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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烨鹤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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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07: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看法。规则中有些人为规定并不必要,合法击球后除犯规外场上球的移动均任其自然多好,为什么要人为干预?这不但增加裁判工作量,浪费时间,还会出现规则漏洞,引起纠纷,如无效移动的他球位置被占,就难处理。
发表于 2013-11-13 08: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1-12 23:00
“人、球、锤”的差异
人和槌没有差异,可以理解,人和球哪能没有差异?球场上人和球能一视同仁吗?
人 ...

  比如自球碰撞了门柱,造成贴柱球移动,如果有效,撞击不也可以成立吗?如果不成立,那么他球碰撞门柱,造成贴柱球的移动,这种“碰撞”为什么就成立了呢?
  11规则规定所有被间接移动球的移动为无效移动,造成间接移动不为犯规。烨鹤老师又建议界外球进场造成的间接移动球为犯规,这不是又返回到间接移动球有的犯规有的不犯规;有的有效有的无效这种复杂状况了吗?
  规则变简单了应该是好事。
  有效移动球占据了无效移动球的位置,规定处理方法就可以了,没有什么难解决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3 08: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自球碰撞了门柱,造成贴柱球移动,如果有效,撞击不也可以成立吗?如果不成立,那么他球碰撞门柱,造成贴柱球的移动,这种“碰撞”为什么就成立了呢?
比如自球碰撞了门柱,造成贴柱球移动,很简单,移动有效,没撞击啊,当然不存在撞击成立问题。如果撞了就是有效撞击。

我的界外球进场造成的间接移动球为犯规,不是因间接移动有效无效问题来推定,而是界外球进场的特殊性质要考虑到问题,(规定有效,和不犯规也可以讨论)。直接移动都有效,也一样有犯规不犯规的问题。

另外,老规则对你假设的情况,处理起来有问题吗?没有吧?而新规则,无效移动球离开后的原位,被有效移动球所占,谁能处理?

点评

  “老规则对你假设的情况,处理起来有问题吗?没有吧?而新规则,无效移动球离开后的原位,被有效移动球所占,谁能处理?”   老规则(例如04规则)处理起来没有问题,是因为老规则规定了处理方法(例如成功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13 17:09
发表于 2013-11-13 17: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3-11-13 08:29
比如自球碰撞了门柱,造成贴柱球移动,如果有效,撞击不也可以成立吗?如果不成立,那么他球碰撞门柱,造成 ...

  “老规则对你假设的情况,处理起来有问题吗?没有吧?而新规则,无效移动球离开后的原位,被有效移动球所占,谁能处理?”
  老规则(例如04规则)处理起来没有问题,是因为老规则规定了处理方法(例如成功过一门球碰撞了他球造成的移动为无效移动,自球占据了他球的位置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现在处理起来难了,是因为11规则忽视了对处理方法的规定。难题的产生不是因为球的移动是否有效引起的。
  再看看今天平安是福1955网友发的案例《请问1号球属于犯规吗》(以前也有类似案例):“1号球撞击了2门前的3号球,闪送3号球过2门没成功贴在了2门柱的左侧,随后1号球过2门碰到了2门柱的右侧,使贴在门柱上的3号球产生了移动同时又碰上了1号球,1号球在滚动中又过了2门,请问1号球属于犯规吗?”按现行规定1号球不犯规,过门有效;如果规定由球引起的他球的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那么1号球就为重复撞击犯规,过门无效。这些改变都需要考虑进去。还有“柱撞球”的问题,规则反反复复(本人曾经发表过《被规则反复捉弄的柱撞球》一贴)。从前面的回帖看,又有很多网友在主张“柱撞球”成立。我认为这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指导意义。
  比如自球碰撞了门柱,造成贴柱球移动,很简单,移动有效,没撞击啊,当然不存在撞击成立问题。如果撞了就是有效撞击。
  既然没有“撞击”或碰撞,他球因为其他外界的原因而产生的移动,规定为无效移动,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妥。
  话又说回来,如果规定由球引起的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也是可以的。我认为类似问题并没有对错的原则区别。


点评

很棒  发表于 2013-12-5 09:39
发表于 2013-12-4 09: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楼主的说法,但不赞成林静风闲老师没有对错的说法。新规这一块不符合物质运动规律和能量传导定律,甲球撞击球门左柱导致贴靠球门右柱的乙球移动,这是很正常的能量传导,承认这种传导,不会造成任何比赛不公,而且给裁判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点评

我有同感,自然的能量传导,放回原位很不爽。举例:13年中冠赛小组赛里,我队有一场球,论及我的7号起杆,在经过了一门后连续的打中了几个接力球后,正准备进二门。我的7号在正二门前80公分,此时1号球在里门柱的左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4 10:14
发表于 2013-12-4 10: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长江电 于 2013-12-5 09:53 编辑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13-12-4 09:26
我赞成楼主的说法,但不赞成林静风闲老师没有对错的说法。新规这一块不符合物质运动规律和能量传导定律,甲 ...


我有同感,自然的能量传导,放回原位很不爽。举例:13年中冠赛小组赛里,我队有一场球,论及我的7号起杆,在经过了一门后连续的打中了几个接力球后,正准备进二门。我的7号在正二门前80公分,此时1号球在里门柱的左后侧贴柱,有一点点的双杆可能,但由于是突然草地,双杆的成功率不大,我的意思是力度稍大些,及时不能成双,也可以将贴柱的1号球磕开使其原理门柱,这样自球在过二门后,可以擦1球向三门而去,实际结果如我所愿。但是此时裁判要将1球复位,可是我有异议,僵持1分钟后,我只好服从裁判,其实这样的情况在斯诺克里属于“炸球”,如果打好了是会得到掌声的。但是门球规则里却是另一番待遇,不尊重技术的一条应该删去。
发表于 2013-12-5 08: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电 发表于 2013-12-4 10:14
我有同感,自然的能量传导,放回原位很不爽。举例:13年中冠赛小组赛里,我队有一场球,论及我的7号起杆, ...

欣赏老弟对门球的深刻认识和高超球技。
发表于 2013-12-5 09: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规定是根据实践中岀现的问题而修改的。这样做也可以。
虽然麻烦也算依椐。
发表于 2013-12-5 11: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观点。2011规则把原本简单的问题人为复杂化,太不应该。能量传递在日常生活中是常有的事,必须认同。
发表于 2013-12-5 20: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不要用“能量传递”来讨论问题。①球撞二门左门柱,贴二门右门柱的②球移动,符合“能量传递”。但不能确认为撞击。

点评

我认为虽然能量定律是门球运动的规律,但是和门球规则没有关系,如果你想规定A撞B,B撞C在时 C移动无效,也么有什么 违反能量定律的问题。但是规定好不好是另一个问题。  发表于 2013-12-5 21:29
发表于 2013-12-6 09: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秦虎老师的意见,这样在场上裁判员和运动员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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