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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灿烂

这个判罚是“天灾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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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8: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在劝阻拍照人未果的情况下要是及时宣判5号出界的话,就是挡在界内也要拿出去。裁判处理失当。但是已经造成的局面不可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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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的关注和回复!造成的局面是无法挽回,这是很无奈的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9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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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19 18: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老李 发表于 2016-8-19 18:22
裁判员在劝阻拍照人未果的情况下要是及时宣判5号出界的话,就是挡在界内也要拿出去。裁判处理失当。但是已 ...

谢谢老师的关注和回复!造成的局面是无法挽回,这是很无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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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9: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击的力度明显的会使球出界,结果裁判判碰哪是哪。足见裁判不懂得

什么是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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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感悟人生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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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9: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场外人把球挡在场上,祘界内球有失公平。假如有人有意识挡一球界内,而决定这场球的命运,输方能认输吗?
      场外人员(既不是裁判员,又不是击球员)当球不算出界很难接受,我觉得应算出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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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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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9: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灿烂老师的实际报导!通过以上老师的回答,本人得以学习。碰哪是哪挺有意思,对闪击方是天灾人祸,对被闪击方就是天赐良机。希望裁判员能认真、公证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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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海兰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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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9: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既是“天灾”更是“人祸。”天灾是场外人,人祸是裁判。正确的判罚是⑤界外,如果是裁判碰到哪算哪,因为有规定。不能任何人将球挡住界内都有效,这样推理,红方球员把⑤挡住了,怎么判?根据有利无利原则肯定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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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0: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烨鹤老师意见,裁判有即时处理权。因为拍照是与门球比赛无直接关系的事,不是飞来的他球,判球出界,更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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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诗与歌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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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0: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棋乒羽网友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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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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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0: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湖恩新下人 于 2016-8-19 20:29 编辑

规则中只有裁判员碰到那就在那。还有就是无效移动的球碰到有效移动的球,则有效移动的球碰到那就在那。至于灿烂老师遇到的情况,规则中没规定,就听裁判酌情处理!是酌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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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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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0: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中只有裁判员碰到那就在那。还有就是无效移动的球碰到有效移动的球,则有效移动的球碰到那就在那。至于灿烂老师遇到的情况,规则中没规定,就听裁判酌情处理!是酌情啊!!        赞同湖恩新下人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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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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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0: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楼主所述,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是这位裁判员对规则学习理解不到位。如:裁判员为了方便,把闪击应该出界的球,用脚挡在界内,同时做出了出界的手势。这个球还是界外球。
   又如:2015年在黄山论剑,有一场球赛,徐辉(网名梦回唐朝)闪击对方球时,用力很大,肯定是出界球,由于裁判员在界内揽球,该球没有出界,也没有做出界手势。(裁判员严重失误)结果徐辉输了这场球。任何人把该出界的球挡在界内,应该判罚界外球。裁判员把球挡在界内,没有做出界手势,挡在那里,就是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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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宇宙飞船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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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1: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条规定,是有点‘有失公正’,应按实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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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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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1: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判罚不能算天灾,完全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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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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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1: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停那算哪,没办法。不是天灾,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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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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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1: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门柱 于 2016-8-19 22:01 编辑

     这样的判罚不能算天灾,完全是人祸,是举办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在比赛期间赛场内就不能允许与比赛无关人员进入。
    从以上各位老师的回答来看绝大多数是不同意裁判的判罚。但大家想一想,裁判干的就是一手托两家的活,判⑤球界内红方有意见,如果判⑤球出界那白方有意见,怎么办,规则没有现成的条款做依据,裁判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或参考裁判失误)来判罚。
     我见过在一次省门球比赛中,由于场地外围地方较小,裁判组的桌子放在二角,当时白队在二门附近向2角外面闪击⑦球,当⑦球接近2角时,一位老同志弯腰趴在桌子上正在填写下一场比赛顺序表,可能是感觉到趴在桌子上不舒服,就自然的向后面退了一步踩在了场地内,这时正好⑦球碰到了这位老同志的脚落在了界内。当时大家急忙过问这位老同志的脚碰的怎么样,受伤了没有,过后⑦球就按碰那算哪处理的,随后主办方还向白队做了赔礼道歉,说是没有管理好球场内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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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请看我在最后的统一回复。  发表于 2016-8-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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