也可能)我们的专家就如同您那样给出解答与判定。
下面我把楼主的题目改变一下:
③球擦撞⑤球,近二门,闪送⑤球至二门前并停在与④球相距3厘米处,拟撞击④球闪出界外,自球进门再给⑤摆门后双杆。没想到续击时,同时撞击了④、⑤球,使其④球出界;⑤球移动到二门左侧没有进门的角度,自球顿在二门前。
裁判员没有偏袒的心里,只是认定同时撞击都是有效的,所以,就宣判:(撞击4号)4号出界,犯规!将⑤球复位,③球拿出界外,④球摆放出界处10厘米处。
此时,白方教练员立即询问裁判员是否“同时”撞击这两个球,裁判员回答“是”。白方一定不会服从裁决,甚至会闹事!(因为《门球之苑》专家解读是撞击无效,④球应该复位)!赛场上以裁判员宣判为准,将是一句空话!
如果专家解读认定此种“同时”,如何判定均可。裁判员的宣判就无人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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