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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赵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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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老李侃门球》(连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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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16: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7-14 16:46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八十
                                                     想和《门球周刊》的老总和编辑们聊聊(二)
           老李:老张啊,咱们还接着上回的聊吧?该说第四个问题了吧?
           老张:好,咱们就接着上回的往下说。前面咱们说到了有关是否办成双周刊;要有新意和突出改革创新、大胆探索的内容。下边的第四个问题我想谈谈如何充分体现“多元化”。
           老李:什么“多元化”呀?
           老张:从大的方面讲,当今世界是多元化的。你看:奉行什么制度的国家都有,但是大家和睦共处、友好竞争、共同发展从我们国家的情况看,各种所有制的经济齐头并进、互为补充、深化改革、各显神通,也是一个多元化的体制。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 —— 实现中国梦!所以说,多元共存、多元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流,是人类的共同理想。我认为:门球运动也应该而且必须体现这一符合时代潮流的理念。
           老李:那门球运动怎么体现多元化的理念呀?
           老张:总的来说就是要允许、提倡不同观点和见解之间的相互交流碰撞、切磋探讨、公平竞争。
           老李:能说的再具体点儿吗?
           老张:我随便举几个例子吧,比如:
都说中国门球目前的现状是“带死不活、无为无位”。那我们能不能、应该不应该好好地探讨一下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呀?是不是更应该好好地想办法改变这种现状,扭转这种局面呀?
           老李:是啊,总是这么凑合、对付……不是办法。正如咱们前边儿曾经谈到的,总不能忍心看着咱们的门球运动就这么“自生自灭”吧!我认为门球报刊应当担当起这个重任,应当积极主动地引导大家来探讨这方面的问题。虽说这类问题比较“大”,比较“难”,只要大家解放思想、畅所欲言,特别是门球界的上层机构、主管部门、专家学者都能积极参与,总会有所收获。
           老张:你这个观点我非常同意。门球报刊敢于挑头儿干上层机构、主管部门、专家学者能够放下身段参与其中广大的门球爱好者解放思想、畅所欲言……,肯定能够取得比较满意的效果。但是当前难就难在哪家门球报刊敢于挑这个头儿那些上层、主管、专家学者有没有这个胆识和风度至于基层的门球人,我看没有一点儿问题。因为他们早就在忧虑、困惑、琢磨、思考这些问题,愁的只是“有话没处说,说了没人听”!
           老李:这就是典型的“位卑言轻”啊!
           老张:好啦,接着说下面的吧:
             关于“群内热”“圈外冷”的问题。
           老李:什么“群内热”  “圈外冷”呀?
           老张:你看啊,门球运动在中国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了在门球爱好者的群体当中,一年到头这个赛那个赛接连不断,好像搞得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当然,就各地的实际情况看,也是冷热不均的。有的地方搞得不错,有的地方就很一般,还有不少地方始终就是无动于衷。这就是我所说的那个“群内热”“圈外冷”。现在的问题是应当好好分析一下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老李:我记得上回咱们聊那个“荣誉”级别裁判员的时候,提到过这个问题。好像一是门球运动的外在形象不太好,让外人看了不喜欢,都想“避而远之”躲着走二是《规则》的繁琐冗长、晦涩难懂和变幻无常。
           老张:我觉得那只是着重点出了那么两个问题,肯定还有多方面的原因。类似这些方面的问题,已经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但多年来从上到下,大家就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听之任之、无动于衷。
           老李:哎——,没办法呀!乍看起来似乎都是一些小问题,但它关乎着门球运动的前途哇!
           老张:行了,咱们就不再往深里说了。接着说我的下一个想法吧:
               先给你介绍一下有关校园足球的情况。我在一些资料上看到:截至2012年11月,校园足球国家级布局城市达49个,国家级试点县有3个,省级校园足球开展省份10个,省级布局城市68个。开展校园足球联赛的学校达到5084所,注册球员19万余人,足球人口超过270万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体系基本建成,年度比赛超过十万场。 前不久,国家发布了《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2015—2025年)》,有业内人士称之为校园足球的“2.0计划”。根据这个计划, 到2020年,全国校园足球定点校要达到2万所,足球人口要达到2000万人。而且规定了足球定点学校的标准是:这些学校都要有一块足球场,保障一笔校园足球教学、训练专项经费,配备至少一名专职足球教练,每周至少保证一节足球课。
         老李:看来国家对少年足球的发展,是下了真功夫了。咱们门球要是能赶上足球的一半儿,可就得烧高香啦!
         老张: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门球就不能像足球那样,名正言顺地进校园呢?你看人家: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层层落实,有人员、物质、场地和经费保障 ,每年都要搞四级联赛。向这样抓下去,他能不普及、不提高、不红火吗!
         老李:关于门球进校园的事,咱们廊坊市不也试验过吗。开始的时候叫得挺响,也热闹了一阵儿,可后来很快就无声无息了,看来还是行不通。咱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
         老张:这个问题,你从少儿门球队的情况就能看的清清楚楚。在小学阶段闹得挺热乎,而且也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随着孩子们年龄的增长,学业负担的加重,就不行了。要学习的科目多了,作业也大量增加了,这个负担就已经把他们压得够呛了。而且初中完了紧接着就是高中,这是决定能否考上大学的关键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未来的去向和个人的前途是第一位的,他还会把心思放到门球上去吗?这就是少儿门球短命的根本原因。可人家足球是奥运项目,是能为国家争光的,所以他就名正言顺、大大方方、理直气壮地进入校园,并能获得各级政府的支持。
         老李:行啦,别比啦,再比下去咱们的门球就没脸见人、无地自容啦!让我说呀,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关键是你自己争不争气、努不努力!虽然是一项社会化、大众化的健身体育活动,只要是真正用了心思、下了功夫、做了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关键就在于把门球定好位、找准方向、亲民务实、真抓实干、锲而不舍……,否则只能而且永远是“带死不活、无为无位”,甚至就是最终的“自生自灭”!!!
         老张:还有一个问题,以前咱们也提到过,那就是中国门球的体制、机制问题。这个问题确实比较大,也比较难,人们往往不敢也不愿意去触及它。但是作为门球界的专业性质的报刊,是否也把它视作“禁区”、“雷区”?能不能在这方面做些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呀?我觉得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应当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大胆尝试。
         老李:现在咱们国家的大部分体育协会,基本上都是挂靠在国家体育主管部门名下的所谓“行业协会”官派官办、亦官亦民,更有人将其称之为“二政府”。记得以前咱们谈到过这个问题,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些“组织”若不清醒、不改革、不变“身”,就会逐渐失去生存空间和生存能力。最近我见报纸上报道,广东省的足协就要与省体委彻底脱钩,撇清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理还乱的关系。
         老张:本来就应当这样,“官派官办、亦官亦民”的“二政府”肯定行不通、走不远、呆不住。好啦,这个问题就说到这儿,后面还有两个小问题:
            ★ 一个问题是门球报刊要“接地气”,这个用不着过多解释。从当前的整体情况看,绝大多数的门球爱好者,一是普遍文化程度较低;二是年龄比较大的占据多数。既然是要让这些人看的报刊,那么就得必须考虑到这些人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接地气”的意思就是:要让他们能看、爱看、想看、愿意看、喜欢看、看得懂。千万不能竟搞那些官样文章、官腔官调、不知所云、言之无物的东西。要特别强调一个“实”字 —— 实际、实在、实用。
            ★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要做到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我看到网上有一个网名叫“草原牧马”的网友,他特别善于写作和编辑《门球谜语》,而且很生动、很实际、很有趣。发到网上叫大家竞猜,好多网友回帖参与,还编出了许多新的门球谜语。还有的网友善于编写“门球对联”,也显得挺有意思。像这些内容,我个人认为都可以拿到门球报刊上发表。既然是一项为了快乐、健康、长寿而开展的大众化的健身体育项目,为什么不把它搞得五彩缤纷、生动活泼、球味十足、人见人爱呢!
         老李:我赞成你这个观点,把报刊搞得活一点儿好。毕竟你不是《人民日报》,不是《求是》杂志,要让不同的人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才行。
                你一定还有不少想和《门球周刊》的老总和编辑们谈的怎们样,今天的时间又差不多了吧?剩下的咱们下次再接着说吧?
          老张:行啊,那我就前边儿走了,先去买点儿菜。
          老李:好,路上慢着点儿啊,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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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篇已经转发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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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9 15: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7-19 15: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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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七篇
                                                     想和《门球周刊》的老总和编辑们聊聊(三)
       老李:老张啊,看看上回还有什么问题没说,咱们接着聊。
       老张:除了以上六个问题以外,我还想和他们说几件小事。
       老李:小事儿,什么小事儿啊?
       老张:一个是关于稿费的事。在这个问题上我一直是持这样的观点:老同志们之所以要写稿,大都是出于对门球运动的爱好和兴趣。是他们在平时参与门球活动的过程中看到、听到、想到了一些问题(按我自己的说法就是“喜欢瞎琢磨”)。一般人心里有了事、脑子里有了想法,总需要通过某种渠道加以宣泄和表达。所以说,大多数老同志写东西都是属于“有话想说、有话要说、直言不讳、一吐为快”。在本来文化程度就不高的情况下,却动起了脑子拿起了笔开始写作。无论水平高低、评价好赖,竟然能见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变成“白纸黑字”并公诸于世,无不感到心满意足、倍受鼓舞!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的辛勤劳动得到了认同和赞许,他们的劳动成果得到了承认和尊重对于这些很少动笔甚至从来就没有动过笔的老同志们来说,无疑是一种心理上的最大安慰和满足!我相信:在众多的老同志当中,没有人写稿、投稿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为了维持生活。真要是那样,靠这点儿稿费,早就饿成“干儿”了
             按理说,在各种报刊上刊登稿件,都应当给与作者适当的稿费报酬。但是在这里我要说,门球——从目前的实际情况考虑,应该而且可以例外!处理好这件事的关键是要做到“不回避、不隐匿、不逞强、不委婉”;“事先讲清楚、说明白”。比如,拟办报刊者可以直接了当地发表声明:“本报刊属于初创试办期,鉴于当前门球运动的实际和我们(即主办单位、部门、企业等)的经济实力,仅能给与稿件作者微薄的稿酬(或直接说明所有稿件拟无偿采用)”。我想,广大的门球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也不会因为你给的稿费少,或者根本就没有稿费而不积极投稿。相反,他们会更加信任你、理解你、支持你!
       老李:你这个观点对,老同志们写稿子,绝不是为了那点儿稿费,更不是指望把稿费做为自己的生活来源。我自己就有这样的感觉:不管好赖,动脑子写点儿东西,是一种最好的脑力劳动。人的脑子越用越灵,特别是年纪大了,千万不能整天无所事事,腿脚懒得动、脑子也懒得动,那样下去你就会老的更快!
       老张:为什么我要提稿费的事呢,就是因为联想到《门球周刊》在2012年前后的一段经历。开始的时候他们就承诺要按规定给文章的作者支付稿费,可后来一直没有兑现。而且在这个刊物停办以后,又几次在网上发布消息说:将对所刊用的稿件进行清理,并付给稿费。结果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我觉得这样做就不太好了。咱们办任何事情都要讲究信用,而且无论大事小事。俗话说“一言九鼎”,说了话就得算数才行,不能信口开河、言而无信!老同志们大都是在过去那种“老正统”的思想教育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他们最讲究的就是一个“诚”字,要老实本分、安分守己、说到做到、不放空炮!我觉得,这种信念永远不会过时,它是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石!
       老李:对,说了的就得兑现,不能让老同们有丝毫上当受骗的感觉,那样会失去信用的。
       老张:我的意思就是要提醒他们,无论什么事,不要轻易许诺!老同志们要求不高,你只要承认、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就行了,给不给报酬无所谓。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我希望《门球周刊》的编辑记者,最好能做到摸球杆、进球场、打门球,首先把自己变成一个门球人,这样对他们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好处和帮助。道理很简单:办门球刊物的人,理应懂得门球运动的相关知识。不要求你学的很精、钻得很深,起码有关门球技战术的一些基本知识应当了解。当然,从实际情况看,做到这一点可能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我觉得:事在人为。只要你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必要性,又想尽力而为、身体力行,就能逐步做到、做好。
       老李:对,你的刊物是围绕着门球作文章的,是为门球运动服务的,作为编辑记者如果对门球一点儿都不懂、一问三不知、外行话……那怎么行啊!
       老张:最后还有一个涉及到我自己的事儿,就是半年多以前刘会军(《中国门球网》的总版主)就打电话告诉我说:“你的《老张、老李侃门球》我已经推荐给《门球周刊》了,让他们每期刊登一篇。估计没有稿费,弄好了将来让他们帮你出一本书就是了”。后来一个姓王的年轻编辑给我打来电话,也表明了这个意思。我回复说:“我写的东西都很粗糙,能否采用,万勿勉强”。最近我还给《门球周刊》发了一个短信,询问他们“何时正式复刊?若用我的《老张、老李侃门球》从哪里取稿”。
       老李:那这么说《门球周刊》目前还没有正式复刊出版?到目前为止你还没有见到这个刊物?
       老张:就是啊,到现在还没有见到刊物。这倒不是主要的,我估计他们如果用我的《老张、老李侃门球》会从《门球百科》网站上下载。
       老李:你不是已经在《门球百科》网站上发表38篇了吗?我都看了。就让他们从那儿下载不就行了吗,你还省事儿了
       老张:不行啊。第一、《门球百科》上发表的比较早,特别是最初开始的时候,由于咱的电脑操作技能差,好多东西就是发不上去,干着急也没办法。因此造成文章里边儿有不少遗漏,有的缺少附图。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们真的想用的话,最好是我用邮箱重新直接发去稿件。
       老李:这倒也是,我就发现在《门球百科》上你发的前几篇里边儿,有的读着读着就前后连不上了,有的本来应当有附图,可怎么也找不到。
       老张:这是一层意思,另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我写的那些东西,里面有不少地方属于“指名道姓”地批评、责中国门球协会的内容。我怕他们出于某种考虑,进行必要的删改或“雾化、软化”处理。
       老李:你别说,这还真是个问题。你得为人家考虑、为人家着想呀!毕竟不同于咱们在下边儿随便闲聊天儿,口无遮拦、毫无顾忌、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你老是指名道姓地批评中国门协,我估计他们不一定敢用!我看就让他们根据需要去吧,反正是占很少一部分,不会破坏你整个文章的思路和要表达的原意。
       老张:可我的意见是:因为那都是在特定的年代、时间、环境里写的,可以说是历史的产物。我们应该承认并尊重历史,不能随便因时、因事、因人而变。你可以把自认为“不需要、不恰当、不好听、不顺耳、不合时宜、不便开口……的内容完全删除掉;也可以通过某种技法进行“雾化、软化”处理但事实总归是事实,历史不能也无法改变。所以我坚持:不能做任何改变和修饰,必须保持原封不动、原汁原味!
