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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虎

这样的争论谁对?又谁之过?应该怎么处理合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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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22: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还有十三秒,红方有一次击球权,岂料“ 裁判临场经验缺乏,白方借机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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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23: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一名裁判首先要公正、公平,在比赛中有的队为了赢球故意拖延时间,这时裁判就要聪明一点,把好尺度。关键是最后五分钟时间。如果比赛还有五分钟时裁判每次等球(不论界内球还是界外球)停稳再呼号可以,这才公正。或是最后五分钟,界外球进场运动员击出球就可呼下一号。有的流氓队员为了拖延时间最后几十秒时,到他击球了,他是界外球,先是拖时间,等裁判呼八秒了就瞄准场内的它方球用力撞击,这时裁判就要注意了,尽量阻止,这也是再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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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裁判呼八秒了就瞄准场内的它方球用力撞击。这样的击球员太傻,真是弄巧成拙!裁判员会立即判“犯规”!马上呼叫下号,然后处理场上球。 如果像主题帖子那样处理是合法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1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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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06: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是裁判的合理的自由的裁量权吧,不然人家裁判怎样当!支持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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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5 09: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咸宁小刘 发表于 2014-4-14 23:33
做为一名裁判首先要公正、公平,在比赛中有的队为了赢球故意拖延时间,这时裁判就要聪明一点,把好尺度。关 ...

等裁判呼八秒了就瞄准场内的它方球用力撞击。

这样的击球员太傻,真是弄巧成拙!裁判员会立即判“犯规”!马上呼叫下号,然后处理场上球。
如果像主题帖子那样处理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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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裁判呼八秒了就瞄准场内的它方球用力撞击。 这样的击球员太傻,真是弄巧成拙!裁判员会立即判“犯规”!马上呼叫下号,然后处理场上球。 如果像主题帖子那样处理是合法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17 20:58
泰虎老师:"如果像主题帖子那样处理是合法的。"这么说这里裁判的判罚是合法的吗?跟你在后面的“45#贴”意思不一样啊?到底怎么样啊?请教了。  发表于 2014-4-17 09:18
泰虎老师:此案例我想听听你的高见。  发表于 2014-4-1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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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1: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卫士 于 2014-4-15 11:56 编辑

       这就是门球规则问题!我同意硒师观点!我对比赛中的不正之风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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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3: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夙愿 于 2014-4-15 13:56 编辑

   楼主提出的问题是裁判员之过:1.当裁判员呼叫2号击球员时,仅有13秒__14秒全场比赛时间,2号击球员击打自球滚动方向离边线远的情况下,2号球合理用时会花掉离比赛仅有的13__14秒时间。2.裁判员在2号击球员撞击自球后立即呼3号是明显错误,是在偏袒红方球队。裁判员呼号时间应当是2号球出界时并由甲裁宣判后,才应由主裁呼叫3号,而亊实上根本就没有裁判呯叫3号的时间。
  裁判员明显的偏袒一方,执裁不公,应予纠正:1.在亊实上就没有3号球用时情况下呼叫了3号击球员3号球撞柱无效。2.宣布红方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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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5: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大型比赛还是小型比赛,裁判心里不公,有偏袒倾向,势必引发争吵!在省一级的大赛中我曾見识过这样的裁判,宣判后既成事实,只能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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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9: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崔根武 发表于 2014-4-14 21:07
裁判员在‘宣判’和‘呼叫’的节奏上出问题了。应宣判后呼叫,我认为裁判员有点偏向于红方。

