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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0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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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烨鹤、泰虎两位老师找点“依据”
本帖最后由 林静风闲 于 2013-8-30 07:30 编辑
09、11规则从便于制裁的角度考虑,修改了自球过一门后碰撞他球的有关规定,把原来规则中“他球移动无效”改成了“他球移动有效”(但不算撞击),于是删去了以前规则(裁判法)中的一幅插图,带来了“有效移动球占据(或部分占据)了无效移动球的位置,裁判对两球放置无据”的麻烦,这反映了国内两次修规不够严谨的问题。但赛场的比赛还要进行,在不影响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裁判员参考以前的规则(不得与新规则发生冲突)做出适当的处理应该是可以的。
下面分别是99规则和04规则对主题帖所提问题的处理方法。两部规则的处理方法中,没有泰虎老师提到的“与他球碰撞瞬间接触的位置复位”的处理方法。而我提到的“沿运动方向(即运动轨迹)与他球接触的位置复位”应该是有依据的。结合主题帖给的图示,自球因为碰撞他球已偏离了原来的运动方向,所以自球应该按照碰撞后的运动方向放在与他球接触的位置。实际上“按照碰撞时瞬间接触的位置复位”也是可以的,即使复位后自球压球门线,也不会影响到自球过一门成立的裁定。
99规则(裁判法)中的附图:
04规则(裁判法)中的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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