       老李:看来你是“立场坚定”!我估计这么一来,他们就不一定敢用你的稿子了。
       老张:那没关系,我早就决定了:写这个东西,对我个人来说,不是为了出书、卖钱、留名或什么其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自我欣赏!这就是我对门球的热爱,对门球的痴迷,对门球的留恋,对门球的欣赏,对门球的品尝,对门球的回味!
       老李:好,我欣赏、赞同你的观点。咱们既不是知识分子,又不是什么作家学者,更没有这方面的天赋,费劲巴拉写点东西能够供自己欣赏就知足了,不会也不应当有什么非分之想。
       老张:还得说是老球友,看来你理解我的想法。刚才在前边儿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吗,他们一表示想用稿的意思,我就立即告诉了他们:“我写的东西都比较粗糙”,能不能用,千万不要勉强!说实话,你要是跟我要堂堂正正的学历,我只有一个“初中”的毕业证书,高中还是在部队时“速成班”突击完成的。所以我说:咱们这些人写东西大都属于“有感而发、有话想说、有话要说、直接了当、一吐为快”,不懂什么文体、语法、遣词造句、形容比喻……之类的名堂。反正不管怎么说,我写的那些东西不能随意改动,必须保持原样、原汁原味儿。否则的话,你就别用!你嫌不好听,但我说的是心里话你认为不恰当,我是实事求是、有感而发。
       老李:行,我理解你老张的脾气和性格,我支持你的观点,同意你的做法。登不登、用不用,对我们来说都无所谓呗!
       老张:哎呀老李呀,你看,一聊起来就忘记时间啦。可不早了,今天就先到这儿吧?怎们样?
       老李:那好,等咱们下回再接着聊,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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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篇已转发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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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18: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7-24 19:07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八十八篇
                                                                  为《2015 门球竞赛规则》(电子版)配图
         老李:老张啊,怎么最近这段时间一直没见到你呀?又在家里忙什么哪?
         老张:这不最近《2015 门球竞赛规则》就要正式颁布执行了吗,网上学习议论得很热烈,但是正式的版本大家还都没有见到。虽然中国门协举办了全国性的学习班,但那都是国家级以上的裁判员可以参加。
         老李:怎么又修改规则了,咱们的门球竞赛规则也修改的太频繁了吧!好多地方还没弄明白哪,又换新的了!看来咱们是永远也跟不上趟儿啊!
         老张: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吗,《规则》的定期修改也是很自然的事。关键是咱们的修规方式方法有些问题。
         老李:什么问题呀?
         老张:我个人的感觉:一是匆忙。每次修规都显得那么心急火燎、匆匆忙忙,好像是在赶时间、抢进度。二是路子不对。以前咱们说过,国家的许多法律法规都是上上下下几经反复,人大数次讨论、修改,才能正式颁布执行。这里边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走好群众路线。可是我们的《门球竞赛规则》却不是这样,事先既不广泛征求意见,也不先拿出初稿让大家讨论,更谈不上几经反复了。每次都是集中那么5、6个人,短短几天时间的突击就完成了。我就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有关这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网上也提了不少哇!难道中国门协的头头脑脑们就看不见、听不到吗?!
         老李:那就是他们把修规看的太神秘了。其实门球不就是一个群众性的健身体育活动吗,你把规则搞得那么高深莫测,让人们难以理解,以后有谁还来学门球、打门球哇?为什么各地都喊叫队伍老化,后继乏人呀!
         老张:这次《中国门球网》又为大家做了一件大好事。
         老李:什么好事啊?
         老张:当年《2011 门球竞赛规则》出版发行的时候,《中国门球网》就给各位版主无偿赠送了一本新规。这次又给各版主和“少将”级以上的网友每人赠送一本。
         老李:哇!真不简单啊。这个民间网站真是心系平民啊!《中国门球网》不是贾本国的儿子出钱办的吗,那买规则的钱一定也是他出的了。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
         老张:对这一点大家都有着发自内心的感谢!你想想:不仅平时给大家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园地,还及时给大家提供精神食粮。让大家学好规则,用好规则,玩得更加高兴!这次一共是300多名网友及时收到了新规,大家能不高兴吗!
         老李:那你老张一定有一份了,你是《门球战术》版块的版主吗。新规则带来了没有?赶紧让我看看吧。
         老张:今天没带着。我最近主要是忙着为新规配图哪。
         老李:正式的版本都出来了,你们也拿到手了,还配什么图哇?
         老张:单从《中国门球网》看,我们300多个人都有了。但是你别忘了,10万网民啊!绝大多数网友还没见到新规哪。要等到各级门协购买了,发下去,不知要多长时间才行。而且根本不可能做到人手一册,绝大多数的门球人是见不到《规则》的,也确实有不少人根本就不想买。因为他们就只是为了玩儿,至于《规则》,听别人说一说,看别人怎么打也就行了。
         老李:确实是这么回事儿。对我们这些基层的门球爱好者来说,别人怎么打咱也怎么打就行了,学那么多那么深根本没有用。没等你学懂弄通哪,人家又修改了!谁也不愿意花那个冤枉钱!
         老张:为了能让更多的网友早一天见到《2015 门球竞赛规则》,有一位叫“洛阳老关”的网友在网上发了一个电子版的《2015 门球竞赛规则》。
         老李:那不就行了嘛,电子版的不也能用吗。现在好多的书刊杂志都出电子版,所以现在的纸质书越来越少了。
         老张:问题是他发的这个电子版不正规。我估计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根本不会制作电子版;二是他没有相应的设备和器材。这让我想起来2011年的时候,《2011 门球竞赛规则》出版了,有一位叫“林静风闲”的网友在网上发了一个电子版,很受欢迎。  这次“洛阳老关”发的这个所谓电子版,就是在原《2011 门球竞赛规则》电子版的基础上做了一下文字校对、更改、填补、删除……,所以他发的这个所谓电子版的新规,只有文字部分,没有附图。
         老李:那就让那位“林静风闲”网友赶紧发一个吧。
         老张:不知什么原因,林静风闲网友好长时间不见上网,大家就只好先看洛阳老关网友发的这个所谓电子版了。
         老李:唉,我想起来了,你老张不是会用电脑软件画图吗?你也有了最新版本的规则,那你就把附图给补上不就行了嘛。
         老张:之所以我最近这段时间没出来打球,就是在干这个事儿。
         老李:哦 —— 原来如此。怎么样?画的肯定不错,让我先看看吧?
         老张:我把《2015 门球竞赛规则》打印了一份,咱们光看与附图有关的部分就行了。你看:第一幅是门球场地的附图。
     一、比赛场地
         1.比赛场地为长方形,分为比赛区(通称场内)和限制区,地面要求平整(图1)。
图片1.png
         老李:哇!—— ,画的不错呀,这不是挺正规的吗。
         老张:我在制图的时候掌握这样一个原则:一是尽量与《规则》上的原图一致,如果我认为原图有什么缺欠和不足,就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二是尽量把图画得更形象更逼真一些,而且要体现出立体感。
         老李:下面的是什么?
         老张:第二幅是球门,你看:
     二、球门
           1.球门用直径为1厘米(±1毫米)的圆形金属棍制成,有两个直角,形状为“Π”形。球门垂直固定在地面上,其横粱下沿距地面19厘米,两门柱内宽22厘米(图2)。
图片2.png
         老李:不错,高度、宽度都有了。我想起来了,记得以前我跟你提过,《规则》说球门是圆形金属棍制成,有两个直角,形状为“Π”形。可《规则》上的附图都是半圆形的钝角,根本就不是直角。你看你画的这张图,上面的两个角就都是正规的直角。我觉得这虽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做为《规则》就必须得正规才行。
         老张:好了,接着看下边儿的吧。第三幅是中柱:
     三、中柱
           中柱为直径2厘米(±1毫米)的圆形金属棍,垂直固定于场地中心。高出地面20厘米(图3)。
图片3.png
         老李:好,这个好,你看多有立体感啊!
         老张:第四幅是球槌:
     一、球槌
           球槌由槌头和槌柄构成,呈T字形,重量及材质不限(图4)。
图片4.png
         老李:哇! —— 太漂亮了!真有你的啊。你看这个球槌有多逼真呀!老张啊,可得好好教教我画图啊。看来要学的东西太多了。
         老张:可以,以后有时间咱们慢慢学就是了。接着看下一张,第五幅是球:
    ▲ 球
         1.比赛用球是由合成树脂材料制成的圆形球体(图5),球体直径为7.5厘米(±0.7毫米)、重230克(±10克)。
图片5.png
         老李:漂亮,漂亮。你看,就跟一个真球摆在那里一样,而且还是彩色的。
         老张:第六幅是比赛开始前,上场队员按击球顺序,沿开球区至第四角方向从1号到10号依次排列的情况:
    三、比赛开始
         1.比赛开始前,上场队员按击球顺序,沿开球区至第四角方向从1号到10号依次排列(图6)。
图片6.png
    第七幅是无效移动的一个实例:
     【示例】如图7所示:①球撞中柱后又碰到③球并使其产生移动,③球移动无效,放回原位。
图片7.png
    第八幅是开球区如何放置自球的图例:
         1.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图8)。
图片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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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19: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7-24 19:29 编辑

                                              (接上页
       老李:这个看的很清楚,比赛线、限制线、开球区都一目了然,自球应当怎么放置也画得很清楚,而且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真的不错。
       老张:下面第九幅是开球时可以要求临时移开的球:
             2.击球员可以向裁判员申请暂时移开妨碍通过一门的他球(图9)。 图片9.png
        老李:——,门前球和门后不超过7•5厘米,阻挡自球通过一门的球,可以要求临时移开。其他的球就不可以了。
        老张:接着看下一张,第十幅是球过门和球门线的示意图:
          一球过门              1.球从球门前方经有效移动后,整体通过球门线移动至球门后方(图10)。
图片10.png
          第十一幅,是说球过一门不成功,碰撞了门前的球,后又碰撞了门后的球,并把球碰撞出界,自球也出界了。这种情况,球均属于无效移动,都应当放回原位。
         【示例】如图11所示:⑦球未成功过一门,⑧、⑨球移动无效,球放回原位。
图片11.png
         在《2015 门球竞赛规则》里,⑧、⑨两个球被碰撞移动后,两个球的图形上面都没有画上一门得分的标志,我给补上去了。另外就是这两个球移动路线的表示方法(画法)不对因为门球战术图没有这种画法(即直线带圈儿),应当是直虚线才对。再就是⑦球的移动路线最后指向该球的箭头应当是空心箭头,而不能用实心箭头,我也给改正过来了。
        第十二幅与这个类似,你看:
            【示例】如图12所示:①球成功过一门,②球移动无效,放回原位。 图片12.png
            在这幅图里,原图同样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球被碰撞后的移动应当用“直虚线”标示,仍旧使用了“直线带圈儿”的方法二是指向球的箭头应当是空心箭头,仍旧是画的实心箭头。我也都给改正过来了。
            接着看下面的第十三幅图:
               【示例】如图13所示:①球成功过一门,③球移动有效,(图13-(a)①球为界内球、(b)①球为出界球)。
图片13.png
在原图中同样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所有的箭头都用的是实心箭头,我已给改成空心箭头二是标注球移动路线的数字应当用“两个三角”括起来,而不是用“两个半圆”括起来。
       老李:你刚才说的原图上的几个纰漏,有什么依据吗?
       老张:我记得大约7、8年前吧,《门球之苑》发过一个材料,做过一次统一的规定。绘制“门球战术图”的时候,球体移动都用直线表示,击球、撞击、擦边、过门等用实线被碰撞后的移动、闪击闪送闪带等的移动都用虚线。除了撞击使用实体箭头外,其余都用空心箭头。标注杆号的数字,要用“两边三角”的括号括起来。这么长时间了,大家一直是这样使用的。你看网上的战术图,也都是这样画的。
       老李:对,在没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之前,最好还是延用老办法、老习惯。
       老张:咱们接着看下面的吧。下面是第十四幅图,说的是闪击过程的暂时移开球:
             【示例】如图14所示: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
图片14.png
           这张图按照说明,本来是撞击后自球与A、B两个球都接触,可原图中的这三个球根本就没有呈接触状态。我在画的时候就注意了这一点,说是接触就必须要呈接触状态才行。否则《规则》就起不到规范的作用了。
       老李:是得注意这些微小的细节,因为如果两个球不接触,是不允许暂时移开的。而且实际比赛中最好还是请裁判员事先予以确认,然后再继续操作。
       老张:这是表示暂时移开的第一幅图,后面的三幅图都是属于这个性质。你看第十五、十六、十七这三幅图:
          【示例】如图15所示:自球与A、B、C 3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和C球。 图片15.png
          【示例】如图16所示: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B球。如果裁判员认为暂时移开的B球影响闪击A球时,由其将B球再次移开。如果闪出的A球碰撞了暂时移开的B球,则碰撞后的移动均为无效移动,裁判员应将闪出的A球放在碰撞时的位置。 图片16.png
           【示例】如图17所示:自球与A、B两球接触,击球员将B球暂时移开后,如果发生闪击犯规,裁判员要将A球、B球都放回撞击后的位置,再将自球拿出界外。 图片17.png
       老李:呵,还挺复杂啊!比赛中我就怕遇到这种情况。因为闪击有时间限制,往往一忙乱就容易出错。
       老张:我倒觉得这与《规则》过于繁琐有关。就拿闪击来说,规定条文那么多,要求那么严格,处罚那么严厉,等于给击球员和裁判员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目前网上大家对《2015新规》学习讨论很热烈,既提出了不少的疑虑,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我想发一个帖子,题目叫做“建议开展我来写《规则》活动”。
       老李:具体内容都是什么?给我说说。
       老张:看你急的,这个问题还没说完,就要听下一个!先把这个问题弄完了再说。最后还有三张附图,一个是界外球的判定,一个是界外球的摆放,一个是界外球的移开。先看第十八幅附图:
      一、界外球          界外球是指由于球出界或犯规而被裁判员放到边线外的球。          说明:球是否出界,可据图18所示判定。图中①、②、③球是界内球,④球是界外球。 图片18.png
       老李:——,这就是那个投影压外沿儿。你看那个①号球,球体的大部分都在界外,但是它的投影压了比赛线的外沿儿,所以说是界内球。
       老张:看第十九幅附图:
          一、界外球应放在出界点或距离犯规地点最近的边线外10厘米处(图19)。
                                                   图片19.png
            看最后一幅(二十)附图:
             2、当界外球妨碍击球时,击球员可以向裁判员申请暂时移开该界外球(图20)。
                                                          图片20.png
              到这里为止,一共20幅附图就全部介绍完了。
       老李:哎呀——,你可真是下了不小的功夫哇。这要是让我去画,那可就是“难于上青天”啦!
       老张:绘制这些图,往往需要使用几个不同的软件,确实是比较费事。我认为还是咱们掌握的电脑知识太少,技能技巧太差,所以才显得很费劲儿。看来还是得要加强学习呀!
