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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2 06: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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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姐姐或灿烂老师你好!真欣佩你的大度的胸襟。但是在赛场内是应绝对服从裁判的判罚的。咱们门球人只是以事论事,这种"天灾人祸"的裁罚是不公证的,击球员在闪击出界球前都会摆个方向手势,再放球闪击,且力度都是够的。我曾在前面谈过:场内移动的球触碰到任何人为的障碍(包括裁判员或者效外来物件和人)都应算出界球,如果是触碰到场内静止的(包括门柱、中柱和他球)这就是停在那里算那里。否则,作个比喻,我方或者我的球将被对方闪击出界,任意用脚或球棒挡在界线内,这时裁判要怎样裁罚?还是"天灾人祸"吗?我也曾谈过,裁判员应具备公平公证的心态,熟知门球新旧规则的相互理补。当然了,新旧规则内都有很多争议的问题存在,但裁判员应公证的临处署。也许在裁判的队伍中的素质、水平、心态等等问题,总之,裁判员在赛场上是一个"天平"。希望广大的门球人理解裁判员的辛苦,视门球人身体健康!快乐!长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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