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2259|回复: 4

引用案例,来谈谈击球员的认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5 18: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舰载f20 于 2012-6-15 18:10 编辑

引用网友"天门山人"的主帖为了易理解,稍许改动)
昨天下午去看打球,有5号队员的5号球在3门前撞击3号球,将3号球闪击后,该队教练让5号队员就地敲打5号球,给己方7号球做门前双杆,5号队员轻轻的击打5号球,正当5号球晃动时,教练又指令5号球去边线,该队员又立马击晃动球去边线。裁判判该球员触球犯规,5号球放回原位,球员退出到场外。但对方认为5号球员再次击球时球在晃动,应是触移动球犯规,自球应放到界外,因而引起争议。这个球该怎么判?是按十八条二(一)判触及静止球,被触及球放回原位;还是按(二)判触及移动的自球,自球放到界外。
以上案例发帖后,有多数网友支持裁判的处罚:5*球放回原位,球员退出场外.原因是5号队员已经完成了击球权,不是击球员了,再次击球只能算是妨碍比赛的行为,而不是其他的犯规.  本人不赞同此观点,而应判罚5号队员触移动球犯规,将5*放到界外.原因如下:1.击球员认定的起始点是规则规定的:
(一)呼号后,获得
击球
权的队员称为击球
员。

2.击球员认定的终止点是规则规定,再加实际中的约定俗成:(二)击球员击球后,自无撞击、无过门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三)击球权结束后,该队员应立即退场.    约定俗成是:裁判已经呼下一号队员(裁判提前呼号有误的除外).

既然起点与终点清清楚楚,以上案例:依规则球既未静止,裁判又未呼下一号,所以5*还是击球员身份.球未静止时,没有人可以百分之百判断未静止的晃动球就一定不会产生撞击,过门,出界,撞中柱,或犯规等结果.况且,这个击球员正好在击球权结束前触球犯球.因此击球员的认定不是凭判断和估计,而应依规则来认定.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金钱 +20 收起 理由
向往 + 20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6-15 22: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soso_e179:}
发表于 2012-6-15 23: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依规则来认定。
 楼主| 发表于 2012-6-17 21: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竞然还有少数人支持此观点,为什么?认真!!!!!!!!!!!!!!!
 楼主| 发表于 2012-6-18 20: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往 发表于 2012-6-15 22:47
赞成!

竞然还有少数人支持此观点,为什么?认真!!!!!!!!!!!!!!!






点评

没误会,说明你认真学过规则.  发表于 2012-6-18 23:26
老师别误会,我是赞成以门球规则来认定。  发表于 2012-6-18 23:1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4-5-14 10: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