       老李:行了,今后有机会你就先教教我有关绘图的基本知识吧。等我学好了,关键时刻也许能给你帮上点儿忙。
       老张:没问题,就凭你这个好学上进的劲头儿,肯定比我进步的要快得多。怎么样?今天又差不多了吧?
       老李:行了,差不多啦,该回去了。咱们下回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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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篇已转发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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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9 19: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7-29 19:29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八十九篇
                          让更多门球人学会绘制“门球战术图”
       老李:老张啊,快给我说说那个写规则的事吧。
       老张:关于写《规则》的事儿咱们先往后放一放。今天跟你说说我在网上教给网友们怎样《使用电脑软件绘制“门球战术图”》的事儿。
       老李:什么时候开始搞的呀?我怎么不知道哇!
       老张:那一定是你最近上网少,也可能是你光看其他版块了,没注意我们《门球战术》版块的动静。
       老李:你说的都不对,是因为最近我的电脑出了点儿毛病,正在修理哪,所以上不了网。那你就给我说说具体怎么搞的吧?
       老张:本来没有这个想法,而且有关的材料我早就已经写好了,一共12篇(即《老张、老李侃门球》 (连载稿)的第122篇 ━━ 第132篇),光是附图估计就有将近200张左右。是因为我看到网上有不少网友发有关门球战术内容的帖子,光是文字叙述,好多东西说不清道不明,让别人看了既不好理解又不便于跟帖。如果能随文字叙述附上一张战术图,既简单又直观,便于大家理解原帖,也便于有的放矢地参与研究探讨。
       老李:可现在绝大多数门球爱好者都不会画图哇! 能学会上网就已经很不简单了。你也知道,绝大多数打门球的都是老年人呀!要求不能太高哇!
       老张:就是针对目前这个现状 —— 大多数人不会画图,我才有了这个想法:要把我自己几年来学习、摸索、实践、体会到的有关绘制“门球战术图”的方法、要领、经验、教训、技巧等等教给那些想学、爱学、肯学,有意向、有热情、有信心的网友。
       老李:好哇,你这样做既是对网友的关心和帮助,也是对进一步办好《中国门球网》做出的贡献呀。给我说说你的具体做法吧。
       老张:我考虑:学习绘制门球战术图,不是三天两早晨一突击就能办到的事。从下载安装绘图软件,到逐步熟悉软件性能特点,再到能够熟练操作使用,确实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正如我上面说的,必须是那些想学、爱学、肯学,有意向、有热情、有信心的网友才能做得到。如果只是为了新鲜、凑热闹、没有意向和热情,没有恒心和毅力,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根本学不会的。
       老李:那当然了,学习任何一样新知识、新东西、新技术,首先你得想学才行,要有强烈的学习欲望,这是能学和学好的基础。你本来就不大感兴趣,光是图个新鲜、凑个热闹,到头来什么也学不成,那是白白浪费时间!
       老张:基于这个考虑,所以我决定首先发一个帖子说明要搞这么一个(学习绘制门球战术图)活动,引起大家的注意。用以吸引那些想学、爱学、肯学的网友集中精力,同时也引起更多网友的关注。再就是我决定12篇材料不是一下子全部发到网上。因为我写这个材料的思路就是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分步实施、逐层递进的方式而且里边的好多小技巧、小窍门儿不经过反复摸索、实践是不容易掌握的。因为几年来学习运用电脑使我有着十分深刻的感触:就和咱们学打门球一样 —— 贵在用脑,重在实践。
       老李:那你决定具体怎么发布呀?
       老张:我决定每周发布一篇,让大家把这一篇的内容学习了、理解了、会做了、能做了、基本掌握了,再学习下一篇。因为学习绘图不光是要阅读、理解文字材料,更为重要的是要跟随着材料介绍的方法步骤进行实际操作。也就是说:材料讲解、介绍到哪里,你就应当同步学习、理解、掌握、操作到哪里才行。不然的话你就会跟不上整体的学习进度。一旦自己觉得跟不上趟儿了,就很容易失去信心,没了兴趣,结果必然是半途而废!
       老李:你讲得有道理。特别是咱们这些老同志,无论学习什么东西,遇到难题或者一卡壳儿,就很容易把原来的那点儿兴趣给淹没了。再让他重新学习可就难了。那你的第一个帖子是怎么写的呀?
       老张:我首先发了一个《说明》材料,你看:
        
           我准备从今天起,把我写的《老张、老李侃门球》 (连载稿)中有关如何《使用电脑软件绘制门球战术图》的部分(共计12篇)陆续发到网上,提供给对绘制门球战术图有意向、有兴趣、想学习或正在探索过程中的网友借鉴、试用。
           由于这个材料是以两位老球友闲谈聊天的形式写的,可能显得有些啰瞌琐碎,但总的原则是由浅入深、从简到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力争所写内容能尽量涵盖门球战术图的各个方面。
           我个人体会是:学习绘制门球战术图,如同我们打门球一样 —— 贵在用脑,重在实践!因为:电脑坏不了,你就尽管大胆地“点”、大胆地“试”,在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实践中,就能逐渐摸到规律,掌握技巧!
           希望热心网友在试用过程中,提出修改补充意见。
           我准备每周发一篇,而不是一股脑“填鸭式”地都“塞”给你,这样更便于大家边试用、边检验、边琢磨,发现问题可与我及时联系,共同商讨、解决。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文中介绍和我目前使用的都是Microsoft Office Visio 2003版软件。有网友最近试下载过,见网上大都是2007、2010、2013版的,有可能找不到2003版软件。我个人体会, Visio 2003版软件用于绘制门球战术图,其功能已绰绰有余,所以我就没有下载并使用更新升级后的版本。2007、2010、2013……等各种版本,都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功能扩展和优化,应当更加好用。如果哪位网友就想使用Visio 2003版软件,又无法从网上下载,请告知您的邮箱地址,我可以发给您。
       老李:可以可以,内容、方法、步骤、个人体会、希望要求等等都交待的挺清楚,而且还保证提供绘图软件,确实是给网友们提供了极好的学习条件。怎么样?这个说明发出去以后反应如何?需要绘图软件的多吗?
       老张:表示欢迎的和想跟着学习的网友确实不少。因为我在这个《说明》之后就发布了第一篇材料,许多网友看了以后说讲的很细致、很全面,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很清楚,而且还有许多附图。
       老李:那还不好吗,越是细致、清楚、全面,越利于学习呀!
       老张:但是你也应当考虑到问题的另一面那就是毕竟咱们这些网友当中绝大多数属于老同志,文化水平有限。正向你曾说的:能上网就已经很不错了!让一下子面对大量的文字、详细的叙述、对应的插图,而且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实际操作,短时间内确实是有一定困难的。
       老李:那怎么办?一个礼拜才发一篇,还跟不上趟儿!
       老张:俗话说的好“车到山前必有路”。跟不上趟儿怎么办?困难再大再多也难不住咱们的网友。人家先把我发的材料下载保存起来,然后再根据个人情况灵活安排时间,自己慢慢学习琢磨。
       老李:这倒是个好办法。那要是在自学的过程中突然又遇到了难题怎么办呐?找谁去解决呀?
       老张:可以随时找参与学习的各位网友联系,也可以直接来找我呀。大家几乎每天都上网,互相联系一下,研究探讨个问题不是很方便吗。
             看到我的《说明》后,大约有20名左右网友表示要跟着发帖的进度学习,还有不少网友说先下载材料保存起来,然后自己再慢慢学。我给其中的10多位网友发去了绘图软件。
       老李:后续的进程如何呀?
       老张:这样吧,这个事情涉及到的具体问题比较多,也比较繁琐。比如:在逐步学习、推进的过程中,针对网友们提出来的一些问题,我都及时发帖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老李:如果内容比较多,那你就下回再给我做详细的介绍吧。
       老张:行,那咱们今天就先聊到这儿?
       老李:好吧,咱们下回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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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篇已转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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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3 15: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8-3 15:53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九十
                                                  让更多门球人学会绘制“门球战术图”
         老李:老张啊,咱们接着上回的往下聊。该介绍在学习的过程中,你给网友们及时发的一些补充说明了吧?
         老张:没错儿。可以说:在整个学习进程中,来来往往的信息不断。各种疑虑、多种问题、大小难题提出来和我商议,询问解决办法,我都一一做了及时的回复。另外在发布材料的过程中,我还根据需要及时发布了一些补充性的说明。
         老李:都是些什么内容啊?
         老张:主要有这么几篇,你看:
                                                     《研究探讨:怎样绘制《门球战术图》之二
            今天发出《使用电脑软件绘制门球战术图》(连载稿)的第二篇,从此进入了使用Visio 2003版软件绘制门球战术图实际操作的第一步。可能有的网友嫌这样进度缓慢、不解渴、不过瘾……。但我还是要反复强调: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夯实基础!您想:待我的12篇材料全部发完,也只有两个月的时间若能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您能够比较熟练地掌握绘制门球战术图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技巧,不就完全可以说:在研究探讨门球战术的道路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吗!
            另有两点经验教训之谈,仅供网友参考:
                  一是操作电脑要不怕“反复”、不惧“失败”。经常是自己有意无意之中“碰”(点击)了哪儿一下,结果是要么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不翼而飞、化为乌有;要么是突然“跳出”了早已梦寐以求的“东西”(图像、效果、资料、内容等等),而自己确懵懵懂懂,不知其所以然!其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基础知识太差,程序意识淡薄。这个时候需要的是不弃不馁、不急不躁、耐心琢磨、注意积累、及时记录……,然后再反复实验,坚持不懈定能有新的收获。
                  二是在电脑旁操作忙碌的时间不宜太长。大家可能都深有体会:集中精力操作两、三个小时就会觉得脖子、肩膀发酸,再坚持下去眼睛和手腕儿也都会有不适感觉。毕竟我们年纪都不小了,要量力而行。最好每隔一个半小时左右,起来活动活动 —— 伸伸胳膊蹬蹬腿,转转脖颈弯弯腰。不要“一上瘾”、“一高兴”、“一顺手”就废寝忘食、全然不顾。总之一句话:要保重身体!
                                                  《说说关于先下载、后试用的事
                                                        (使用电脑经验教训交流)
          在网上发了《使用电脑软件绘制门球战术图》的第一、二篇材料后,有网友提出:内容比较多,介绍比较细,一下子看不过来更记不住,只好先下载保存,待后续慢慢学习理解、实践试用。也有的网友能够做到“同步”到位,看到了第二篇,边学边做,很快就能绘制出门球场地图了。
          由于我们“触电”(即接触使用电脑)早晚不一,再加上各种主客观因素制约,所以操作使用电脑的技能技巧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我们各自使用的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软件工具五花八门,各具特色。同一种操作,可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有的相互之间还“不支持”(即不联系、不互通、不承认、不交换)。这样,在操作使用、实践试用的过程中就可能经常遇到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难题”。
          我目前使用的电脑操作系统软件是windows 10,浏览器是“搜狗高速浏览器”。各位网友使用的操作系统可能有windows XP;windows 7;windows 8;Windows98;WindowsMe;Windwos2000;Windows2003等多种版本,浏览器的种类就更多了。
          就目前情况而言,我们很难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屯,随心所欲、应对自如”,毕竟我们的知识、能力有限。唯一的解决办法就只有不弃不馁、反复试验、摸索规律、掌握技巧,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充实自己。
我同意并支持先下载保存,边看边学边用的做法。除非您使用Visio 2003软件已经比较熟练,可以一边打开网页看帖,一边操作软件绘图,同步进行,立见成效。
          下面介绍下载、保存的方法。纯属个人体验,仅供各位网友参考、试用:
            一、一步到位下载法
                  按住鼠标左键,一下把帖子的文字和图片刷黑(可全部,也可逐页或逐段),这时在页面的右侧会出来一个长方条形的《对话框》,写着《复制、搜索》。注意:刷黑后若鼠标指针离开页面,这个《对话框》会立即消失,但用右键再点击一下刷黑的部分,又会出来一个大一点的《对话框》,仍有《复制》的提示。左键点击一下《复制》即可。接下来打开事先准备好的(即:“新建”的)文档页面,点击一下左上角的《粘贴》(图标或按钮)就完成了。
                  实践证明:有的网页资料可以用这种方法下载,有的却不可以,究竟什么原因尚不清楚。我试验了一下,在咱们《中国门球网》上,大部分网页都能用,比如我发的《使用电脑软件绘制门球战术图》的资料就可以。
            二、先下载文字,再复制、插入图片法
                   第一步、把网页文字部分逐页或逐段刷黑,《复制》、《粘贴》到备好的文档页面上。
                   第二步、复制或下载图片:一是右键点击图片后,再点击《图片另存为》,把图片先存放到某个文件夹里(如:图片收藏等等,也可自己另设不同名称的文件夹),然后用《插入》的方法把图片插到文字里面。二是左键点击图片后,图片会单独跳(显现)出来,这时用鼠标滚轮可调整图片大小。再右键点击图片,用《复制》《粘贴》的方法把图片直接移植到文档中。
              无论用什么方式下载,最终都应当使用文档格式保存。这样在后的使用中就可以同时打开《文档》和《绘图软件》,边看边画,边做边试,方便快捷,及时比对,同步作业,立见成效。
                                                               《         
               文中提到的《表格形状》见(附图一百零二),可能在Visio 2003软件的《形状》中找不到,这是我从Visio 2002版软件中移植过来的。
               如果哪位网友需要,请及时告之,我可以发给您。
               建议:先保存在您的某个文件夹里,需要时可以随时打开使用。为防万一,最好在Visio2003软件中打开的情况下,以“另存为”(把文件名稍作改动)的方式多保存几个放在某个专用的文件夹里作为备份。
               其实,大家只要稍用心在Visio 2003软件自备的图库中搜索一下,就不难找到可用的图标。如:
               标示球过一门的图标,在《机械工程》→《几何尺寸度量和公差》中的《直度》;在《软件》→《COM和OLE》中的《进程边界》。
               标示球过二门的图标,在《电气工程》→《变压器和绕组》中的《磁芯》;在《流程图》→《基本流程图形状》中的《并行模式》。
               标示球过三门的图标,在《电气工程》→《传输路径》中的《三线总线》。
               以上这些图标都可以灵活使用。
                                                                                  《    
          关于《使用电脑软件绘制门球战术图》的12篇材料,到今天就全部发完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晃两个多月的时间也过去了。
          咱们这也算是一次网上速成研讨班吧。估计有不少网友已经基本上了解、掌握了绘制门球战术图的要领、方法和技巧也有些网友下载保存了材料,待后续自主安排时间再慢慢琢磨、体验……。无论如何,通过这次网上活动只要能做到有所收获、有所感悟、有所提高……,就是我们大家深感欣慰的好事!
