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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虎

泰虎不赞同这位作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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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3: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泰虎老师观点,应击球后即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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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2 编辑
寒江独钓 发表于 2015-4-6 19:43
支持泰虎老师观点,应击球后即时宣判.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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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3 编辑
中柱 发表于 2015-4-8 13:43
我支持泰虎老师观点,应击球后即时宣判.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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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3 编辑
几度夕阳红 发表于 2015-4-7 17:48
支持泰虎老师的意见,严格执行规则。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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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观点,球没放有在开球区的外原线上,只要击球员一击球就该判击球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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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3 编辑
门球粉丝 发表于 2015-4-6 20:15
泰虎老师说的对,支持!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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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3 编辑
感悟 发表于 2015-4-6 21:59
支持泰虎老师观点,应击球后即时宣判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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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3 编辑
向往 发表于 2015-4-6 21:49
支持泰虎老师的观点!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点评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人去世了,就不用判刑。但必须要先证实他已死亡,就即可宣布他死亡。先要证实他放球违规,就一击球可宣判他犯规一样。犯规后的(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3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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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4 编辑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5-4-7 05:53
支持泰虎的观点。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点评

给死人判刑有作用吗?  发表于 2015-4-8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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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加佳 于 2015-4-8 15:14 编辑
天山雪 发表于 2015-4-7 06:05
开球时自球没有放在开球区内,击球后,应立即宣判击球犯规,不应该看移动后的结果来宣判。没有过一门成功就 ...

试问各位老师:
若人已去世了,那法违纪的他该不该判刑或受处罚?

点评

若人已去世了,违法违纪的他并不是不该判刑或受处罚,只是判刑已无意义,所以不判刑了。但处罚还是有的,比如对其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又比如对判死刑者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2 21:37
球类比赛犯规要求及时宣判,而人犯罪按法律程序,比喻不合适。  发表于 2015-4-9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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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的意见。只要是不放在开球处內击了球,就算范规。这与过门或不过门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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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5: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年来的规定:自球未放在开球区内开球之击球行为,都属犯规行为,裁判员应及时宣判。    作者的观点是:未放置在开球区内的开球之击球行为,裁判员可以不及时宣判。
    我认为这篇文章是作者的一篇“探索交流式”文章,并不是定论,对门球运动毫无影响。读者可以认可,也可以不认可,认可者支持,不认可者反驳,均属正常。当然,我认为作者此文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它违背了体育竞赛中出现犯规行为就应及时宣判的最基本法则。
    我要说的另一问题是:这种违背体育竞赛基本法则的文章,本没有值得“探索交流”的价值,不应该在《门球之苑》上刊登,但却刊登了。只能说明该刊物的编辑要么未认真审稿,要么就是门球外行。


点评

篮球中的2+1情况,也是先判犯规后,再宣布处理决定,绝不会无缘无故的实施2+1。  发表于 2015-4-12 21:19
有的,篮球中就有要根据结果再决定怎么判决,如大家知道的2+1情况。  发表于 2015-4-12 20:10
有的,篮球中就有要根据结果再决定怎么判决,如大家知道的2+1情况。  发表于 2015-4-12 20:10
凡体育运动竞赛,只要犯规行为发生,就必须立即宣判,绝不能等结果如何再宣判,这是公认的最基本法则。  发表于 2015-4-9 09:54
想知道:违背体育竞赛基本法则是指什么?  发表于 2015-4-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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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5: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既然讨论犯规不犯规,就要举规则来说话。现在的情况是:
击球员把球放在开球区外击球了,裁判员立判:“ 击球犯规!”
教练员指示击球员:“立刻把球拿回来从发。”

教练向裁判询问:

   “他还没有击球,哪来的击球犯规?他是“球槌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按照规则22页的规定,不犯规。“
  请问楼上各位裁判应如何回答?

按当前规则办,裁判员正确的做法是:继续读秒,并报出8秒,9秒,10秒,如果击球员未能把球从开球区发出,则判超时犯规!。呼下一号。
请问我说的这个做法错在哪?

如果嫌这个做法不合理,但说不出哪里不合规则,则修改规则,使得通常的做法合理化。



点评

这是发生在本人身上的有趣真实事: 在广东省一次赛事上,本人当教练打2号球,对方1号球占二门1号位好。本人就不过门,但为了试打一下力度,所有就把自球放在发球区外(场内)练打一下力度,裁判员出于好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8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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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8: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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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20: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未犯罪前,不能说他犯罪(击球员在未击球前不能说他犯规,因为他可改放)。在犯罪后可宣判他犯罪(即击球员击球后才可宣判他违规)。犯罪人在未死之前也应判罪。击球犯规时(即人未死时)也应判犯规。击球后人马上死了,但他还是在击球犯规后,才死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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