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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广播台

楼主: 灿烂

这个判罚是“天灾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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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2: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可以很容易做出一个合理判决,
可叹很多门球人都赞成不讲理的判决。
支持这种不讲理的判决,门球还能吸引人?还想发展?

如果一观众进场踢一脚使得动球进门或撞柱,也得认了?
太可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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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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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06: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要看摄影人与红方是否有关联,没关联只能停哪算哪了。规则中没有规定,只能比照裁判无意碰球之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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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还要做外调?  发表于 2016-8-26 09:07
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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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08:38: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5号球应判出界。理由是场内移动的触碰到人为的障碍物,(包括裁判员及其他有意无意的人和物件),都算出界球。如果将这判成"天灾人祸",试问?在自方球或对方球将被闪击出界,任意用脚挡住使其停在界线内,裁判员怎么判罚?这场球还怎么继续打下去?以事论事,作为裁判员应垒悉(旧规、新规丿等来裁罚。新规沒有的就应使旧规来裁罚。象这所谓的"天灾人祸",真是太撵强了。5号球判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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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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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1: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主帖是“天災”,不是“人祸”。不要一出问题就盯着裁判,裁判最累最辛苦。要求公平公正,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这次巴西奥运会上裁判的问题照样存在,400米女子接力赛,美国队明显犯规,中国队受害,让美国队单独重赛,你在哪里去讲合理丶公平、公正。在说运气,打球有,当官有,那样都会有。说规则不具体,要具体可以写千万条,千万个为什么,你看得过来,记得住吗?请诸位细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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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2
同意  发表于 2016-8-20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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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2:14: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这位楼主的说词说法,裁判员就不再要什么公平公证了,爱怎判罚就怎判罚。爱偏袒谁都可以了。一味去研究什么地区有误判的,有任意裁罚的。而署公平公证严格于不顾,如何让人们信服,尊重呢?我也曾当过裁判,也曾执裁过,但我要对起自已的人格,对得起自己的尊和对赛场上各方人们对自己的信任及期望。如果随意裁罚,毫无负责任的裁罚,不当也罢。希望资深的裁判来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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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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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2: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 ;比赛时只有击球员和裁判员能在场内 ,所以只能产生裁判员将球挡哪算哪的现象 。本例裁判员应按闪击力度判5号球界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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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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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3: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首先对灿烂老师服从裁判的态度表示赞赏!
对于裁判员的判罚感到遗憾!
我们执裁应该了解规则条文设定的目的,裁判员是在场内执裁的,很可能被动的触及了移动球,就按照规则规定处理。如果裁判员是主动拦截向界外闪击的球,虽然没有来得及作出手势,而拦截在界内,也应该判定出界。其他如同楼主的战例,就应该根据方向、力度进行恰当的判定!不能够牵强地对照规则的条文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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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泰虎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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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3: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判罚没有错,球落哪就在哪。但裁判工作实质,不是裁判、击球员为何进场,造成击球员击球损失!人为的“天灾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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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象妹妹,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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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5: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丰厚 于 2016-8-20 15:05 编辑
灿烂 发表于 2016-8-19 17:55
谢谢老师的关注和理解!我主要是想找到依据,也为自己积累经验教训。

    2015规则P45:裁判员触及移动球时,不予处理,形成的局面有效。
我想可能其他外在因素也比照此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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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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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6: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智慧养心 于 2016-8-20 17:29 编辑

就此实例,我同意烨鹤老师的意见,还是依据被闪击的5球运动的速度裁定,较为实际合理些,公平公正些,这样双方心理平衡些,较易接受些。此例中如果5号球快速 如箭,连观众都说此球稳出界,你裁判还判,停哪算哪,这不明摆的将错就错吗!知错犯错吗!你用一句"天灾人祸"(事实上是人祸加人祸)来塞挡,你叫当事人怎么能诚服。(象灿烂大姐,胸怀若谷,结局胜了都还想,搞个水落石出,清楚明白,换个人,且这一判导致输局)。你想他不争不辨吗?你想他不觉得冤吗?总之比赛遇到此类事件,队员尽量容忍些,而做为裁判尽量做到实际合理些,公平公正些,把”天灾人祸“造成的冤屈降到最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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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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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0 17: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谢各位老师的回帖,从中也看到了大家对裁判员判罚结果的各种意见,但是我没有埋怨裁判员的意思,裁判员很辛苦了,而且每个人对规则的理解不同,执行起来也不同。我发帖的目的:1,是想找到如此判罚的依据;2,现实中出现这类的问题应该怎样做是正确的?3,队员在比赛中遇到问题还是要服从裁判判罚这点很重要(不管输赢)。4,裁判员对自己的执裁水平要在不断的学习和提高。5,积累经验教训以此为戒,提高自身执裁水平。再次谢谢各位老师的关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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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0 17: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大姐您好,我深知您只是把此实例,作为门球比赛中的一种情况来探讨。寻求一种较好的处理方法,毫无责怪裁判员之意。所以我赞您胸怀若谷呢,我之所以回贴中提到您,只是用反证法,说明此例裁判裁定,停哪算哪的不合理性。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海涵。
我们这里持续高温,天天火球高挂,今天终于天阴了,邻近地方雷阵雨。祝您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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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的关注和支持!对我来说也是一次难忘的经历。  发表于 2016-8-2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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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2 06:3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姐姐或灿烂老师你好!真欣佩你的大度的胸襟。但是在赛场内是应绝对服从裁判的判罚的。咱们门球人只是以事论事,这种"天灾人祸"的裁罚是不公证的,击球员在闪击出界球前都会摆个方向手势,再放球闪击,且力度都是够的。我曾在前面谈过:场内移动的球触碰到任何人为的障碍(包括裁判员或者效外来物件和人)都应算出界球,如果是触碰到场内静止的(包括门柱、中柱和他球)这就是停在那里算那里。否则,作个比喻,我方或者我的球将被对方闪击出界,任意用脚或球棒挡在界线内,这时裁判要怎样裁罚?还是"天灾人祸"吗?我也曾谈过,裁判员应具备公平公证的心态,熟知门球新旧规则的相互理补。当然了,新旧规则内都有很多争议的问题存在,但裁判员应公证的临处署。也许在裁判的队伍中的素质、水平、心态等等问题,总之,裁判员在赛场上是一个"天平"。希望广大的门球人理解裁判员的辛苦,视门球人身体健康!快乐!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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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老师的观点!裁判员是赛场上的法官,规则规定的必须执行,规则上模棱两可的问题,也要把握住“天平”的公正。谢谢老师的关注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2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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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2 10: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没有明文规定不好说了,场外人员挡球不算出界就难已接受,我觉得应该算出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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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老师的关注支持!这类问题都应引以为戒,裁判员和队员再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明白怎样处理了,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2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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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2 15: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诚的!修缘 发表于 2016-8-22 06:32
灿烂姐姐或灿烂老师你好!真欣佩你的大度的胸襟。但是在赛场内是应绝对服从裁判的判罚的。咱们门球人只是以 ...

赞同老师的观点!裁判员是赛场上的法官,规则规定的必须执行,规则上模棱两可的问题,也要把握住“天平”的公正。谢谢老师的关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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