          门球运动在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怎样以更为简洁明快、形象逼真、直观悦目的手段和技巧彰显和保存门球战术细腻深邃、精彩善变、吸人眼球、扣人心弦的场景,有待我们不断探索,继续创新。
          凡是能够绘图的网友,希望今后发往中国门球——《战术版块》的帖子,都能附上相关的《门球战术图》。这样既能详细阐明发帖人的观点,也便于大家形象直观、有的放矢地参与研究探讨。
          今后,在绘制门球战术图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有什么新的想法、做了什么新的尝试……,也希望能及时发个帖子,让我们共同参与、共克难关、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老李:好家伙,真不少哇,看来你这活儿做得可真够细致的了。每一步可能出现什么问题,你都为网友们想到了,而且预作了解决方案。
          老张:这次的学习绘制门球战术图活动,短期内可能看不出什么明显的成果但是一旦参加学习的网友经过自己反复实践,真正熟练掌握了绘图的技能技巧以后,今后他们发的帖子在质量上定会有明显的提高。
          老李:是得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磨,不能要求太急。毕竟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新东西、新事物、新尝试、新境界。现在看来,我是已经落后了。什么时候也帮我好好学习学习呀?
          老张:就凭你的好学上进劲儿,没问题!你安排时间吧,我的材料都是现成的。有什么问题,咱们整天在一块儿打球,还不方便吗。
          老李:行,有你老张一句话,我就放心了。怎么样?今天就先到这儿吧?
          老张:好,咱们下回再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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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4 16: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赵老师您写得太好啦!朗朗上口,球味浓浓, 连载侃球, 趣味与众不同。 ——本人已拜读,期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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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8 15: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8-8 15: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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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
                                                                    大家动手参与修规(一)
       老李:老张啊,最近我看网上关于《2015规》的讨论挺热烈呀。有谈个人学习理解的;有指出《规则》中瑕疵不足的;有建议如何进一步修改的……。总之,我感到网友们对修规工作都非常关心。
       老张:要说网友们对修规工作非常关心,那是一点儿也不假。你看,自从网上有人透露《2015规》即将发布的消息,立即就掀起了一个学习讨论的热潮。特别是那个修改意见的初稿发布以后,似乎在《裁判天地》版块就没有什么其他的消息了,都是有关修规的内容。这就是我们门球人想《规则》、盼《规则》、爱《规则》、敬《规则》的具体表现。
       老李:那当然了,没有《规则》我们就没有共同的语言,缺乏共同的标准,打起球来就会各行其是、五花八门。
       老张:我觉得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主要的是这些年来我们的修规工作太过于频繁,而且每次修改之后与门球人的期盼值相距太远!总有一种越是修改就越是更加难以理解,更加繁琐冗长,更加不易执行的感觉。
       老李: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啊?
       老张:我个人觉得:第一是修规的指导思想没有根本解决。最近有网友发帖说:老老实实地执行《国际规则》就行了,不要总是搞那套修修补补的所谓修规。要修你就搞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规则》,既执行《国际规则》又要搞点儿自己的花样儿,这不是四不像吗!
             我同意这种观点:既然你参加了“国际门球联合会”,已经成为了他的会员,那就老老实实按人家的《规则》办不就行了嘛,何必非要对《国际规则》修修补补呢?有意见等到国际门联开会的时候可以提嘛,至于人家听不听、采纳不采纳那就要看你在国际门联中的地位和作用、影响和能量了!再就是有本事你就搞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规则》,完全适应中国的环境,体现中国的特点,突出中国的特色,渗透中国的文化。真的搞成了,用好了,立得住、行得通、普及好、受欢迎……,最终就有可能建成门球大国,发展门球外交,逐步被别人认同,使门球运动发展成为既是世界的又是中国的!
       老李:我也这么想过,咱们国家打门球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不搞一个自己的《规则》呀?特别是咱们的沙土和人造草坪场地,和国外的天然草坪有很大的区别。搞一个适合自身特点的《规则》,不是更能发挥咱们的特长
       老张:好多人与你有着相同的想法,但都是平民百姓、普普通通的门球爱好者这些人说了算数儿吗?!
修规工作上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没有走好群众路线,这一点咱们以前曾经数次提到过,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老李:看来这修规工作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10好几次了,总是不能让大家满意,怎么办?!
       老张:我觉得像目前这样泛泛地讨论、议论、争论……,目标分散,涉及面儿太宽七嘴八舌,遍地开花,太浪费大家的精力,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倒不如把大家的心思和劲头儿梳理引导一下儿 —— 集中到“写”字上来!
       老李:怎么写呀?谁来写呀?
       老张:我是这样想的:既然在学习、讨论、议论、争论中大家发言都那么热烈,这就说明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已经有了一部自己认为最为理想、最为精炼、最好理解、最易执行的《规则》。哪怕不是一部面面俱到、完完整整的《规则》,起码是《规则》中的某一部分,或是某一章、某一条、某一款……,你把他写出来不就行了嘛。这样做的好处:一是集思广益,有的放失;二是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总比议论来议论去最终不了了之、没有结果要好吧!
       老李:是啊,你写我写大家都写,都落实到字面上,有了文字的东西就好办了。再进行研究探讨就有了目标,在进行文字修改就立马见效。好,这是个好主意!但是光你个人这样想不行啊,你得把你的想法告诉大伙儿呀。
       老张:所以我最近就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题目叫做《建议开展“我来写规则”活动》。考虑到这个帖子应当发到《裁判天地》版块,我又事先给这个版块的两位版主发了一个短信,说明我的想法,征求他们的意见,以便得到他们的同意和支持。
       老李:你的短信是怎么写的呀?
       老张:这个比较简单,实际上是事先通报一下情况,征求一下意见。你看,这是原稿:
          泰虎、军旗老师 :您好!   
              自《2015 门球竞赛规则》颁布以来,网上立即掀起了学新规的热潮。有的逐章逐条细抠,有的联系实际琢磨,有的新旧规则对比,有的图文并茂解读……所有这一切都说明门球人想《规则》、盼《规则》、爱《规则》、敬《规则》更希望能有一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利于理解、便于执行的好《规则》!
              由于大家的立足点、出发点不同,思考理解的深度有异,研究探讨争论中难免出现个别不谐的声音,有时甚至让人感到尴尬和难堪。
              新规已经颁布执行,许多问题再继续争论似乎毫无意义,关键是下次再修规如何做得更好。因此我想发一个帖子,建议搞一个《我来写规则》的活动,把各种不同的意见、思考、探讨、争辩……引导为”冷静思考、动手写作“的道路上来,这样对未来的再次修规可能更有实际意义。
              我唯一担心的是:响应的人不多,动手的人更少!就如去年在《门球战术》版块我建议开展”门球战术大讨论“一样,最终不了了之!
              很想听听您们二位版主的意见。
               附:建议开展”我来写《规则》活动“
       老李:泰虎和军旗是两位版主的网名。我在网上经常见到他们两个人的帖子,肯定也是两位年纪比较大的老同志了。怎么样?他们怎么回复你的?
       老张:军旗网友立即回了信,表示坚决支持,让我尽快发贴。而泰虎网友还有些不同的想法,他考虑当前主要是学习、贯彻新规,如果引导大家动手去写规则,容易分散精力。
             我倒觉得无所谓,因为议论来争论去,很难形成意见一致,浪费了好多时间,很难得出满意的结果。倒不如引导大家来亲自写一写更好。所以我就把那个《建议》发出去了。
       老李:反正网络是一个自由交流的平台,早发晚发我看关系不大,只要大家积极参与就行。让我看看你的《建议》吧。
       老张:这个《建议》比较简单,说说我的想法就行了关键是我的担心和顾虑,也就是我给两位版主的短信中提到的 —— 我唯一担心的是:响应的人不多,动手的人更少!就如去年在《门球战术》版块我建议开展“门球战术大讨论”一样,最终不了了之! 你看,下面就是那个帖子:
建议开展“我来写《规则》”活动
          自《2015 门球竞赛规则》颁布以来,网上立即掀起了学新规的热潮。有的网友逐章逐条细抠,畅谈自己理解;有的网友联系实际琢磨,提出疑虑之处;有的网友新旧规则对比,发表个人见解;有的网友抓住要害问题,图文并茂解读……,所有这一切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了:门球人想《规则》、盼《规则》、爱《规则》、敬《规则》,更希望能有一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利于理解、便于执行的好《规则》!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规则》只是人们协商达成的在某一时间段内必须共同遵守的契约,甚至可以理解为一份合同。《规则》是由人制订的,人不是万能的,《规则》也就不可能无懈可击。
          为了门球的发展,为了发展的门球,我建议在网上开展一个《我来写规则》的活动。把每个人对《规则》的认识、看法、思考、理解、建议……等等归纳起来,最后落实到拿起笔来亲自写出自己心中最为理想、最为精炼、最好理解、最易执行的《规则》 。
          你写、我写、大家写,多少不限,繁简无关,不一定长篇大论,不要求面面俱到,可以是某一章、某一条、某一款。如果您觉得光写“干巴巴的条文”不好理解,那就把您的最初想法 —— 应该怎样写,为什么要这样写……等等的理由充分阐述一下。
          下面我就抛砖引玉,把我个人写的有关“闪击”的部分发到这里,请大家评头品足,发表见解。我不希望看到光是“学习了”、“赞成”、“支持”、“同意”或“逞什么能?”、“太出格”、“不行”、“不能用”、“行不通”、……之类的表态性跟帖。关键是想请您说说这样写究竟行不行?行的道理是什么?不行的理由在哪里?能说清“行”与“不行”的理由,就说明您已经有了深刻系统的考虑与构思,那就接着把您认为最为理想、最为精炼、最好理解、最易执行的那部分写出来!让我们把“各村的高招儿”都拿出来,相互借鉴、切磋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受益!
            我想,这个《我来写规则》的活动,能够汇聚万千网友的心血、才华和智慧,对今后的修规工作会有好处。
       老李:行啊,挺全面儿的,该说的都说到了,也都说清楚了。特别是第二段儿写得好 ——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规则》只是人们协商达成的在某一时间段内必须共同遵守的契约,甚至可以理解为一份合同。《规则》是由人制订的,人不是万能的,《规则》也就不可能无懈可击。
              这就是用辩证和发展的观点去看待我们的《规则》,不像网上有些网友所说的:“《规则》就是法律,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对与不对与我们没有关系,只管执行就行了!”;“修规不是老百姓的事,让专家学者们去操心吧!”;“新规刚颁布,就提出那么多意见,是不是又要修改呀?”;“没那个本事就别操那个心!”……等等。好像《规则》的好与不好和他们就没有一点儿关系,自己就是一个机器人儿,没有头脑、没有思想!
       老张:你的心思我理解,但你那么说就有点儿不恰当了。我考虑主要是一些老同志,打门球就是为了玩儿,就是为图个快乐,管他什么《规则》,怎么玩儿不是玩儿啊!所以他们对反复修规,反复议论甚至争论不休有些反感。人一多必然不同见解也多,这是很自然的事,应当给予充分理解。
       老李:你这个《建议》发出去以后,版主是怎么处理的?还有你提到的:“下面我就抛砖引玉,把我个人写的有关“闪击”的部分发到这里,请大家评头品足,发表见解。”,你到底是怎么写的呀?我关键是要看看那部分的内容,这才是硬通货。
       老张:那部分的内容可就比较多了,我是既有理论分析又说修改的道理,既有新写的内容又有删除原条款的依据。关键是我在《建议》当中提到的:“我不希望看到光是“学习了”、“赞成”、“支持”、“同意”或“逞什么能?”、“太出格”、“不行”、“不能用”、“行不通”、……之类的表态性跟帖。关键是想请您说说这样写究竟行不行?行的道理是什么?不行的理由在哪里?能说清“行”与“不行”的理由,就说明您已经有了深刻系统的考虑与构思,那就接着把您认为最为理想、最为精炼、最好理解、最易执行的那部分写出来!让我们把“各村的高招儿”都拿出来,相互借鉴、切磋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受益!”。
            从以往的实践看,大多数网友的跟帖都是一般性的无关痛痒的泛泛表态,既不讲同意支持的理由,也不说反对的依据和道理。这样的跟贴我看跟不跟无所谓、没意义、也完全没有必要。任何一个发帖的人都希望能及时听到别人的具体评论、恳切意见和真知灼见。哪怕是完全不同的见解,只要你讲清道理、说明原由,令人心服口服,而不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指责谩骂,就都是一种平起平坐、相互尊重、心平气和的交流和友谊。所以我希望你看了我写的有关“闪击”的那部分内容,一定要说出你自己的见解,也就是我前边儿说的“行的道理是什么?不行的理由在哪里?”。
       老李:你看你老张,还没拿出来,就先给我提出那么多要求,你也太急于求成了吧!
       老张:我看这样吧,今天的时间也不早了,咱们还是下回再接着说怎么样?你总得给我点儿时间去买买菜呀!
       老李:行,那咱们就下回再说你写的那个有关“闪击”的内容,我估计字数肯定不少。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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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篇已转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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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3 15: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8-13 15:42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
                                                              大家动手参与修规(二)
       老李:怎么样老张,咱们接着上次的继续往下聊吧?你先说说你的那个《建议》发出去以后,《裁判天地》版块的版主是怎么回复的?
