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4-5-2 20:24 编辑
裁判员有加快比赛进程的任务吗? 网上多次讨论裁判员呼号的时间问题,有几种种不同的意见,但是始终没有统一。有必要对这个有时影响胜负大局的问题统一认识,使裁判判员有所适从,同时减少球场争论。
一、规则规定了什么和裁判法有哪些指导意见 首先要看一看规则规定了什么和裁判法有哪些指导意见。 《规则》: (21条)(一)裁判用时包括: 1.从击球权结束(或宣布犯规)到呼叫下一号球员之间的时间。 2.裁判员做“稍等”手势后,或者让击球员停止击球期间的时间。 ……. 说明: 裁判员用时期间不计算10秒,但算在该场比赛时间以内。 (第九条)(二) 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裁判法》: ***当乙裁在处理出界球而使比赛无法按要求进行时,甲裁可以做出“稍等”手势, 待乙裁处理完后,再准许击球员击球。(18页) ***裁判员要努力减少裁判用时,做到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和及时呼号。(19页)
二、 常见的关于裁判呼号时间的看法 对于裁判呼号时间网友中常见以下几种看法: 1,裁判员要加速比赛过程,这是裁判员水平的考核。 2,裁判员要在击球员击球后,做出判断:如果不会产生“撞击、过门”时,表示击球权已经结束,即使球未停,就应当呼叫下一号,。 3,据上一条,击界外球后无论界外球如何移动,击球权都已结束,因立即呼叫下一号。 4,好的裁判员应保证下一号球员进场击球时场内球已停稳。 三、对上述观点的讨论 我全部反对上述观点, 理由如下: 1,所有上述观点都没有规则条文的支持,只以自己对规则的“理解”做出。特别是,规则没有任何允许求停下来之前可以呼叫下一号的条文。 2,按上述1,2.的观点裁判员的判定不是以事实为根据,而是裁判员的“判断”为根据,这是完全违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规则)为准绳”的常理的。 3,如果裁判员需要加快比赛节奏,那么裁判员就应当允许,或者指示击球员: A,在撞击后只要他球停稳,自未停稳时也可捡拾他球。(无论自球是否过门,再撞击他球度不影响续击即使自球出界也只要把他球放回停处即可。) B,在闪击成功后,被闪球未停稳时可以续击自球,因为被闪球如何移动,是否出界都和续击关系不大。 以上两点还减少了犯规条例。 不知主张加速的网友是否赞同上述两点? 4. 按“判断”做宣判,是有风险的,你判断球出界如果结果出界了,你还需要更正判定,要道歉,要已经呼号的下一号退场等多啰嗦啊。 不是给比赛添麻烦吗? 5,裁判员的加速行为,总是一方高兴一方不高兴,所以即使前后一致的加速,因为每人立场不同,也会引起相反的埋怨,有认为你快了偏向对方,同时有认为你慢了偏向对方。对赛场和谐毫无好处。 在一方开始时间战术时,裁判员宣判快了,没有等球停稳或则先呼叫下一号再处理界外球,这是你帮助启动时间战术方,
如果你等球停稳,再放好界外球,再呼叫,这是帮助已有优势的一方破时间战术。
最后阶段即使你做得完全无瑕可击, 但是你在全比赛过程里处理快慢前后不一致,照样可以认为你有倾向性! 6,裁判员在停球前呼号,会剥夺击球员的思考时间,因为击球员也要根据停球后的态势来决定击球方案。球在滚动中,你呼下一号,就是剥夺了击球员的一秒左右的思考时间。 7.裁判员的任务是首先是准确无误地判处,这是第一位的,球未停稳,判处没有根据。加速比赛进程不是规则给予裁判员的任务。如果为了多打球,规则规定比赛时间延长三分钟就可以了,无需裁判来承担风险。 8,以往讨论中成为焦点的常常是在结束阶段,例如时间还有13秒,白方击球员击界外球,在用了“时间战术”后,裁判员如果等白球停稳,再呼下一号,则时间到,白胜。如果击球后立即呼下一号,则红方有球撞柱,红胜,在这关键时刻,裁判员应当如何呼号?对这样一个问题我以为: A,裁判工作时只对现状宣判,根本不考虑宣判有利于哪一方。 B,裁判员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判断目前离结束时间还有几秒。 所以裁判必须按规则要求,一如既往(指从开始到临近结束的所有时间),等球停(或出界)及时宣判,仍要包括必要的“稍等”。 如果这样做有利于某一方,那是规则的规定,裁判不必对此负责。 9, 认为两个裁判之一在处理界外球时,另一个裁判可以指挥比赛继续的做法也是不符合规则的,裁判法说: 当乙裁在处理出界球而使比赛无法按要求进行时,甲裁可以做出“稍等”手势, 待乙裁处理完后,再准许击球员击球。 须知所以要设两个裁判就是要保证裁判的准确无误,两个裁判共同观察球场的实况,有一方感到看不清时或两人判断不同时应当商量一下。如果一人沦为工作人员,等于离开裁判岗位,也可以的话,要两位裁判的规定就没有必要了。所以如果一位裁判在处理界外球,无暇顾及击球员时,另一位裁判必须发布“稍等”的口令。这是规则赋予裁判的权力。
四、题外话 讨论到此,我们自然想到,为什么门球规则要允许裁判员用时,影响到比赛结果?定时结束的运动项目很多,例如篮球,足球 等,他们的比赛规则里裁判员用时都不会影响到胜负结果,门球不能学习他们改一下吗?其实很容易,“打轮次”就解决了。 门球如果有一天和其他项目竞争列入某运动会,那么,裁判用时会影响比赛结果,必然会被看成这是门球的不成熟,还在初级阶段的表现,而使竞争失败。 所以“打轮次”才是所谓“竞技”门球所必须的。 当然这是题外话,我们现在是按现有规则来讨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