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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门球运动裁判员呼号规律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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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6: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7-3-14 18:24 编辑

                     浅谈门球运动裁判员呼号规律与技巧


      门球运动是十个人、间隔分成两组,轮流上场击球的一项运动。
      门球运动击球员击球具有两个共同特点:
      1、必须通过裁判员的呼号,一个击球员才能获得击球权。一个击球员击球权结束,再通过裁判员的及时呼号,下一个击球员的击球权便产生。
      2、击球员无论是第一次击球,还是多次续击球,都必须等球场上所有移动的球移动静止后,才能击球。裁判员虽已呼号,但是球移动尚未静止,说明:上一位击球员击球权尚未真正结束。此时击球,依据规则规定:会被判击球犯规。
      为了运动正常有序进行,裁判员能够正确、准确掌握呼号时间至关重要。
      在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有关减少裁判用时学习内容精神中,印象尤为深刻的当属: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和及时呼号三原则。
      下面重点谈谈及时呼号:从学习、理解上感觉,就是在应该呼号的时候能够及时呼号。
      应该呼号、及时呼号现在裁判员在比赛执行过程中实际掌握状况是什么样呢?
      由于裁判员认定“及时呼号”尺度上的不同、由于裁判员呼号速率掌握上的差异、由于裁判员个人习惯性呼号特性上的区别等等,产生了裁判员与裁判员之间在呼号时间掌握上较大的弹性时间差。造成在比赛过程中存在一个共同问题即:门球人经常会对裁判员及时呼号提出许多质疑。
      下面我从门球运动裁判员呼号规律上去分析,随后再去查找一些原因。
      一、门球运动规律显示:一位击球员击球权的结束,就应该是另一位击球员击球权的开始。
      二、门球运动规律显示:击球员击球权的结束:存在两种不同形式。
        (一)击球权强制结束。
            强制结束指:击球员击打出去的球因某些原因:即刻被判成死球时,击球权立刻终止、结束。
            比如:球出界;自球撞柱得分;犯规。
        (二)击球权自然结束。
            自然结束指: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此时击球权只是认知上的结束,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结束。只有等球场上所有移动的球全部移动静止时,才是击球权自然结束,真正意义上的结束。
如果球尚在移动之中,裁判员虽然呼号、击球员上场击球,应该判击球犯规。
      三、既然击球权结束有着两种本质不同的途径,共同使用及时呼号的方法是有利?还是有弊呢?
      及时呼号的宗旨:原意应该是科学、合理地使用裁判用时、尽可能达到减少裁判用时,增加有效比赛时间的目的。结果呢?
      1、击球权强制结束案例:
           裁判员依据“三及时”原则,“及时宣判”都做得不错;他(她)们对于一些较简单的问题,依据“三及时”先后顺序,一般都会采取“及时处理”后,再去进行及时呼号。
      须知强制结束的击球权,在及时宣判的同时,就应该立即呼号。这样做岂不是最节约、减少裁判用时的一种呼号方法吗?
      有人因此会提出一些当心的理由。
      认为呼号后:既要计算击球员10秒击球时间,如果裁判员处理现场情况,影响击球员10秒用时,该怎么算?
      我的措施是:
      第一:对于球出界、球撞柱得分两类死球,只要裁判员加强工作责任心、跑动到位,一般不会影响击球员击球时间。
      第二:对于犯规之类、又必须处理完现场才能正常击球的死球:只要在规则中补充修改或稍加说明即可。
      比如:必须处理完现场,才能击球。说明:此时呼号、只是获得击球权,不作为10秒计时的开始。10秒计时是从:裁判员处理完现场,具备击球条件时开始。
      个人建议:现在减少裁判用时三原则即: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及时呼号,是否改成如下:及时宣判、及时呼号、及时处理三原则,会好一些。