       老张:两位版主都很支持,泰虎版主还特意“置顶”了我的帖子,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具体是这样写的,你看:
            裁判天地版块支持张某某老师的建议,且给予“生成文章”,专栏(门球裁判)。以备查询。
            如果我们不仅指出规则的不足之处,还能够拿出一个修改方案,再经过大家讨论、推敲,定能够汇聚万千网友的心血、才华和智慧,搞出一个没有瑕疵的规则条文。对今后的修规工作会有好处。
            希望网友积极参与该项活动! (此为该版主语---2016-03-09)
       老李:你看,人家一是把你的帖子给予“生成文章”,以便于查询;二是号召各位网友积极参与这项活动,态度还是很积极很明确的吗。好啦,有版主的推荐和支持,下面就看网友们的行动了。
       老张:网友们都很积极,表态的表态,跟帖的跟帖,更有不少网友写出了自己的那部分《规则》内容,总的看大家的热情比较高。我可以给你做个简单介绍。
       老李:不忙不忙,还是先让我看看你写的那个“闪击”的规则吧。
       老张:可以,这部分文字比较多。这样吧,咱们按照我的思路,一部分一部分地给你介绍。这个材料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谈个人对闪击的认识,以及当前《规则》条款的繁琐冗长、不合理不恰当之处第二部分是按照我的思路所写的有关“闪击”的条款第三部分是对原《规则》中我认为多余的条款进行删除的理由和依据。咱们先看第一部分的具体内容:
                                                                            《 “闪
      从门球比赛的角度讲,“闪击”是一种突发性强、无从防范、威力巨大,具有极强破坏、压制、震撼力的战术攻击手段,经常成为赛场上一球决胜负、一杆定乾坤的典型战例。
      对于击球员来说,“闪击”也是比赛过程中各项技术操作最为复杂、最为繁琐、最为细腻、最为揪心的一项具有较高难度和风险的技巧活儿。他们既要依据指挥员的战术意图琢磨构思应当怎样具体实施,又要依据“闪击”的有关规定循规韬矩地谨慎操作既要分秒必争、控好力度、提高准度、尽力扩大战果又要谨小慎微、处处防范、努力杜绝一切犯规行为既要恰当熟练地掌控拖、抢时间,又要目不转睛地观察场上各球的静止与移动。鉴于此,《规则》中有关“闪击”的相关条文规定本应尽量简明扼要、便于理解、利于执行这样才能给击球员、裁判员减轻负担,创造一种宽松自如的竞赛环境。遗憾的是,多年来在各种版本的《门球竞赛规则》中,有关闪击的条文规定最多、文字篇幅最长、叙述最为繁琐、要求最为苛刻、判罚最为严厉、最为让人费解、最易出现分歧、执行难度最大、犯规概率最高。
2015 门球竞赛规则》中,有关“闪击”的定义性相关规定内容共有五大项:
      第一、闪击:
       30页:一、闪击  闪击是指踩住自球,将被撞击的他球放置于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震动使他球移动。
      第二、闪击过程:
       30页:二、闪击过程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场上球静止获得续击权为止。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第三、闪击完成:
        30页:二、闪击过程   ……。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第四、闪击成功:
         33页:三、闪击成功  踩住自球,被闪击的他球移动超过10厘米。
      第五、闪击犯规
         34页:四、闪击犯规
   1、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
     1)被撞击的球经捡拾后脱手,触及了场内的自球和他球(不包括踩在脚下的自球)。
     2)闪击过程中自球脱离开脚下。
     3)放球的手未离开他球时,击打自球。
     4)将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闪击。
     5)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
     说明   捡起一个要闪击的球后,又改换另一个被撞击的球进行闪击。
               ●同时捡起多个被撞击的球(可以暂时自行移开的球除外)。
               ●自球与一个被撞击的球接触,却捡起另一个未予自球接触的被撞击的球。
      6)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不足10厘米。
      7)闪击时,只击打到踩球脚为闪击犯规。
    说明:如果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同时又被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停在不足10厘米处时,则闪击成功。但如果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则为闪击犯规。
    2、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他球作以下处理:
      1)如果犯规发生在放球前,则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2)如果犯规发生在放球后,则他球放在放球位置。
      3)如果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则他球移动有效。
      4)如果被闪击的球反弹回来停止后与自球接触,则他球位置不变。
      5)当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进行闪击时,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除了这五大项定义性的规定外,与之配套的相关条文还有近40条之多。真可谓连篇累牍,无所不包,繁琐冗长,令人费解。
      关键是《规则》把“完成闪击”、“闪击过程”、“闪击完成”和“闪击成功”这四者搅在了一起。这种犬牙交错、复杂多变、似是而非、难以区分、既说不清又道不明的关系,让裁判员和击球员都感到头痛。
      我个人认为:《规则》中关于“闪击”的条款有三条就足够了。那就是“闪击”、“闪击过程”和“闪击犯规”。
          所谓“闪击”,就是每次发生撞击后,要对被撞他球做出技术处理。即:每一个被撞他球都有一个独立的“踩、放、击”三位一体的组合技术动作和10秒钟的操作时限。
         所谓“闪击过程”就是把所有被撞他球数个独立“闪击”技术操作的过程有机衔接,视为整体,到最终获得续击权为止划定为一个完整的时间段。
         所谓“闪击犯规”,就是规定在“闪击过程”中不允许出现的明显的技术操作失误。
      本来很简单很直白的东西,非要用一些弯弯儿绕的叙述方式把它描述非常错综复杂、特别神乎其神:既有附款、又有说明、动辄附上3、4条乃至7、8条的附加条款,唯恐别人不知道、不理解、不清楚、不明白!结果必然是适得其反。比如:
      “闪击过程的程序”根本用不着去说。这一点在前边“闪击”的定义里不是说得很清楚吗?而且你“闪击过程”也规定了严格的时间概念:从各球静止开始到最后一个他球闪击完毕且场上球完全静止。
        再如“闪击犯规”,本应抓住重点和要害,越简单明确越好。其他的各种犯规都不需要先入为主、煞费苦心、事先设定。等到他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犯规行为和动作,你再判也为时不晚。比如:闪出去的球被弹回后与自球接触,从闪击的角度讲人家并没有犯规,可你硬要“先入为主、抢先一步”给他定性为闪击犯规,似乎就有点不讲理了。这时候就应当看他接下来如何继续下面的操作。因为两球接触,理论上就已经是撞击了,他只要击打(无论以何种形式、方法)自球就是“重复撞击”,这样判罚才能以理服人。有人会说:“他要是放弃击球呢?”,我说:那是《规则》赋予人家的权利!所谓放弃,不外乎“有利放弃”和“无奈放弃”。
        作为裁判员,在涉及到闪击项目的执裁中,重点在于观察击球员对场上各球动、静状态反应的灵敏度和对闪击10秒时限的准确把握。
        依据“闪击”的定义,可以归纳如下:所谓闪击,就是踩球、放球、击球的三个动作。只要击球员做了这三个动作,就是完成了闪击;没做就是没有完成闪击。因为在“闪击”的定义中再没有任何其他的硬性规定与要求。而且10秒钟的计时也是卡在那最后一“击”上。
    “闪击完成”这四个字纯属节外生枝,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从技术的角度讲,击球员进行闪击操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续击权。既然按照“闪击过程”的规定全部做完了、续击权已经到手了,不就行了嘛!你非要说他是什么“闪击完成”又有什么意义呢?
    “闪击成功”—— 踩住自球,被闪击的他球移动超过10厘米。这个定义更是完全没有必要。尽管把原来的撞柱、出界去掉了,但是还是一种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庸人自扰。因为闪击的定义就是: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震动使他球移动。事实是:只要击打了自球(在前面两个动作(踩、放)无误的前提下),他球肯定会产生移动移动多少就很难说清楚了,因为震动、晃动、摇摆、摇晃、颠簸、颤动、轻微移动等等……都可称为移动,只是其移动的特殊形式和距离尺度不同而已。对于那些肉眼不易观察到的移动,裁判员总不能随身携带一部现代高度精密的仪器上场执裁吧!从这一点说,本来被闪他球已经移动了,却又额外要求他移动不能少于10厘米,就显得既没必要又非常不合理了。
       说实在的:那个所谓的10厘米本来就是一个摸棱两可的“大概其”,门球运动所涉及到的量化标准(除得分外)大都是宏观性的,非要按照微观标准去要求 —— 可丁可卯、分毫不差,那就别打球了!
应当把“闪击成功”的定义去掉。因为闪击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击打自球使(人为强制)被闪他球产生移动,从而达到闪带双飞、闪送过门、闪击制位、闪击撞柱、闪顶换位、拖时抢时……等等的战术结果(目标)。闪击是否成功,是依据闪击的预定战术任务和最终结果来衡量和确定的,他与《规则》和裁判员毫无关系。只要击球员在10秒钟内做了踩、放、击的三个动作,最终他球移动与否、移动多少,以致撞柱与否、出界与否……,《规则》和裁判员根本不用去操那个心,接下来只注意看他在后续操作中是否犯规就行了。
         正如原“闪击成功”定义中所规定的:10厘米、撞柱、出界。若被闪他球没有撞柱、没有出界,只要击球员不出现犯规动作,接下来不是照样能够获得续击权、可以继续操作吗?这样看来,规定被闪他球撞柱、出界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因为撞柱、出界那是参赛者的要求和欲望,与你《规则》和裁判员毫不相干!所以,这样看来:那个要求他球移动必须超过10厘米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站在《规则》和裁判员的角度,管他闪出了几厘米,成不成功我才不去管他!只要你接下来能够正常操作,不出现犯规行为就行了。
         做为裁判员,比赛一旦进入“闪击”操作,你的全部精力,你的工作重点应当是:
          第一、卡住、卡严、卡准击球员在规定的10秒钟内所必须做完“闪击”(踩、放、击)的三个动作;
            第二、看住、看清、看准“闪击过程”中有关各球的动、静状态及后果是否成立;
            第三、预料、观察、判断可能出现的各种犯规行为,并及时作出处置。
      再把过多的东西强加给裁判员要去熟记、观察、分析、推断、定性、判罚……,并让击球员牢记于心、谨小慎微、蹑手蹑脚、如履薄冰……,只能是作茧自缚、自寻烦恼!多年来,各种版本的《规则》中之所以总有那么多无关紧要的零碎儿,只不过是为了体现所谓严格、正规、细腻、规范、权威、正统等传统观念和人为强加上去的虚无飘渺的指标。
       老李:好家伙,上来就是长篇大论的,你可真能写。我看你在这部分里边儿主要表达了这么几层意思:
           一是你对“闪击”的总体认识。正如你在开始所说的 —— “闪击”是一种突发性强、无从防范、威力巨大,具有极强破坏、压制、震撼力的战术攻击手段。紧接着你就说到:对击球员来说,“闪击”也是比赛过程中各项技术操作最为复杂、最为繁琐、最为细腻、最为揪心的一项具有较高难度和风险的技巧活儿。《规则》中有关“闪击”的相关条文规定本应尽量简明扼要、便于理解、利于执行。但是多年来的《门球竞赛规则》中,有关闪击的条文规定最多、文字篇幅最长、叙述最为繁琐、要求最为苛刻、判罚最为严厉、最为让人费解、最易出现分歧、执行难度最大、犯规概率最高。
           二是你对《规则》中的“闪击”条款进行了具体分析。比如:你认为“闪击过程的程序”根本用不着去说;“闪击犯规”,应当抓住重点和要害,越简单明确越好。其他的各种犯规都不需要先入为主、煞费苦心、事先设定;“闪击完成”这四个字纯属节外生枝,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应当把“闪击成功”的定义去掉,因为闪击是否成功,是依据闪击的预定战术任务和最终结果来衡量和确定的,他与《规则》和裁判员毫无关系。
            三是你认为裁判员在涉及到“闪击”的执裁中,他们的全部精力、工作重点应当是:
             第一、卡住、卡严、卡准击球员在规定的10秒钟内所必须做完“闪击”(踩、放、击)的三个动作;
             第二、看住、看清、看准“闪击过程”中有关各球的动、静状态及后果是否成立;
             第三、预料、观察、判断可能出现的各种犯规行为,并及时作出处置。
       我觉得文章的层次比较清晰,叙述的也比较全面细致,道理也讲的比较透彻。当然了,这部分只是一个开头儿,相当于乐曲的过门儿、引子。关键人家要看的是你究竟怎样写有关“闪击”的具体条款内容。怎么样?就把你写的最主要、最关键的部分给我详细介绍介绍吧?
       老张:这样吧,我先把我写的有关“闪击”的条款给你,你拿回去好好看看,下回见面儿听听你的具体意见。你看,这就是有关“闪击”的全部内容:
         ★关于“闪击”,《规则》条文究竟应当怎么写?我看只要抓住三个要害:“阐明闪击定义”、“规范闪击过程”、“明确闪击犯规”就足够了。
    下面就是我写的有关“闪击”的全部条款,共计176 个字:
      一、闪击:踩住自球,将被撞他球贴置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的震动使其移动。
      二、闪击过程: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完最后一个他球且场上各球静止,从而获得续击权为止的技术操作时间段。
闪击过程中允许自球在脚下合法移动。但裁判员认为其移动对后续操作有利,应将球恢复原位,所用时间不为裁判用时。
       三、闪击犯规:
          1、捡拾的他球脱手,触及了场内球(不含脚踩的自球)。
          2、闪击击球造成的脚下自、他球(脱脚)双飞。
                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
       仅仅176个字,能把有关闪击的内容说清楚嘛?我认为完全可以了。闪击、闪击,规定的就是闪击;要看的也是闪击;操作的必是闪击;评判的还是闪击。只要击球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把该闪击的球都闪击了,不就行了嘛!何必给他设那么多的清规戒律—— 这样不行、那样不可、这个不能动、那个不许碰……,不仅中老年人打康乐球不适合;就是年轻人打竞技也不在乎这些区区小事、细微末节呀!因为他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划那么多的条条,订那么多的框框,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
       老李:好家伙,才176个字,也太简单了吧!
       老张:简单不简单,行还是不行,等你仔细看过之后再说,你总得好好琢磨琢磨呀,是不是?
       老李:好,那就这么着,我先拿回去好好学习,仔细看看,下回咱们再细谈。
       老张:行了,今天咱们就聊到这儿,下回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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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篇已转发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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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8 19: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8-18 19:20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九十三篇
                                                                   大家动手参与修规(三)
       老张:怎么样啊老李,看了我写的“闪击”条款,有什么想法呀?谈谈吧。
       老李:这样吧老张,在谈我个人意见之前,我想听听网友们对你发的那个“建议开展我来写《规则》活动”的帖子都有什么反应。
       老张:可以呀,下面就是我摘录的一部分网友的回帖:
       烨 张老师带的这个头太好了。坚决支持!如果我们不仅仅是批评规则,而拿出一个修改方案,这是门球人应有的积极主动精神。经过大家讨论,推敲,搞出一个没有瑕疵的规则,无论对中国门协,对组织比赛,对自己的学习都有好处。
       手留余香张老师试对规则“闪击”条款的表述言简意赅,给予大大的点赞!
       歌声嘹亮我来写规则的想法太妙了。1、指出现今规则某些条款的不足之外;2、提出修改理由;3、写明修改条款。我想,人人动手,献计献策,力量是无穷的。
       老张在规则改革上,下了大功夫,出了大力气。中国门球网网友,能担当此重任,老张带了个好头
       攀 张老师对闪击的修改描述,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确实是好的建议。
       寒江垂钓为张老师的《我来写规则》的帖子点赞!支持张老师的观点!
       老生畅谈我写规则建议很好,但真的实行不易。就拿张老师有关闪击的改写,应该说也是有漏洞的。当然了,这应该是张老师未及推敲的应急之作。真的让张老师坐下来写规则,我认为张老师一定能够拿出来质量上乘的作品。
       天意宏这个建议太好了,我—定认真参与。
       戈壁梭梭2  支持这一建议。
门球新友:这个建议太好了,我—定认真参与。
快乐生活:张老师·试对规则(闪击)条款·说的好。点赞!
       七八老兵张老师对门球闪击条文的修改,简单明了,让运动员好操作,让裁判员都好执裁。本来是大众体育运动,弄一本让大家看不懂的不便操作的规则,有些脱离了群众!!!不过,这样的规则球友们能接受,专家们不知道能不能支持!
       南海雷霆张老师的建议很好,我支持并积极参与。
       三丰羊古人云:“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伟人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门球规则制定的是否合理、科学;是否符合门球人的要求;是否有利于门球运动的发展……都应该是门球人说了算。支持楼主的建议,并用隨后的行动来响应。
       夕韵风采张老师此举将惠及门球的良性发展,鼎力支持!
                        本人目前因专司网宣,无暇顾及其他,请谅.
       谨望为了中国门球职业联赛等竞技型赛事,能持续健康地开展下去,以实现早日登上中国竞技体育大舞台的终极目标,尽快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规则来!
