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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赵玉书

[探索] 建议开展“我来写《规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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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1: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允许放弃击球":不是已经定义为——”全面开放放弃击球;但不能放弃闪击。“了吗?

点评

您说的对,已经明确了。但是,这里是重新编制规则条文,主张只是放弃首次击球权。与现行规则规定无关。  发表于 2016-3-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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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1: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 发表于 2016-3-9 20:40
我根据泰虎老师的修改规则修改一下:允许放弃击球(只限于裁判员呼号时,例如,开球,界外球进场,场内待号 ...

赞同您将放弃击球的范围缩小。表述可以这样:击球员可以用口语告知裁判员放弃首次击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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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1: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太好了,我—定认真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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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希望看到光是“学习了”、“赞成”、“支持”、“同意”或“逞什么能?”、“太出格”、“不行”、“不能用”、“行不通”、……之类的表态性跟帖。  发表于 2016-3-1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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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1: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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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2: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戈土衣 发表于 2016-3-9 21:25
门球不是哪一家自己玩的游戏,是世界性的、全国性的,由国家体育总局统管旳群众体育项目(活动);必服从国 ...

      如果由我来写<规则>,是最简单、最容易的,只有五个字就可以了:“按国际规则”。
     原因:正如“戈土衣”老师所说:“门球不是哪一家自己玩的游戏,是世界性的”。再补充一点是:如只中国玩,就应有中国自己规则,如想参加国际玩,在国际上展示中国雄风,就应努力学习国际规则,提高技术,打败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象中国乒乓球队一样,不管你“世乒联”怎样改规则,我就要率先适应,有何不可的?“乒联”,“门联”,中国都是成员国,也可在乒联、门联上提出修规意见,接纳就好,不接纳也应“照规执行”,照样要靠技术打败你,不是靠“规则”才能打胜,更不必要另立规则,另立规则是与国际脱轨的表现,这是本人的观点,也是努力培训校园学生,为参加全国、世界赛的观点。
     但话又说回,既是中国的人,又哪能不依“国规”执行?所以,对赵玉书老师的举措我是支持的,只提一条修规意见是:“把撞击球后的闪击改为棒再击”(略谈)。理由和好处在网上及<<门球之苑>>上刊登过,也十分感谢洛阳老关老师对我这意见的支持!看看现在赵玉书老师的举措又如何,试目以待。


点评

谢谢加佳老师的赞改。取消“闪击”球,原改叫“棒击”球,现在改叫“再击”球如何?  发表于 2016-3-10 23:26
谢谢球场轻风老师的“画蛇添足”与“要引领世界潮流”。的确是如此。  发表于 2016-3-10 23:21
建议改“闪击”为一些网友提出来的“击他球”。若自球妨碍击他球,可临时移开。若撞击后自他球接触,所击他球未离开原位,否则按重复撞击犯规处理。此过程中出现的如击球或触球等犯规按现行规则执行。  发表于 2016-3-10 23:02
我也是此意,改为“棒击”不好听,改叫为“击他球”。  发表于 2016-3-10 23:01
本来就应该按规规则,但画蛇添足是中国门球的习惯,要引领世界新潮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10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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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2: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建议太好了,我—定认真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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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希望看到光是“学习了”、“赞成”、“支持”、“同意”或“逞什么能?”、“太出格”、“不行”、“不能用”、“行不通”、……之类的表态性跟帖。  发表于 2016-3-1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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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23: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建议,谢谢老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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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希望看到光是“学习了”、“赞成”、“支持”、“同意”或“逞什么能?”、“太出格”、“不行”、“不能用”、“行不通”、……之类的表态性跟帖。  发表于 2016-3-1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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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4:19: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赵老师·试对规则(闪击)条款·说的好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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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希望看到光是“学习了”、“赞成”、“支持”、“同意”或“逞什么能?”、“太出格”、“不行”、“不能用”、“行不通”、……之类的表态性跟帖。  发表于 2016-3-1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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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5: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赵老师对门球闪击条文的修改,简单明了,让运动员好操作,让裁判员都好执裁。本来是大众体育运动,弄一本让大家看不懂的不便操作规则,有些脱离了群众!!!不过这样的规则球友们能接受,专家们不知道能不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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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8: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赵老师的建议很好,我支持并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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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希望看到光是“学习了”、“赞成”、“支持”、“同意”或“逞什么能?”、“太出格”、“不行”、“不能用”、“行不通”、……之类的表态性跟帖。  发表于 2016-3-1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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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8: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云:“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伟人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门球规则制定的是否合理、科学;是否符合门球人的要求;是否有利于门球运动的发展……都应该是门球人说了祘。支持楼主的建议,并用隨后的行动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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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8: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3-9 19:58
有人说将来会有专栏来讨论规则的编写,我认为非常好。目前的一个主贴要把修规的所有专题加上大家的讨论,还 ...

我的想法是,诸位网友都在这里评论与编写,当编写者接受评论的意见后,再修改成熟(定型)。我可以将每位网友的编写内容发送到一个转帖中,且实行关闭模式供诸位浏览以及中国门协参考。此举,是否可行啊?希望网友评论。

点评

  版主的想法不可行!   首先,“编写规则”并不是“大家”都可以参与的群众运动,只能是少数人的事。“大家”只能参与规则草案(或叫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并发表对草案的修改意见。   其次,等大家七嘴八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10 16:32
支持版主的做法!  发表于 2016-3-10 15:18
举双手赞成  发表于 2016-3-10 12:49
支持版主的编辑!  发表于 2016-3-1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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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09: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6-3-10 09:09 编辑

     泰虎版主用楼主的希望在多位网友帖子上评点提醒,这非常好,一是:要回帖就应要按主题内容要求发表。二是:对今后的所有发复帖都有好处,都会对质量有提高的。支持版主这样做,也等于支持赵玉书老师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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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4: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6-3-9 22:45
如果由我来写,是最简单、最容易的,只有五个字就可以了:“按国际规则”。
     原因:正如“戈 ...

本来就应该按规规则,但画蛇添足是中国门球的习惯,要引领世界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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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5: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6-3-9 19:03
我也写一款
第十二条 击球一 击球
1.击球是指击球员用手臂挥摆球槌,使击球面击打自球的行为。2.允许放弃 ...

       呵呵,泰虎老师将我的军了。那我就说一个,您看是不是这样?比如,他球放界外闪击,还是应该单独列一条。否则放下球后犯规,他球怎么处理?放回撞击停稳位置?那就又出现了一个特殊规定。       其实门球规则之所以复杂,就在于有很多这种复杂但不系统的事件出现。所以制定门球规则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沉下心来掌握很多东西。
       我想,要制定一部很好的门球规则,起码应该具备这样几个条件:首先,要掌握门球运动的基本规律;其次,吃透现有规则;第三,熟悉门球场上经常发生的一切;第四,具备基本的体育知识;最后,制定规则的人还应该具备相当的文字功底。
       只有这样,制定的规则才能够做到:一、高度概括,能够最大限度地涵盖场上能够出现的任何情况;二、准确无误,规则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应该是准确的、没有歧义的,让人一看就能够明白的;第三,符合体育运动基本常识。

点评

我在主题帖子上面添加的版主语,已经提出:如果我们不仅指出规则的不足之处,还能够拿出一个修改方案,再经过大家讨论、推敲,定能够汇聚万千网友的心血、才华和智慧,搞出一个没有瑕疵的规则条文。对今后的修规工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11 08:40
帖子中其他观点都同意、支持。  发表于 2016-3-10 19:30
放在放球处界内(压线),因为它本来就是界内球吗。  发表于 2016-3-10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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