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20-2-25 11:32 编辑
自球撞击了A、B两个球,停稳后三个球相互接触。见(下图): ⑴、击球员应当先闪击哪个球? 答:应当先闪击A球,因A球与自球直接接触。 ⑵、击球员捡拾A球造成自球和B球移动,如何判? 答:不犯规。 ⑶、击球员先移开A球、闪击B球;或先移开B球、闪击A球,如何判? 答: 都不允许,都视为“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 以上是赵玉书老师的帖子,楼主赞同的,如是这样做就变成下面情况: ー:任何球都不准暂时移开。 二:只能捡A闪击,就出现以下不合理问题: 1,B前面是球门,不能把B闪送进门。 2,A球也更不能闪送进门。 3,也不能向B方向闪送球(因为有待第二次闪击的B球阻挡)。只能向B两侧闪送,或向后闪送也不容易,因为有B球在后影响揮棒。 以上种种情况,持别不准移开任何球、不能向前后闪送,只能向B球左右两侧闪送球的情况合理吗?在规则那里能找出来的?恳请网友认真地分析下,对亊不对人,只希望能正确理解规则,有利于场上正确执裁。 如果是把撞击过的B球暂时移开,再捡A球闪击,就不存在以上问题与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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