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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虎

泰虎不赞同这位作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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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6 21: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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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6 21: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观点,应击球后即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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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6 22: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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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6 23: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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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05: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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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06: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球时自球没有放在开球区内,击球后,应立即宣判击球犯规,不应该看移动后的结果来宣判。没有过一门成功就不应该判犯规的说法是没有规则条文支持的。至于“裁判员大声宣判影响击球效果”之说,纯属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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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06: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有这样的感觉,近些年,裁判员的素质越来越差。纵观大赛,裁判级别都很高,但执裁水平嘛!的确不敢恭维。究其原因,五花八门。归根结底,各级门协均把关不严。若长此下去,门球将会玩完。

点评

事实如此,我将我的观查和盘托出,希望能改正这一不良现象。首先裁判证不能卖,其次不能照顾情绪,烂发裁判证。  发表于 2015-4-7 18:10
您总结的太对了,此类现象各地普片存在,也是一时很难改变的顽疾,唯望各位裁判员能从自身严格要求,但我相信各位裁判员能按“八字规则”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执裁水平,使门球活动得到文明、和谐、健康发展!  发表于 2015-4-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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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06: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放置在开球区,击球员只要一击球,就应判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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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08: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观点,已明显犯规击球后就即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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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08: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各位老师的关注与支持!网上和谐交流,对问题认识求得共识,避免有些作者的不太成熟的意见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而带来“误导”。



欢迎光临谢谢支持.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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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08: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泰虎老师观点,应击球后立即宣判犯规。
你说的对.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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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09: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观点,击球后应立即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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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0: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的观点,刚看到《门球之苑》第三期上的这篇文章时,我就有看法了。

点评

共同讨论。谢谢您的支持!  发表于 2015-4-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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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1: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5-4-7 06:09
我总有这样的感觉,近些年,裁判员的素质越来越差。纵观大赛,裁判级别都很高,但执裁水平嘛!的确不敢恭维 ...

    非常赞同《歌声嘹亮》老师的观点!门球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抓一下裁判员的管理培训与执裁水平的提高。

点评

谢谢 闪半利刀 老师的支持。严格要求、齐抓共管才能使裁判员的水平与级别对应。  发表于 2015-4-7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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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2: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九头鸟 于 2015-4-7 12:18 编辑

       大家讨论的话题很有趣,原文讲得很清楚“6号击球员在开球时没有将6号球放在开球区内而击球,当击球员的球槌接触自球时,裁判就宣判了”犯规“。”这是对得嘛,至于击出去的球是否过门都无效了,因为他是在犯规被宣判之后。掌握了规则就不难分辨不清对错了,管他如何误导应该都不起任何作用。至于裁判水平高低,什么层次都有,在比赛时所用的裁判是不可能都一般齐或高水准,就连中国门协承办的全国大赛也要求不了有相当高水准的裁判去执裁(只是要求55岁以下国家一级以上的裁判员当随队裁判,不派裁判的队需交1000元的聘裁费),退一步来讲就是要求都是国家级裁判员来执裁,他们水平难道都能达到高水准吗?难说!要求裁判员精通规则,熟练掌握和应用,这只是要求,可能做到的又有多少?规则中要求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依我看99.99%的都没去做或做不到,又能怎么办呢?这才是真正要面对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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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发表一下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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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定!




点评

大家讨论的是作者的意见是否恰当!当执裁判员的宣判是正确的,可是参赛队员的意见是不正确的。  发表于 2015-4-10 12:09
谢谢范老师!  发表于 2015-4-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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