        张老师有远见,此举,一在于认真的学习《2015规则》;二在于将找不足变成充实补台。好
       勇打勇猛对老师说门球规则,写规则,讨论规则,熟练掌握及精通运用,对打门球的网友大有好处。谢谢老师,给老师点个赞吧!
     ▲ 这只是属于初步表态的,还有许多网友已经开始动手写自己的《规则》了,相互之间也开始了热烈的讨论。
       老李:有没有不同的意见呀?
       老张:当然有了,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无论什么问题,总会有不同看法和想法,这正好体现了当今社会的多元化。你看,这就是几位网友的不同意见:
        小人物我不说赞扬张老师的话了
         只简单谈一点点对一百七十多个字的看法。个人认为:170多个字只能是对现有门球爱好者写的,应该说所有运动规则都是对所有参与者写的,规则是告诉你怎样去参加,参加时怎么去做。
         如果我想参加,又不想问他人,你那170多个字能让我学会吗?
          建行人规则是指导门球运动的,要学习、理解、贯彻落实。人人写规则,有点大。要知道,众口难调。有问题怎么解决?建议以省门协为单位,收集意见和建议,然后由中国门协集中整理,作为下一次修改规则的基础。
         崔根武  以上几位决心很大,要修改15新规!好似15新规一无是处。有这个必要吗?运动项目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改进、充实。新规还没等执行,就掀起修改高潮。不知道我这个看法对不对,请批评指正。
       老李:好,老同志们表达自己的意见都很诚恳、很直率。有的担心你写的176个字的规则难以执行;有的认为人多议论多,众口难调;有的认为2015新规刚刚颁布执行,你这么一搞好像又要修规了,有些想不通。我觉得,这也是门球人爱《规则》 、想《规则》 、敬《规则》的具体体现。
       老张:我同意你的看法。无论什么样的意见和见解,支持的、反对的、怀疑的……,只要能说出来都是好事,这就是积极参与的具体表现。最终能搞到什么程度,写多少、修改多少、成型多少都不重要,只要大家都有这份热心就行了。毕竟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人,而且年纪较大,文化水平有限。能把我们大家的热情、关心、感受、体验、认知等等写出来,对将来下一步的修规肯定会有好处!
       老李:这道是大实话,我想你发这个帖子的用意也就在于调动网友的积极性,你写我写大家写,真正能成型的东西不一定能有多少。但是能把个人认为最为简练、最为理想、最好理解、最易执行的那点儿东西写出来,这不正是为今后的再次修规做准备、给其增砖添瓦吗!
      老张:你这算是真正理解我的用意了。你看,还有的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洛阳老关首先,我非常支持张老师的提议,我也报名参加一个。
不过,我看了张老师对闪击的修改幅度,也吓了一跳,太大了,不过,也很过瘾。若真的能行,倒是简化了很多的犯规,值得仔细推敲。但是,只追求简单扼要,不一定能说清,执行起来需要解读的问题可能会更多。比如,抬脚导致自球滑脱算不算犯规等。要想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给未来修规做铺垫,建议在现有规则基础上进行,大家有个统一的模板,可以对任何章节内容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因为与其让大家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不如共同修剪完善一棵树,一本书,我觉得这样效果可能会好些。
         我不善发明,所以,后续会以2015规则为版本,提出自己的修规意见。
         张老师出奇招,真聪明。
         新乡快乐人我已经四个多月不打门球了,也没进过门球场,改打乒乓球了,甚至一想起进门球场都烦。可能是我消极的想法引起的,门球前途暗淡,矛盾重重,分崩离析,上层掌盘的几乎无人重视,(可能)已经被打入属于边缘运动一类,章程不周引起许多祸端,如果改成像乒乓球一样,成为大家都容易接受与开展的真正的群体运动,的确为时过早。如果说大家提议或修改的门球规则章程管用,那当然太好了。希望新的秘书长能挑起这个担子,使门球重新振兴起来,那将皆大欢喜。
     ▲ 在这个问题上,版主倒是很积极,你看他的跟帖:
          我的想法是,诸位网友都在这里评论与编写,当编写者接受评论的意见后,再修改成熟(定型)。我可以将每位网友的编写内容发送到一个转帖中,且实行关闭模式供诸位浏览以及中国门协参考。此举,是否可行啊?希望网友评论。
       老李:你看,版主的态度不仅积极,还主动承担汇集、整理的任务,以便于大家浏览参考。
       老张:你的看法到底是什么呀?说说吧。
       老李:我看了你写的“闪击”部分,和上面的两位网友有些相似的想法:精炼是精炼,但就是觉得太过于简单了。猛一看,确实被吓了一跳!就这么176个字,行吗?对老门球人没问题,要是新手恐怕够呛!
       老张:我觉得,你能肯定我写的简练,老年门球人使用没什么问题,就是最大的肯定和褒奖。至于新手怎么办,可以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些文字,让他们能看清、看懂、看明白,知道应当怎么做就行了。
       老李:那就接着说说你的最后一部分吧,除了你这176个字以外,原来《规则》当中与“闪击”有关的条款还有很多,按照你的说法,就都没有用处,纯属多余了?
       老张:没错儿,如果你承认我的176个字的内容能够解决“闪击”的问题,原《规则》中的其他有关部分就都纯属多余了。我可以一条一条地给你解释清楚,说明删掉他们的理由。
       老李:这样吧,我提出来一条,你给我讲清楚为什么删掉、去除、省略的道理可以吧?
       老张:没问题,你就按照《规则》从前往后找吧,凡与“闪击”有关的内容都可以。
                              (接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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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8 19: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8-18 19:38 编辑

                 (接上页)
      老李:好,我首先提的第一条是:被撞击的他球必须放在界内进行闪击。
      老张:我认为这一条规定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它既不涉及具体的技能技巧又不影响比赛的胜负输赢。我主张他球放在界内界外都无所谓,只要闪击就行了。不应当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过于计较,
      老李:你说的倒也是啊,第一,这种情况不经常遇到;第二,闪击的基本操作大家都会。何必非要计较那个界内界外呀,不就是几个厘米、有时甚至连半个厘米都不到,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儿啊!好,我同意去掉这一条。
           我接着提第二个问题:闪击成功后,所产生的球的移动均为有效移动
      老张:这句话更是纯属多余了。正如合法击球后所产生的后果都属于有效一样,“闪击”是你《规则》规定的技术操作内容,我已经按照规定做了,而且已经闪击成功了,当然其后果都应当是有效的、合法的。
      老李:有道理,正当合法的闪击,其后果当然也是合法有效的,根本用不着去说。
            好,听下面的第三个问题:捡拾被撞击的他球。
      老张:说句不太好听的,这真是没话找话。在“闪击”的定义中不是已经交代得很清楚了吗:“闪击”就是踩住自球,将被撞他球贴置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的震动使其移动。(注:这是我写的“闪击”的定义)你不捡起被撞击的他球,往脚下放什么呀?怎么闪击呀?闪击谁呀?所以我说,这都是多余的废话!
      老李:是啊,不捡拾被撞击的他球,接下来闪击谁呀?确实是叙述的太琐碎了。
            再看第四个问题:用单脚踩住自球
      老张:听起来都有点儿可笑,用单脚踩住自球。那么我请问:用双脚踩球行吗?那样能闪击吗?这是起码的常识!打了二十多年门球了,还从来没见到过有谁用双脚踩球的。
      老李:真要是有人双脚同时踩球,非出事故不可,那不成了耍杂技了吗!
             好,接着听我的第五个问题:放置他球与自球贴靠。
      老张:贴不贴靠裁判管不着,看见了也不能提示,完全不必操这个心!所谓“贴靠”只是闪击放球的一个要求,两个球不贴靠或贴靠不紧,就有可能造成闪击失败,这也是起码的常识。在类似的问题上,似乎《规则》管得太多太严了。
      老李:对,这就是个起码的常识。不少老同志闪击时都要反复用手把两个球夹紧靠实,唯恐贴靠不牢闪不出去。
             行,那咱们说第六个问题:移开放球手。
      老张: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移不移开没关系,闪击的目的是要让他球移动,只要击球员把他球闪击出去就行了。手不离他球,还可能衍生出许多新的技巧。比如前些年就有一种“飞越闪击法”。如果在你前面有一个球挡住,本应闪送过门的球却没办法实施,怎么办?那就用放球的手把他球斜放在自球的偏上方,手不离他球(轻轻抚着),击打自球的震动力同样可以把他球弹起 —— 从挡在前面的球的顶部飞越而过 —— 最终实现过门得分。我觉得类似的新鲜方法、技术、技巧应当提倡,应当肯定、应当鼓励。门球比赛看的、比的不都是技术技巧吗,当然不能否认战术的辅助作用。
      老李:我还是头一回听到“飞越闪击法”,挺有意思啊。
            好吧,现在提第七个问题: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老张:这个问题我就不多说了,四个字:纯属废话。
      老李:也确实是啊,只要你把两个球贴靠好了,一击打自球,他球能不移动吗?看来这《规则》确实是太啰嗦了。
          那就看下边儿的第八个问题:先踩自球后再捡拾他球
      老张:让我说这同样属于操心过度。先踩后捡与先捡后踩都无所谓,这要看场上的实际情况,如果撞击后自、他球距离很近(几乎呈接触状态),还可能踩球捡球同时进行哪。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既不是闪击的关键所在,又不是什么高难的技术,管那么多干什么!
       老李:好,接着听第九个问题:踩住自球后,脚可以旋转或抬脚改踩。
       老张:又是一个多余的说明!有10秒钟卡住他哪,他爱怎么踩就怎么踩;爱怎么转就怎么转!总在那里踩呀转呀的,他就不怕超时犯规吗!?旋转也好、改踩也罢,都是为了更好的闪击,该怎么办击球员心里有数儿,让人家自主操作就行了!
       老李:过去的《规则》里说这些,我估计是告诉击球员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其实按你说的也有道理,反正有一个10秒钟的时间限制,如同尚方宝剑悬在那里,击球员总是要考虑的,他不会故意磨蹭时间。
           好吧,看下面第十个问题:自他球呈接触或贴靠状态时,直接踩住自球、他球(视为已放他球)。
       老张:就是两个球已经放好了,不是还可以改踩、改放吗?多余的废话!自他球呈接触或贴靠状态时,是直接踩还是临时移开,让击球员自主决定。我还是那句话:有10秒钟卡住他哪!反正场上各球一停稳,我就开始10秒计时,不怕你来回折腾、耗费时间!
       老李:说的也对,撞击了几个他球就有几个闪击的10秒,这一点丝毫不能马虎,裁判员紧紧卡住这一点就行了,其他琐碎小事用不着管得太多。
            看后面第十一个问题:放他球时手触及到自球
       老张:这个问题听着就有点儿可笑。要想让两球贴靠紧密,当然要用手指将两个球夹拢在一起!脚能踩,手就不能摸吗?触摸一下自球又怎么了?关键看的是“闪击”!
       老李:脚能踩,手就不能摸吗?触摸一下自球又怎么了?问的有道理!
            好,接着看第十二个问题:重新改放他球。
       老张:还是多余的废话!一次没放好我当然要重新再放,不然怎么能把他球闪击出去呀!因为不管击球员怎么改放,时间是有限的,不要总是忘了那个“10秒”!裁判员不是站在旁边看热闹的,他是要给你(指击球员)计时的!
       老李:其实重新改放他球是很自然的事,《规则》里没有必要总是提及。
            行了,看下面的第十三个问题吧:击打自球的同时击到踩球脚。
        老张:这一点只有击球员最清楚,裁判员就是蹲下去弯着腰看也没用。如果他球未移动,只要不超时,再击就是了,不必操那份心!还是那句话:不要总是忘了那个“10秒”!这是裁判员手中的尚方宝剑!
        老李:老同志们有时一下儿击歪了,打到了自己的脚上,他球就不会移动。我也认为只要时间不超时,应当允许再次击球,不应当按犯规判罚。更不用说有时自他球就是没有贴靠紧密,击打后两个球同样可以产生微弱的移动。这要是按照“闪击”的定义要求,不也可以称为合格吗!
          看下面第十四个问题:同时撞击数个他球后,如果自球静止时与这些球接触,击球员可暂时移开第二次及以后需要闪击的球,再依次进行闪击。
       老张:接触不接触、贴靠不贴靠,根本不用去管。他爱怎么闪就怎么闪,先闪后闪不都是闪击吗?只要把撞击的他球都闪击完就行了!关键是有10秒卡住他哪!如果他拿了放、放了拿,来回折腾,就不怕犯规吗?!《规则》不是说“获得多个闪击权时,应对被撞击的球逐个进行闪击,其顺序与撞击的次序无关”吗!有时由于战术需要必须先闪击某个球,可你非要让他先闪击与自球接触的那个球,这不是否定门球战术、故意刁难人吗!
       老李:好,再有两个问题就完了。看下面的第十五题:踩住自球,被闪击的他球移动超过10厘米。
       老张:纯属无理要求,闪击不就是要让他球移动吗?震动、晃动、摇摆、摇晃、颠簸、颤动、轻微移动……都是移动,你管他移动了多少哪!只管看清楚后续操作犯不犯规就行了!
       老李:最后一个(第十六个)问题: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
       老张:他要是一次能闪击两、三个球才算高手!搞不好就会弄巧成拙。管他怎么闪击哪,反正该闪的都闪击完就行了!
       老李:我一共提出了16个问题,你都直接了当地做出了解释,阐述了你所以要把他们全部删除的观点。这样看来:除了你写的那176个字之外,原《规则》中涉及到闪击的诸多条款就都纯属多余了。
老张: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正如前边儿有的网友所说的那样:看了张老师对闪击的修改幅度,吓了一跳,太大了!不过,也很过瘾。若真的能行,倒是简化了很多的犯规,值得仔细推敲。
        老李:对,你说得没错儿。一开始你不就说了吗:抛砖引玉!拿出一个东西让大家品评,行与不行不是关键,重要的是要引路,引导大家思考《规则》,研究《规则》,琢磨《规则》,分析《规则》,进而亲自动手写《规则》,这才是你的最终目的。
       老张:从目前情况看,网友们参与意识很强,回帖的、写《规则》的已经不少,但最终结果如何还很难说。我的看法是:不要抱太大太高的希望。毕竟是在网上搞的活动,随意性很大,你总不能硬逼着人家写、写、写……,那也太不现实了。不过我还是认为,无论最后是个什么结果,这项活动对未来的再次修规肯定是有好处的!
       老李: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大家写的多少,写的好赖都没关系,将来做个参考材料总还可以吧?
       老张:行了,该说的我都说了,就看下一步网上的情况发展了,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今天咱们俩也聊得差不多了吧?
       老李:时间不早了,那咱们就下回再接着聊?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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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篇已转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2:26
赵玉书老师上午好!老师辛苦啦!您的文章太好啦!为您点赞!  发表于 2021-9-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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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4 08: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8-24 08:49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九十四
                                                                又是《规则》惹的祸
        老李:老张啊,最近我看你们又开始搞集训了?去年和前年搞了两次都不成功,怎么今年又搞起来了?