      此点可以附加一个说明:强制性结束的击球权应该在宣判的同时、立即呼号。
      现在对于强制性结束的击球权,呼号具有如下一些不合理现象。
      (1)、在及时宣判后,并不立即呼号。需要寻找下一号目标、并小步跑到目标正前方数米处,再立正、举手呼号。
      此举、因人而异。它与能够立即呼号所延误的时间,全场加起来实为一个可观的数目。
     ( 2)、在及时宣判后,并没有一个立即呼号的习惯。
      宣判后离比赛还有几秒钟,如果能够立即呼号:就能为下两位球员赢得宝贵的击球时间,或许会公平的改变比赛的最终结局。
      由于裁判员一个迟疑、一个停顿、一个换气、或是裁判员看似正规、公正无邪的一路小跑,在尚未跑到击球员面前,浪费了宝贵的数秒钟、甚至是只浪费了短短的1、2秒钟,比赛结束的锣声就可以无情的敲响。
     这类同样的案例,如果是一位迅捷、老练的裁判员执裁,可以是一个公正、欢乐的结局。如果是遇见一位不急不忙、慢条斯理的裁判员制裁,即使有翻盘的大好时机,也会丧失殆尽。
     结论:这种不合理的差异,必须从法规上统一做法、杜绝差异,避免人间不应有悲剧的发生。
      2、击球权自然结束的案例。
      (1)根据击球权自然结束的特性,就说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有些人就采取倒推的方法认为:界外球进场不可能有任何正当、合法的权利,他们却忘记了还有两项不好的权利:即出界和犯规的权利。就错误、草率的认为:界外球一经击打后,击球权即告结束。
       一些裁判员对于击打界外球进场后,又出界的现象,不仅不进行及时宣判;而且会在击打后数秒钟内,就进行偏向性的呼号。这种现象、屡屡会发生:最终改变本不应该 改变胜负结局的悲惨闹剧。
      (2)根据击球权自然结束的特性,为了减少裁判用时,现在已被大家和专家们认可的一种做法是:在击球权即告结束的条件下,可以不等球移动完全静止时,就可以“及时呼号”。
      实践证明:这也是减少裁判用时一个非常好的方法。
      一些无经验的裁判员,由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经常这样操作会犯错。
      如:
      A、由于球未停稳、过早的呼号,使得击球员上场击球时:球未停稳、就击球犯规的现象发生。而且会闹出一些纠纷来。
      对方队长或教练员向裁判员及时提出询问:击球员在未停稳时、就击球,应该判犯规?
      击球员则诡辩认为:我击球没有错啊!我是得到裁判员呼号、批准的啊!应该是合法击球啊!
      裁判员该怎么说?怎么判?
      结论:不管怎么说,球未停稳、击球肯定犯规。
      B、类似这种现象,有些击球员见得多了,吃一堑长一智、变得聪明起来。由于裁判员呼号时间太早,球场上的球还未完全停稳。此时击球员上场后会:耐心观看、等待球停稳以后再击球。
      C、有裁判员未等球停稳后就呼号,结果球出界了。不是进行及时宣判,而是进行事后补宣判判。
      D、有裁判员未等球停稳后就呼号,结果球发生了密贴、撞击。裁判员不得不及时承认错误,宣判撞击,让击球员继续进行下面的比赛。
      还有一些例子,不再列举。何苦呢!
      四、下面根据自己的一些体会,粗浅的谈一谈“呼号技巧”,在众多经验老道、级别高超的裁判员们面前,真是有点班门弄斧。
      好在是一种交流,也顾及不了那许多。
      我认为:击球权强制结束的呼号,坚持在:及时宣判的同时,就应该立即呼号。对于立即呼号,并无任何技巧可言。
      下面所谈只针对击球权自然结束,即只适用于击球权即告结束现象。
      1、必须深切的了解到:有三种情况必须等球停稳了,判断无异常后,才能呼号。
       (1)球有无密贴、撞击现象发生?
       (2)球在球门线附近,有无过球门线得分现象出现?
       (3)球微妙的在边界附近移动,是否有出界现象发生?必须观察仔细、最好等球停稳了,再下结论。
      2、球未停稳之前、可以及时呼号。(相对于停稳时呼号、及时应该可以理解为:提前)但是应该把握好:及时即提前的度。
      裁判员及时呼号后,击球员走到自己的球边、一般只需要3——5秒钟时间。
      裁判员呼号及时的掌握:应该准确预测在球移动停止前的3——5秒钟内,再根据击球员离自球距离的远近,适当进行修正,进行及时呼号。
      结论:及时呼号时机基本上能够满足,球移动到停止的时间,大约与击球员走进场、击球的时间同步。
      减少裁判用时需要主裁与副裁的密切配合。需要甲裁与乙裁有认真负责,跑动到位,观察及时,观察仔细,处理果断的敬业精神。
      判断失当与失误、处理问题不果断、缺乏裁判员应有的权威,是导致裁判员用时增加的主要原因。
      以上一些观点不一定成熟,仅供喜爱学习、研究门球竞赛规则的人们作为一种参考罢了。
      欢迎有不同看法共同探讨。


