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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虎

泰虎不赞同这位作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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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3: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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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3: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点不赞成这位作者(是)有误导之说。更不认可未放置在开球区内的自球,只要击球员一击球就即时宣布犯规的说法。理由是开球说明中:击球员的球搥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这里我认为关键是要如何理解“击”与“碰到”)。既然有碰到了(也是击的一种方式)未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规条文规定,那怎么能只要击球员一击(碰到了、碰移动了)球就能宣判犯规呢?这种球如果是过了一门只能宣判过一门无效(也可不作宣判),如未过一门更不能宣判犯规,10秒内还可捡回放置开球区内重击。另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放弃行为,故即时宣判犯规是不妥的。不是故意钻字眼,为了探讨共识,互相学习。

点评

从来没有见过有裁判员,球不放在发球区内击球未过一门可在10内捡回再打的,如过了门要判无效?又不捡回来再打?  发表于 2015-4-9 22:29
击球与触球无论在意识、力度、方向、槌接触点都是有很大区别的,很容易区分开来。参看第十二条击球。  发表于 2015-4-9 22:19
谢谢《老船长》的关注与支持!  发表于 2015-4-9 19:04
老师的观点支持,击球无效,在10秒抐球放到开球区内击球即可。  发表于 2015-4-9 08:34
●击球员的球槌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规。 1.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 上面是规则在不同条文的两句话。看看有什么不同:我认为不犯规说,是指还没有开球,球槌碰到开球区外的球;犯规说,是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7 20:32
不用谢!我赞同您的观点。但如果未在10秒内捡回放好重击,可判超时犯规或视为放弃。  发表于 2015-4-7 19:16
谢谢老师。“知书的最高境界是无书”。  发表于 2015-4-7 18:08
我支持楼主的观点,但是闪半利刀的提出的问题值得深入思考。 其实大家都知道在开球区外击球进一门是无效的,但是若球在开球区外击球后立即判犯规,击球员说我还没有击球。犯什么规? 明知其不讲理,但也不能说他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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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3: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意见,应该当击球员击球后立即宣判犯规,绝不能等待是否过门再进行判罚。因为裁判判罚必须及时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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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4: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泰虎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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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5: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规则方面,《门球之苑》要登载符合规则的意见,否则会引起读者在认识方面的混乱,——因为门苑是门球全国性的权威刊物。《门苑》近几期登载的对规则的一些修改意见稿,实在违背门球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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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5: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老师纠正了《门球之苑》的误导!支持!
  建议:在今后的刊物上不要将不值一提的随心所欲的观点和方法不加思考的拿上来!
  当击球员放球时,乙裁就判定此球是否放在了开球区内?如果,击球员改放,是允许的,如果击球员没改,十秒钟内你也不能判,当击球员击到了放在开球区外的球,就应“立即”判罚。为什么?第一既成事实了;第二节约时间了。(立即与进二门三门的球立即有概念的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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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6: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半利刀 发表于 2015-4-7 13:23
我有点不赞成这位作者(是)有误导之说。更不认可未放置在开球区内的自球,只要击球员一击球就即时宣布 ...

球员的球搥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规
  老师,其实就是在钻字眼,谁都知道:站在开球区面对一门的击球员,他就是要将自球打进一门取得比赛权的。如果说“击球员的球搥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适合于“进一门”那么,在一门前就有好玩的了:击球员可以有意将球放在开球区外,在“10秒钟”内,将球击出去,拿回来,又击出去还可以拿回来,又如,每个球员都如此作为,那也是一‘大看点’!为什么没人如此,就是因为《比赛》是严肃、认真、礼貌和尊重多元素的活动。所以:球员的球搥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规 的规定不能对应进一门的击球员。
  老师肯定要反对!反正你反对也好,赞同也罢,此观点不变!

点评

若是“时间战术”的需要呢?  发表于 2015-4-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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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6: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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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闪半利刀 于 2015-4-7 16:32 编辑
光学 发表于 2015-4-7 16:07
击球员的球搥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规
  老师,其实就是在钻字眼,谁都知道:站在开球区面对 ...

   首先谢谢《光学》老师回帖讨论!我并不首先想提出反对您的意见,但请您仔细阅读《门球竞赛规则》p22. 二.开球(二)后的说明栏中的说明,看它是否适合进一门或进一门的击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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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书上肯定有这类的文字。它不应是《规则》只能说明,我国的门球规则制定者有不合人意的地方。从《1999规则》起都有中国的老师“再说明”的现象,没法也没必要再挖出来。如果,老师认为是合理的,   发表于 2015-4-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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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6: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5-4-7 16:07
击球员的球搥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规
  老师,其实就是在钻字眼,谁都知道:站在开球区面对 ...

    我再补充一点,现在讨论的是对现行规则的理解与执行问题,至于规则是否有问题、矛盾之处那是待修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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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师有机会见到了,中国门球的权威人士,他在你提出的问题中一定合给你一个“合理”的解答。对此问题,有可能会以“碰”与“正当击”来区别的。有机会了请验证一下吧,然后,我们再讨论,行吗?[/   发表于 2015-4-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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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6: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半利刀 发表于 2015-4-7 16:25
首先谢谢《光学》老师回帖讨论!我并不首先想提出反对您的意见,但请您仔细阅读《门球竞赛规则》p22.  ...

是的,在书上肯定有这类的文字。它不应是《规则》只能说明,我国的门球规则制定者有不合人意的地方。从《1999规则》起都有中国的老师“再说明”的现象,没法也没必要再挖出来。如果,老师认为是合理的,学生无权反对,只是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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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在中国门球网上关于《讨论规则》的不合理性应以履见不鲜!  发表于 2015-4-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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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7: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半利刀 发表于 2015-4-7 16:46
我再补充一点,现在讨论的是对现行规则的理解与执行问题,至于规则是否有问题、矛盾之处那是待修改 ...

如果,站在老师的角度(我们是朋友什么的),学生也会与你同行。因这问题,怎么说都有理,但作用都不大!哈哈,学生太随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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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学生,随意最好。  发表于 2015-4-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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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7: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的意见,严格执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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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7: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半利刀 发表于 2015-4-7 13:23
我有点不赞成这位作者(是)有误导之说。更不认可未放置在开球区内的自球,只要击球员一击球就即时宣布 ...

我支持楼主的观点,但是闪半利刀的提出的问题值得深入思考。
其实大家都知道在开球区外击球进一门是无效的,但是若球在开球区外击球后立即判犯规,击球员说我还没有击球。犯什么规?
明知其不讲理,但也不能说他不对。因为,规则有两句话:
1,开球时自球未放在开球区内为击球犯规(p24)
2,(开球时)球槌碰到了不再开球区内的自球不犯规。(p22)
按 2,击球员说的话是有理由的,裁判无法面对击球员的反问。


我以为,我们面对这个问题要做的就是修改规则的语句,使它既符合大家的理解,又不怕击球员的反问。


很多人主张规则要简化,我的观点不同。没有人是先看规则再打球的,多数人是根本不看规则的。也就是规则行文的复杂性,和打球的规矩是不是好懂是两码事。打球的规矩要写成规则就要把严谨放在第一位。本例就是规则很好懂,但规则行文欠严谨的例子,修订它,很可能要加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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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7 17:1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泰虎老师的意见。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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