        老张:这不是5月下旬中石油系统有一个离退休职工门球交流活动吗,门协主席找到我,说一定得把几个骨干队员集中起来突击训练一段时间。就是为了应付这个比赛,咱们不得不训呀!前年到大港参加了一次,好歹弄了个第二名,总算交代过去了。这回总不能灰溜溜地去、灰溜溜地回吧?!
        老李:——,原来如此。那你们这次去参加比赛肯定是执行2015规了吧
        老张:这是毫无疑问的。
        老李:可最近网上对《2015规》的争论挺热闹哇!不少网友指出了规则条文存在一些漏洞,让人产生不同的理解,那要是比赛中真的遇到了这类问题可怎么办
        老张:我看这样吧,今天咱们俩就先聊一聊这个问题。我把我的想法都跟你说一说,咱们俩人先好好地讨论讨论,统一一下认识,你看怎么样?
        老李:行啊,那当然好了,我正想好好学习学习新规则
        老张:我看自2015规》正式颁布以后,经过一次“勘误”修改,大家深入学习讨论和各地办班辅导讲解,绝大部分问题都已经基本上得到解决了。现在还有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后贴靠在了中柱上”,后已过三门的球撞击了中柱,这个“贴柱球”究竟得不得分?
        老李:我看了网上的一些帖子,怎么说的都有,结果把我也给弄迷糊了我对规则也没有很好地学习过你还是从头到尾仔细给我说说吧,到底应当怎么理解这个问题
        老张:这个问题的讨论是由湖北的一个名叫“硒都门球”的网友发的一个帖子引起的。他在帖子中说:我们这里办了《2015规》学习班,是一名国际级裁判讲的课。说:“已过三门的球从界外进场若与中柱接触”,而后的已过三门球撞击中柱造成“该贴柱球”的间接移动为无效移动,不能判“该贴柱球”得分!”。
        老李:那到底是什么理由哇?《规则》又是怎么说的呢?因为我们做出任何判断不能光是依靠个人的理解,而是应当以《规则》的条文为依据呀!
        老张:你说得对。如果一名普通门球队员对《规则》条文的理解有错误,只是他个人的认识问题,不会影响到比赛的全局。但是作为一名裁判员,如果自己对《规则》的条文规定不清楚、不熟悉、不理解,那就会在执裁中出问题。轻者造成参赛队之间的分歧和争执,重者就有可能出现无法调解或更为尴尬的局面。
              对于我们中国门球来说,在这个问题上是有着极其深刻教训的!我个人认为:追根究底还是《规则》惹的祸!
        老李:这怎么讲啊?《规则》惹什么祸了?
        老张:有的同志说:《规则》就是法律,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其实这种说法不太恰当。《规则》不是法律,他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法律是由各级有立法权的机构正式颁布执行的。正如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首先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起草委员会拿出初稿,发到各个基层单位征求意见,经过几次反复修改才能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修改、通过(这一步手续和规程往往也是反复数次),最后才能正式颁布执行。
          《规则》可以看作是一纸契约,一份合同一个协议。就是经过充分协商讨论,达成一致,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一个具有时限性的规定。再就是《规则》是由人制订的,而人又不是万能的,所以任何一部《规则》都会有这样那样、或多或少的不足之处。所以说《规则》有漏洞、有毛病、有瑕疵……,也应当看做是很正常的现象!
        老李:那这次引起争论又是因为什么问题呢?
        老张:刚才说的那个“硒都门球”网友的帖子一发出,就即刻引起许多网友的议论有的说:既然专家说了,就应当按照专家说的办,不应有任何怀疑但也有不少网友说:专家说的只不过是个人的理解,不能代表中国门协我们不是不相信专家,而是应当严格按照《规则》的条文规定去执行。
        老李:我觉得应当相信专家学者的意见,人家起码儿都是国际级的裁判呀!我们这些人能和那些专家学者比吗?人家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研究的也比我们深透,当然讲的不会错。你像关键、周正,人家可是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呀,那在全国门球界都是数一数二的呀!他们讲的话能有错吗?
        老张:对这个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任何专家学者的理解认识、辅导讲课……,都只能看做是他们个人的意见、看法、认识和理解。他们只是站在个人的角度畅谈自己对某些问题的立场、观点、认识、看法、判断、推理及结论。说的多与少,讲的深与浅……归根结底离不开“个人”的范畴。因为每一部《规则》的出版说明中都清清楚楚地写着:本书自出版之日起在全国门球比赛中施行,其解释权归中国门球协会!也就是说,任何一位专家学者都无权代表中国门球协会除非中国门球协会指定某某人为中国门球协会的官方“发言人”。另外就是我们提出与专家学者不同的意见与建议,并不是对他们个人的不尊重、不信任、不理解和不支持。我们为的是弄清事实、明辨是非为的是更好地学习、理解、认识、贯彻、执行、落实《规则》。
        老李:我知道了,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既要相信专家、尊重专家,但又不能迷信专家;更不能有唯上、唯官、唯权的思想倾向。
        老张:这就是时时事事处处都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看看《规则》的条文规定到底是怎么说的、怎么写的、怎么叙述的、前后又是怎么衔接的,最终的结论又是怎么得来的。要想正确地理解《规则》的有关条文规定,有一个按照《规则》本身所叙述和遵循的逻辑方式(思路)进行逐步推理的过程。在这个严密细致的推理过程中,只要发现有一点、有一步、有一处出现偏差和异样,就说明这种思路可能存在某些问题和不足。如果还是按照原来的结论去处理问题,就必然会出现情不容、理不清、讲不明、行不通的尴尬局面。
        老李:那就是平常所说的:前言不搭后语,前后不能贯通,无法自圆其说。那肯定是《规则》条文的用词上、叙述上、遣词造句等等方面出了问题。
        老张:这个问题咱们后面还会谈到。就在那个“硒都门球”网友的帖子发出后不久,一位网名叫“叶赫”的网友便发了一个帖子《如何判?》 —— 3号球已过三门,界外进场,并贴柱。4号过三门后撞柱的时候间接使3号离开中柱,问3号得分吗?请引规则回答。
          他不但提出了问题,而且要求你必须引用《规则》的条文去回答和解释。这样就把这场讨论进一步引向了深入。我也跟了帖,说明了我的观点。
        老李:那你是怎么回的呀?都谈了什么内容
        老张:我发的第一个帖子是:
           2015新规的有关条文规定,肯定是两个球都得分。
                但从硒都门球老师的子中又得知:他们那里的学习班又说“界外进场贴柱的已过三门球不得分”!
                我个人理解:2011规则中规定:有效移动的球碰撞门柱或中柱,使与柱接触的球间接移动为无效移动,应恢复原位。既然是无效移动,那就是不承认他的移动是合法的,当然也就不承认他是“撞柱得分”。而2015新规中规定:如上的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我想:之所以确认“界外进场贴柱的已过三门球”得分,就是因为其移动是“有效的”、是合法的、是应该予以承认的。(可以理解为这种间接移动是“他撞击了中柱被反弹回来了”)。
                无论怎么理解、怎么解释,按2015新规的规定,两个球都得分是无可争辩的!
         老李:呵——!你首先肯定了两个球都得分,而且是一点儿也不含糊!你看:你说的2015新规的有关条文规定,肯定是两个球都得分”;“ 无论怎么理解、怎么解释,按2015新规的规定,两个球都得分是无可争辩的”!
        老张:开头我就说了,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这样吧,有关这个话题的内容还不少,咱们这次先聊到这儿,剩下的内容下回再接着说。你看怎么样?
        老李:行,剩下的内容咱们下回再接着聊。那就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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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篇已转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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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9 08: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8-29 16:03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九十五篇                                                         
                                                                       又是《规则》惹的祸
     老李:老张啊,咱们还接着说那个“已过三门,从界外进场的贴柱球”能不能得分的问题吧。
     老张:我上回只是说了一部分,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有其他的跟帖。你再看看我后面的跟帖: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是否可以用“若两个球呈接触状态,理论上就已经是撞击了”去理解?正如规则关于密贴球的处理方式:裁判员确认了,击打自球时他球不动也为撞击。
              既然界外进场的已过三门球已经与中柱接触了,我们就不妨把中柱看作是一个球,这时场内的有效移动球撞柱,不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击球动作吗?不要说这一撞使接触中柱的球间接移动了,就是没有移动不也得承认是撞击吗?
              所以规则规定两个球都得分是完全正确的,是与规则中所有条文规定都相符合、都不会发生矛盾的!如果再说那个“贴柱的已过三门球”不得分,那就只有再对规则做出修改了!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接着又发了第三个帖子,进一步表明我的观点:
          ▲个人看法: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歧和争论的焦点已经非常清楚,那就是《规则》的明文规定与专家学者的理解和解释之间出现了不统一、不合拍。
           解决问题的最好、唯一办法就是由中国门协指定某某人,以中国门协“发言人”的身份,作出最终解释、规定,必要时对《规则》有关条文作出修改或补充说明。
           因为任何专家学者的辅导、讲课、解释、说明等等,都只能代表个人,只是个人的看法、理解和意见。人们究竟怎样看待和理解《规则》的条文规定,毕竟是要看“白纸黑字”的东西是怎么写的、怎么叙述的!
           恰好就在这个问题争论得非常热烈的时候,周正老师来咱们廊坊给裁判员辅导讲解《2015新规》,所以我就立即发了一个最新的帖子,内容如下:
          ▲《规则》20页写到:“有效移动的球(不含界外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的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         如果说:已过三门的球撞击中柱,造成“已过三门、界外进场、与中柱接触的球”的间接移动属无效移动,且不得分。按此逻辑推理,那就无异于首先否定了“已过三门的球无论从场内任何地点(位置)向中柱方向的移动并最终撞击中柱”是一种“有效移动”!         所以,不要说“那个贴柱的界外进场已过三门的球不得分”,首先宣布不得分的应当是那个“已过三门撞击中柱的球”,只有这样做才对头、才合理、才合乎《规则》所叙述的逻辑!       《规则》所规定和限制的前提条件是“有效移动”,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硬性规定和要求。难道已过一、二、三门的球的合法击球或闪击所造成的移动,不都应属于“有效移动”吗?既然是“有效移动”,那么碰撞了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的间接移动,就理应定性为“有效移动”!        所以,我仍坚持“过三门球撞击中柱,造成”已过三门、界外进场且与中柱接触的球“的间接移动属于”有效移动“,并应判两个球都”撞柱得分“!
     老李:你再把《规则》中与这个问题有关的条文规定给我介绍一下,看看毛病到底出在哪里?
     老张:共计两段:第一段(20页)“有效移动的球(不含界外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的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第二段(29页)“若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撞击中柱,则撞中柱无效。若与中柱接触,其他有效移动球碰柱造成该球间接移动,则贴柱球得分”。
     老李:你再帮我仔细分析分析,应当如何正确理解。
     老张:从《规则》中的这两段文字叙述来看,已经把一个问题讲得非常清楚了。那就是:如果事先在门柱或中柱上有贴柱球,后只要是场内的任何一个有效移动的他球碰撞了门柱或中柱造成这个贴柱球间接移动,这种“间接移动”就是“有效移动”。第二段(29页)的文字与第一段的论点完全一致,而且说的更加细致明确,非常肯定地指出了那个“已过三门的界外进场与中柱接触”的球“得分”!
          这里面你要仔细看《规则》条文究竟是怎么说的才行,因为我们观察、判断、认定、处理赛场上的所有情况的唯一依据就是《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这一条基本原则不能动摇!正如我在前面的回帖中所说的:《规则》所规定和限制的前提条件是“有效移动”,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硬性规定和要求。如果你硬要说那个“与中柱接触的球”不能得分,既完全违背了刚才咱们说的第20页那段文字叙述的精神和本意,也等于自我否定了那个已过三门撞击中柱球的移动是有效移动!这是使用了一种逆向逻辑推理的思维方法,就是按照你原来的思路和推理方法进行反向思维和推理,如果走得通、行的顺、不别扭、不卡壳、不否定、不变异,就说明你的理论正确,否则就说明你的结论有问题。
          具体到咱们说的这个问题,不是再清楚不过了!《规则》里的有关文字叙述可以说是观点清楚、叙述祥细、事例具体,为什么到了专家学者的嘴里就变味儿变调儿了呢?!
     老李: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也不难,就像你说的:要想彻底解决,中国门协必须有所表态,《规则》条文必须有所修改或附加说明。
     老张:遗憾的是,事到如今中国门协就是不露面、不吭声、不说话、不表态!
     老李:这就怪了!这么大的事儿,都要执行《2015新规》了,还存在这么大的分歧,你中国门协出面加以解释、说明不就行了嘛!
     老张:不仅是今天,以往一直是这个样子。无论你们下边儿怎么争论、怎么分歧、怎么折腾,似乎与中国门协毫无关系!实在是让门球人难以接受、难以理解!
       算了,其他的咱就不多说了。今天这时间也不早了,我看咱们就先聊到这儿吧?
      老李:行啊,就等着看以后这个问题的争论到底是个什么结果吧。那咱们就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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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篇已转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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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3 08: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1-9-3 09:07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九十六
                                                            人造草坪场地的铺设应当加以改进
        老李:老张啊,最近在打球的时候我发现有些人又在争论在开球区怎么放球的问题。
        老张:这不已经是个老问题了吗,大家都很清楚哇。怎么?又有什么新的说法呀?
        老李:原来的规定是在开球区放球,自球的投影一定要压在比赛线的外沿儿上,否责就判犯规。现在却有人说:“压外沿儿不行,必须要压内沿儿才行”!
        老张:这又是从哪儿刮来的一股风啊?我还从来没听说过呀!本来执行得好好的,这是谁又在节外生枝呀?
要想说清楚这个问题,还得从大家所熟悉的所谓“外沿儿”这几个字说起:其实大家所说的这个“压外沿儿”,在《规则》中是根本找不到的。《规则》的第22页中只有如下的叙述: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为什么后来逐渐地就出来了一个“压外沿儿”的概念呢?而且大家都在这样说,也都在这样用。我认为原因还是得从《规则》本身来寻找。你先看看下面这幅图:
图片1.png
          这是一张人造草坪门球场地一角区附近的平面图,有绿色的比赛区、红色的限制区和绿色的开球区。按照《规则》的规定(见第3页):
   1、比赛场地为长方形,分为比赛区(通称场内)和限制区,地面要求平整。
       ⑴ 比赛区长20米、宽15米(±5厘米),由比赛线的外沿界定。
       ⑵ 限制区为比赛区外侧0.5 ——1米范围的区域,由限制线的外沿界定。
   2、比赛线(通称边线)带宽1——5厘米。限制线与边线平行,其带宽为1——5厘米。
       ⑸ 开球区为长方形,其两条长边与第四线、限制线重合。两条短边(端线)垂直于第四线,其外沿垂点分别距第一线1米、3米。
        老李:是啊,《规则》里讲的很清楚哇,你这个图也画的很清楚哇。
        老张:你说的很清楚指的是什么呀?