歌声嘹亮老师说的有点道理,但不能说白方投机取巧,这是规则允许的合理利用时间的战术,无可非议,我相信所有的队可能都利用过这个时间战术,问题是二号队员击球太过用力,有明显出界的现象,但也要等球出界之后再呼下一号队员,而不管本场比赛还有多少时间;因为裁判提前呼了下一号,才引起有争议;我前面说过了,如果让球缓慢地朝最远距离出界(最近的18米、最远的25米估计也需要3-6秒的时间)比赛时间也到了,裁判提前判还是有问题的,这个案例如果裁判等2号球出界,再判,呼3号,时间还是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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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米大力击球的话估计需要1秒多一点,25米估计需要2秒多一点。  发表于 2014-4-15 20:23
如果在球还没有出界(但明显要出界的话)也要等球出了界后再呼叫,而比赛时间到的话,就是比赛结束,无需呼下一号了,有什么问题吗?  发表于 2014-4-15 20:07
问题是假如不够如何办?,呼叫吗?  发表于 2014-4-15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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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9: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4-4-14 16:57
过去的讨论中,有网友说,裁判员在观察到球无过门无撞击无碰柱是应当立即呼叫下一号,这才是“及时呼叫”, ...

首先声明,我是对事不对人,裁判合理节省裁判用时“及时呼叫”没有问题,也无需等球停稳后再呼叫下一队员,但在处理“要”出界的球时,必须要等球出界后再判、再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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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20: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裁判的宣判正确,2号球出界可以有付裁或记分员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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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老师,你可以看看后面的第45#、47#、48#的回复,我们共同讨论。  发表于 2014-4-16 09:24
如果副裁只处理球,不参加观察,那么两个裁判同时在场就没有意义,所以任何时候,一个裁判在处理界外球,另一裁判就应当发令“稍等”!  发表于 2014-4-15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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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20: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呼下一号没问题,界外球进场不用等球停稳或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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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话根据规则哪一条?  发表于 2014-4-16 12:37
咸宁小刘,你可以看看后面的第45#、47#、48#的回复,我们共同讨论。  发表于 2014-4-1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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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20: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到好题,众说纷纭,谁对谁错,期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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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21: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偏袒于一方,这个裁判怎么叫好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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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07: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题的讨论很有意思。
我认为不要讨论裁判有没有倾向性,哪只是一个裁判员的事,也不要管3号撞柱是不是决定胜负,我们要讨论的是你做裁判应当如何做才有意义。
这样问题简化为:

2号在离开时间到还有2秒时界外起杆(未超时),球滚向最远处的一推球里,如果等停下来或出界,估计时间到。问裁判是否应当在球停下来之前呼下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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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 1,裁判员根本不要关心时间到没到,不拿表,不看表。一如既往的速度做裁判。 2,裁判员只对观察到的事实做宣判,球未出界,不作出界的宣判,球未停下不做无撞击的估计。例如明知已进一门的球速度太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16 08:50
感谢您把主题帖子简化得更明晰一些讨论。   规则规定的,(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击球权结束才能呼叫下一号啊。当您不能确定击球员的击球权是否结束,就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1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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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08: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4-4-16 07:43
本题的讨论很有意思。
我认为不要讨论裁判有没有倾向性,哪只是一个裁判员的事,也不要管3号撞柱是不是决 ...

感谢您把主题帖子简化得更明晰一些讨论。
  规则规定的,(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击球权结束才能呼叫下一号啊。当您不能确定击球员的击球权是否结束,就不能够呼叫下一号的。当然,有很多网友认为击界内球和击界外球是不同性质的问题。我也认为性质有别,但是,作为击球球是否结束来说,界外球进场,虽然没有撞击、过门、撞柱的可能,可是还有犯规和出界的可能啊。如果犯规了,裁判员是先宣判“犯规”!还是先呼号后再宣判“犯规”啊!同理,那么进场后肯定会再次出界,不也得先宣判“✖号出界”!才能呼叫下一号吗。
烨鹤老师提出的简化讨论的实例,我还是认为裁判员必须能够判定出正确结果以后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程序!
主题帖子的问题。好多年以前,郑伟帮我请教过周正老师,回答是应该先宣判出界而后呼号。后来在《门球之苑》有问有答栏目中也是这样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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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虎老师,恕我直言,你的解答自相矛盾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4-16 20:40
很高兴看到楼主的观点和我相同!(请看我下一帖)  发表于 2014-4-16 08:56
谢谢泰虎老师的正确解释,有理有据,我们喜爱门球的门球人,都应该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去看、去分析,共同研究、讨论,不能以个人的经验而不管规则的存在,再次谢谢泰虎老师。  发表于 2014-4-1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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