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3-9-30 08: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董振山 发表于 2013-9-30 07:15 
应该是进场不进场都是有效移动,未进场绝不是无效移动而是有效移动的距离不够、成为新的界外球而已。
...
我认为我们评判(争议)的焦点,不是击打界外球进场不进场是有效移动还是无效移动的问题。而是规则关于“未能进入场内的界外球的移动”是“无效移动”的规定,到底是对、还是错的问题?我说这条规定是错误的,其理由就是它否定了规则19页“有效移动”的定义,出现了规则同一条内容中的后规定否定了前规定。这个问题清楚了,其他问题就解决了。
我前面已说得很清楚,击界外球未进入场内是有效移动,成了新的界外球,规则有规定(不管原界外球或新界外球),界外球的摆放是由裁判员将其放在边线外的10厘米处。这个“边线外的10厘米处”,哪里“把场地扩大到场外了”?怎么“成了无限场地”?有何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