        老李:那不是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吗:比赛区长20米、宽15米;限制区的宽度是0.5 ——1米;所有线的带宽是1——5厘米。
        老张:光是这些恐怕还不行吧?你好好看看这张图:在左下角写着“比赛线”和“限制线”,就是黑色箭头指的那两条“白色”的“带状”的“线”。你再看看《规则》条文说的是:开球区为长方形,其两条长边与第四线、限制线重合。
        老李:重合的意思就是两家共用一条“线”,这又怎么了?
        老张:通常我们都是习惯说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也就是指图中的那四条宽1——5厘米的“带状”边线。而实际上的边线只是一条很细的线,为什么要用带宽1——5厘米的“色带”来标示(铺设)呢?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让大家无论在近处和远处都看得清楚,便于识别。真正的边线在哪里呀?这就是《规则》中所说的那个“外沿界定” —— 也就是这条宽1——5厘米的“色带”的最外边的那个“沿儿”所代表(标示)的那条“线”!
        老李:——,原来是这么回事儿,边线的最外沿儿才是真正的“边线”。
        老张:你再看看下面这张图就清楚了:
图片2.png
        这里只画了一个开球区。你看:上面的那个箭头所指的那条线既是比赛区的外沿儿,又是开球区的外沿儿下面的箭头所指的那条线既是开球区的外沿儿,又是限制区的外沿儿。所以《规则》中说:开球区为长方形,其两条长边与第四线、限制线重合。你要注意:这里所说的是“与第四线、限制线重合”,而不是与“第四带、限制带”重合。绝不能把“带”看做是一条“线”,比赛线、限制线都指的是那条宽1——5厘米的带子的最外沿儿所代表(标示)的一条线。
        老李:——,原来如此啊!我以前可没注意过这个问题,总以为只有白色边线里边儿的绿色区域才是开球区。
        老李:但是你这样认为也有好处,那就是在开球的时候,你绝不会把自球放置的不“压外沿儿”。
        老李:照你这么说,我还“因祸得福”了是不是?
        老张:开球的时候自球究竟应当怎么放置,你再看看下面这张图:
图片3.png
        我只画了一个开球区,包括它的四条白色边线,中间铺设的是绿色的人造草坪。一共画了12个球,有红色的、白色的,从1到12每个球都标明了序号。这12个球都已经放在了开球区准备击球进场。你看看,他们放置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老李:我先说符合《规则》规定的:有2、5、6、7、8、9这6个球不符合《规则》规定的:有1、3、4、10、11、12这6个球。
        老张:说说理由吧。
        老李:《规则》规定: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2、5、6、7、8、9这6个球很明显都放在了开球区内,其中的2球就是典型的所谓“压外沿儿”。而1、3、4、10、11、12这6个球就没有放在开球区内,所以比赛的时候就都应当判犯规。
        老张:肯定嘛?你再仔细看看。
        老李:没错儿,这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老张:你说的2、5、6、7、8、9这6个球的放置符合《规则》规定,没有错儿。但是剩下的1、3、4、10、11、12这6个球都被你判了“死刑”就有点问题了。其实在这张图中只有1、3、4、12这4个白色的球是属于放置不符合《规则》要求的,其余8个红色球放置的位置都没有问题。
        老李:不对吧?10和11两个球都没放在开球区以内呀!怎么能说是合格呢?
        老张:这幅图画的是开球区,不仅中间绿色的部分是开球区,左右和下面的3条1——5厘米宽的白色线的区域同样属于开球区的范围。你看10、11两个球不都是压在了开球区的边线上了吗?能说没有放置在开球区内吗?
        老李:哎呀!——,我又犯了老毛病了,就认那个绿色的区域!老是以为不粘绿色的边儿就是没有放置在开球区内。
        老张:这个问题也不能全怨你。这些年各地修建的人造草坪门球场地,一味地图美观、看着方便,把各个区域的边线都搞成了1——5厘米宽的带子。看着是方便了,也容易识别,但却无形中把人们对“边线”是一条很细的“线”的观念给弄模糊了。很多人一直坚持认为:那条1——5厘米宽的带子就是(都是)边线。
        老李:你别说,打球的绝大多数老同志都是这么认为的。所以老是有压哪个边儿的争论。让我说,这个问题也好解决,铺草坪的时候,把那个1——5厘米宽的所谓边线去掉不就行了嘛比赛区、限制区、开球区各个区域的整块儿草坪采用不同的颜色、直接对接,边线都共用,既不容易混肴,又便于识别。
        老张:好主意!在这一点上咱们俩人算是想到一块儿去了。你看我画的另一张图:绿色的是比赛区,红色的是限制区,白色的是开球区。所有的区域都没有另外专门铺设所谓的1——5厘米宽的边线,可是每个区的位置、哪里是“边线”却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图片4.png
          老李:对,我就是这么设想的,这样铺设起来还省时省事儿,我相信经营人造草坪的厂家也会同意这个办法。
          老张:另外的一个问题你想到了没有啊?你看咱们前年建的那五块儿人造草坪场地,在比赛区的外沿儿还专门铺了一条10厘米宽的绿颜色的界外球的“放球线”,使得裁判员摆放界外球很方便。
          老李:那不是郑 炜发明的吗,我看挺实用的。就在你画的这张图比赛区的外沿儿加上一条10厘米宽的带子就行了,但是颜色和比赛区、限制区有所区别。
          老张:那好办呀,你看我已经画好了两张图,就是关于铺设10厘米放球线的两种方案。先看第一张图:
图片5.png
              这也是画的门球场地一角附近的平面图,10厘米的放球线用蓝色的草坪铺设,你看怎么样?
        老李:不错不错,挺醒目挺清晰的。你看这多省事儿啊,各个区域的位置、大小、颜色、边界在哪里一目了然。
        老张:第一张图的开球区里边没有铺设10厘米的放球线,我考虑用到那个区域的机会毕竟比较少,万一用到了,需要在开球区的前沿儿放置界外球,有两边的蓝色带子做参考,也能够比较容易找到界外10厘米的位置。你再看下面的第二张图:就把10厘米宽的放球线完整地围绕着比赛区铺设了一圈儿。
图片6.png
        老李:我看这样铺设也可以。虽然那条10厘米宽的带子好像占了开球区的前沿儿一块(实为一条)地方,但是大家都知道那是专用的放球线,与开球区没有什么关系,开球区前沿儿的边线应当在哪里,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有了这样一条色彩鲜艳、便于识别的蓝色带子铺在那里,裁判员放置界外球就会显得很容易、很方便、很准确,也就再不用用拳头量或用脚一横来测量10厘米了,而且不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论。
        老张:好啦,今天就算把我个人关于如何改进人造草坪场地铺设方法的想法说完了。本来想接着聊聊咱们的门球集训队或是网上最近的议论热点问题,但是今天的时间又差不多了,还是下次吧,你看怎么样?
        老李:那就只有如此了,咱们下次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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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篇已经转发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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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8 09: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23-1-23 15:11 编辑

                                                             标题.png
                                                                            第一百九十七
                                                                     “十 年 九 不 遇”
        老李:老张啊,我看最近网上对那个“贴柱球”是否得分的争论还是挺激烈的呀?像这类的问题最后究竟怎么解决呀?
        老张:中国门球就是一个相互学习、研究、切磋、探讨的平台有些问题争论来争论去,最终不一定能得出大家都一致认可的结果。我看这件事也是一个重在参与、重在过程,大家都积极地参与了,进入了情况,确实费了心思用了脑子,总会有些收获。当然了,最近关于这个“贴柱球”是否得分的探讨,时间确实不短了,意见始终不能统一觉得原因是多方面的对这件事,网友们是难以左右、无能为力的。
        老李:总是这么争论来争论去,也得不出个结果,专家学者们谁都不上网,和大家见不上面,中国门协不参与不表态,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办法呀!
        老张:有你这种看法的人不少,感到网友们的热情很高,也确实是用了脑子,就因为得不到满意的结果,所以感到很无奈。还有些人认为:这样的问题在赛场上极少出现,可谓“十年九不遇”,没有必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探讨,干脆把他扔到一边儿去算了!
        老李:竟然会有这样说的?那肯定是极少数人的观点。
        老张:你看,我从网上摘录了几段:
      在人造草坪上,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与中柱贴靠的概率非常小,你打十次也很难成功一次因此,这个问题实际意义不大。
      我用手将球靠在柱上都靠不住,何况在界外用槌击?希望一个千万分之一的机遇再不要成为话题!
      我有13年的裁判经历,也未见到过此情况!
      那么多这“国际”那“国际”,可就是一个也不肯站出来发言说话,你们这些人在网上吵吵来吵吵去有啥用啊?
      ▲各个门球网友都有那么一股“牛”劲精神,硬要一股劲地骑到中间两头拉,不拉断绳索不回头!
      ▲什么事都要搞清楚是不可能的!如果我问宇宙有多大?圆周率写完是多少?没人能回答。我们照样生活在地球上,照样使用圆。有些事不要一条道走到黑,留点不多的时间和精力做点别的事。还是让不怕头疼的人去研究这个球吧!
      ▲很简单,过三门球撞柱既死。非得钻牛角尖。
      ▲这种贴柱球理论上存在,但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存在。我在我们这里的几块人造草坪球场里试过用手拿着球贴柱,可手一放开球就离开了中柱。所以在比赛中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况。没有必要去为根本不可能存在的问题争个谁是谁非。
        老李:哎呀——,看来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哇!因为这个问题发生的概率低,就可以不去研究探讨吗?竟然还有网友说“这种贴柱球理论上存在,但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这么说也显得太武断、太过于绝对了吧?!说句不好听的话,这是在给网上学习、研究、探讨问题的好风气泼冷水。你这边儿认真刻苦地学习钻研,他那边儿给你拔气门芯儿!我相信肯定会有人出面反驳这种意见和见解!
        老张:我个人也认为:这种“十年九不遇”、“没必要”、“瞎操心”、“不怕头疼”……等等的论点,看似是好心好意,实际上是在“灶膛撤火”、“拔气门芯儿”。你看看,网友们是如何回应的:
      ▲规则就是规定,认为“出现几率很小就不要讨论”的观点如果成立,那么:
          1、想首先要问:制定规则时,为什么要把它写入规则?
          2、规则里没有见到过的事写入规则例子并不少!       例如除本主题外还有:三球互相接触谁见过?你先摆好三个球,再击其中一个,使三个球呈相互接触,试试,一个上午能不能实现?      但是规则里有两幅图是三个球互相接触,还有一幅图是 4 个球互相接触。见第22、23页(图14 、15、16)
           3、规则没有说明的情况即使没有人见到过,但是有人要问,也就要回答如何判。例如新老规则的适用时期里常有人问,连续过一门,二门的情况出现时,过二门有效吗?专家也回答了,没有说不要问、不许问。      规则要求完整和严密,把出现几率不高的事写入,是必要的,为正确理解规则条文而展开讨论更是必要的。
      ▲理论上成立,实际很难发生的事件,也应该在理论上顺理成章地解释,不能够违背科学随意解读!
          请看,撞击多个他球且都与自球接触,谁经历或看见过这种战例!规则用多条规定解释!所以,我们讨论的贴柱球,也应该在理论上解读;过一门又过二门,也是理论上成立,而实际不太容易发生的,但是,也应该在理论上科学地加以解读!
        老李:光是指出了有探讨研究的必要不行,还得从理论上说清探讨这个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才行。
        老张:有哇,你看下面的网友是怎么说的:
      ▲我认为:根据2015规则20页的间接移动新概念和29页的专门定义,均应该判该贴柱球得分有效。以下的几种说法不能成立:
          1、已过三门的球撞柱即死,死后导致贴柱球的移动无效,所以不得分。    辩论:撞柱球与贴柱球的移动是同时发生的,不存在前后之分,因为中柱不是软物体,更不是弹簧体。若判贴柱球不得分,除非撞柱球的移动是无效移动否则,2015规则关于有效移动球触及球门或中柱导致贴柱球移动为有效移动的新概念就是一段废话。                           2、21页无效移动6规定:“球撞柱后的移动,以及撞柱后造成他球的移动。”为无效移动,所以,判贴柱球不得分。
         辩论:此处的文字和图示,都是指的撞柱球,它有两层意思。即:球撞柱后的移动是无效移动在无效移动中触及其它静止球所造成的移动也是无效移动它与贴柱球的间接移动是两个概念,导致贴柱球的移动是有效还是无效,规则另有明确的规定即:由有效移动球引发的移动,为有效移动由人体、球槌、界外球进场、未过一门的球引发的移动,均为无效移动。拿无效移动6来说事,文不对题,两者不是一回事。
          3、过去规则都是这样规定的,也这样执行的,现在也应该这样执行。    辩论:不错。正因为过去规则有这样明确的、详细的规定,大家都按照规则规定执行,所以都没有异议。而现在不同了,现在是执行2015新规则时期,新规则删除了过去贴柱球不得分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这种贴柱球不得分的叙述,增加了间接移动的新概念,而且非常明确、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规定: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若与中柱接触,其他有效移动球碰柱造成该球间接移动,则贴柱球得分。我不解的是,规则已经表述的如此明白清楚了,为什么还要做出与其相反的解释?
      我觉得,既然规则变化了,不管任何人都应该与时俱进,思维跟上新变化,不能停留在2009规则时代拿旧规则说事也不行,因为旧规则作废了。正如张某某老师所说,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另做解读,除非改书。我还认为,无论何人,对规则、对裁判法,都应该有几分敬畏和尊重。
        老李:行,摆事实讲道理,不是主观臆断式的肯定或否定,这样才能说服人。
        老张:不仅如此,还有的网友直接了当地指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你看:
     我认为:皮球的传踢传递,迂回式的运输,救火与灭火,比不上规则的用词精准,易明,然后是制则者有专人在网上根据网民提问作答,最好是在人气顶旺,得人心的<<中国门球网>>扎营啦。如果是真心想发展门球,这本来是件很容易的亊,就看中国门协的态度与工作能力了。
     ▲哪一种说法专家都能讲出一大套理论来,我认为就按规则办没错,不要节外生枝。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贴柱停靠是有可能的,怎么处理规则上有,我们照章执行,球场上我们是规则的执行者,不是研究规则,修改规则。
      ▲照章执行?怎么执行?照章执行应判两球中柱得分,按专家解读,原贴中柱球不得分,您选哪个?头痛呀!
        老李:看来网上讨论问题也挺有意思啊!老张啊,把你的想法也说一说吧,我想听听你是怎么分析这个问题的。
        老张:我看这样儿吧,今天的时间已经不早了,咱们下回再继续讨论吧?你看怎么样啊?
        老李:行啊,那咱们就下回再接着聊。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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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篇已转中国门球网公众号  发表于 2021-10-17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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