      


      

点评

学习思考,谢谢了!  发表于 2017-3-29 20:00
为萤火虫老师的《浅谈门球运动裁判员呼号规律与技巧》点赞!谢谢萤火虫老师!  发表于 2017-3-15 12:50
学习了、分享了。谢谢老师报道!  发表于 2017-3-14 19:28
拜读学习、谢谢报道!  发表于 2017-3-14 19:14
学习了,谢谢老师!  发表于 2017-3-14 17:04
发表于 2017-3-14 19: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超时、占时,争议、纠葛,不判、不公,为什么总走不出时间的怪圈?五轮制门球是解决门球现状的最好途径。双方各五轮,技术精、发挥好,是五轮,失误多、球技差,也是五轮,输赢在于自己,看谁还会怨天(时间)尤人(裁判员)。

点评

建行人老师讲很对!冰壶就是打轮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15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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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9: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学习、欣赏点赞!精彩呈现、谢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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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9: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分享了。谢谢老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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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20: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号后,击球员在上一号击球员击出的球未停就击球要判犯规,依据那一条规则的呀!

点评

不犯规,但是击出的球和场上的动球相撞,裁判员怎么判啊?  发表于 2017-3-20 09:09
问得对。这是楼主的一大败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14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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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21: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肇庆门协 发表于 2017-3-14 20:19
呼号后,击球员在上一号击球员击出的球未停就击球要判犯规,依据那一条规则的呀!

           问得对。这是楼主的一大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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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21: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分享了。谢谢老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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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08: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7-3-15 08:45 编辑

二、门球运动规律显示:击球员击球权的结束:存在两种不同形式。
        (一)击球权强制结束。
           强制结束指:击球员击打出去的球因某些原因:即刻被判成死球时,击球权立刻终止、结束。

            比如:球出界;自球撞柱得分;犯规。
        (二)击球权自然结束。
            自然结束指: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此时击球权只是认知上的结束,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结束。只有等球场上所有移动的球全部移动静止时,才是击球权自然结束,真正意义上的结束。


      不赞同楼主的上述观点。
       我的认识是:击球员击球后,击球权即结束,只有获得续击权后才获得新的击球权。(因为,中国30多年的门球运动史,其规律显示,击球后,击球员不能接着再击球——现规则第46页说“场上队员各有5次击球权”即是证明)
       这也显示,规则中关于“击球权”的文字表述极不准确。

       击球权问题,我以前曾发帖阐述过,不在此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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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08: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行人 发表于 2017-3-14 19:05
超时、占时,争议、纠葛,不判、不公,为什么总走不出时间的怪圈?五轮制门球是解决门球现状的最好途径。双 ...

建行人老师讲很对!冰壶就是打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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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0: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学习、欣赏点赞!精彩呈现、谢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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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1: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对门球运动的执着精神令人敬佩!但是有一些观点真是不能苟同。由于您的篇幅太长,无精力全面交流。就一事回复,又显得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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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15 11: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7-3-15 12:07 编辑
肇庆门协 发表于 2017-3-14 20:19
呼号后,击球员在上一号击球员击出的球未停就击球要判犯规,依据那一条规则的呀!

答复:
      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一书第24页
      四、击球犯规
          (4)撞击后,在他球未停稳时击打自球。
          (6)闪击成功后,他球尚未静止而击打自球。
    说明:即使获得了续击权后,并不代表立即就有击球权。
             必须等球静止后,才可以击球。包括:被裁判员呼号、进场的击球员也不能例外。
    有不同意见的朋友们会想不通。会问:为什么?
    答复:不等球静止、就击球,会惹来许多意外与麻烦。
          就拿被呼号、上场的击球员来讲:球未停稳,你击球了。
          如果出现:球停稳后是属于密贴、撞击该怎么办?
          你即使是被合法”呼号、上场、击球的行为,也会因裁判员的错误行为,变成为一种非法的行动。
          否则对方队长与教练员也会及时向裁判员提出询问。
          结果是:裁判员必须及时承认错误,维持击球员撞击成功的事实,继续进行闪击和续击。
   现在不管哪一位击球员与裁判员都会十分清楚:球场上只要有移动的球、移动未静止,击球是要犯规的呀!——这是每一位参赛运动员必须明白的常识。
      说明:比赛状况千奇百怪。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掌控难免有失当之处,出现此种情况,聪明的击球员一定要冷静。等球停稳了再击球。
      否则:即使裁判员不及时判你犯规,但是一旦对方及时提出询问后:裁判员不判你击球犯规,您说:行吗?能够通得过吗?天理能容吗?
    球停、打球;球不停、打球,犯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


点评

说明:即使获得了续击权后,并不代表立即就有击球权。——楼主的这句话,难道自己不觉得自相矛盾吗?因为:只要获得续击权,就可以击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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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2: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和及时呼号三原则。要有娴熟的驾驭能力,才是三原则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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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7: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萤火虫 发表于 2017-3-15 11:57
答复:
      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一书第24页
      四、击球犯规

        说明:即使获得了续击权后,并不代表立即就有击球权。——楼主的这句话,难道自己不觉得自相矛盾吗?因为:只要获得续击权,就可以击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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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22: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了,文章讲的很细,所叙相关问题,对于裁判员来说,有些是值得引起注意的。
       “萤火虫”老师辛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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