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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烨鹤

裁判员有加快比赛进程的任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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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7: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5-12 07:37
杂志的内容我即时就看过了,我的理解是关键老师着重说明应该先呼号后处理球。这个观点我一直以来就赞同的 ...

         
答………一般在界外球进场时,裁判都可以采取先呼号后处理球的办法。即只要10号一击球,主裁应立即呼“1号”,再处理被移动的球。     
         我只要有:即只要10号一击球,主裁应立即呼“1号”这句话就够了!这句话明确地界定了延时方击界外球,已延时10秒(未超过10秒),只要击球员一击球,主裁应立即呼下一号。并不要等其有犯规或出界而宣判后再立即呼下一号,分歧点已解决。

点评

《门球之苑》2008·1 张玉生文 P40界外球进场也应仔细瞄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用足10秒起杆,若该球没有接力调位或得分任务时,最好向最远的边线处击去并使其再次出界,以达拖延(耗时)时间的目的。我认为: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2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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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8: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4-5-12 18:59 编辑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5-12 17:02
答………一般在界外球进场时,裁判都可以采取先呼号后处理球的办法。即只要10号一击球,主裁应 ...

《门球之苑》2008·1  张玉生文 P40
界外球进场也应仔细瞄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用足10秒起杆,若该球没有接力调位或得分任务时,最好向最远的边线处击去并使其再次出界,以达拖延(耗时)时间的目的。
我认为:此意裁判员应先宣判球出界再呼叫下一号!

哈哈,专家都撞车了,我们网友之间讨论出现分歧就很自然了。分歧就是:张玉生主张:用足10秒起杆,向最远的边线处击去并使其再出界,以达拖延(耗时)时间的目的。就是等待出界宣判后呼号,才能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
关键主张:一击界外球,就应该立即呼号。这样的话,张玉生的指导就没有用了,是徒劳的了!?
再看看关键的另一个解答,是否自相矛盾啊!
第三问  10号球进场撞击尚未停稳的9号球。
答 这是一起主要由裁判员造成的事件。………。
一、 把握时机。当上一杆球在滚动中判断不会发生其他情况时,应立即呼叫      下一号;
二、 恰到好处。应掌握在当下一号队员击球前,场内球都应当停稳。   




点评

我看专家们并没有撞车,我们网友之间讨论出现分歧倒是很自然的。 张玉生主张:击界外球用足10秒起杆,向最远的边线处击去并使其再出界,以达拖延(耗时)时间的目的。张用的是延时教学方法,并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2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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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9: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要尊重现有的规则,而不是哪个专家说的什么,裁判是场上执行规则的法官,不管个人的理解怎么样,门球的规则就是门球运动的法,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否则制定规则有什么用?
目前,11规则还没有变,11规则就是门球运动的法。
规则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那是修改规则的其它讨论,要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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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20: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5-12 18:56
《门球之苑》2008·1  张玉生文 P40界外球进场也应仔细瞄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用足10秒起杆,若该球 ...

           
    我看专家们并没有撞车,我们网友之间讨论出现分歧倒是很自然的。
    张玉生主张:击界外球用足10秒起杆,向最远的边线处击去并使其再出界,以达拖延(耗时)时间的目的。张用的是延时教学方法,并没有讲裁判员必须等待出界宣判后才能呼号,规则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关  键主张:一击界外球,就应该立即呼号。这是关  键专门教裁判员应对张玉生的延时教学法的方法,使张的主张只能在10秒内有用!虽然规则没有这样规定,但也没有禁止。    关  键的另一个解答,并不自相矛盾。
        第三问  10号球进场撞击尚未停稳的9号球。   此现象我们要明确:10号球“没有延时10秒”这一前提。
        答 :这是一起主要由裁判员造成的事件。………。   10号球“没有延时10秒”,裁判完全不必立即呼号。
        一、 把握时机。当上一杆球在滚动中判断不会发生其他情况时,应立即呼叫  下一号;击界内球和击界外球有很大的区别。
        二、 恰到好处。应掌握在当下一号队员击球前,场内球都应当停稳。“恰到好处”也是一个“把握时机”问题。



点评

我们和谐交流的情况已经清楚了。我们网友之间理解规则的分歧已经明确;专家教学讲的内容也十分清楚;专家解答问题是否矛盾,也可以根据解答的内容各自理解。专家之间是否有撞车的现象,也只有各自理解。就此问题,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2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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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21: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5-12 20:37
我看专家们并没有撞车,我们网友之间讨论出现分歧倒是很自然的。    张玉生主张:击界外 ...

我们和谐交流的情况已经清楚了。我们网友之间理解规则的分歧已经明确;专家教学讲的内容也十分清楚;专家解答问题是否矛盾,也可以根据解答的内容各自理解。专家之间是否有撞车的现象,也只有各自理解。就此问题,讨论到这种程度,我认为可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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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其实我也不过是空操心罢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2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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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21: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5-12 21:15
我们和谐交流的情况已经清楚了。我们网友之间理解规则的分歧已经明确;专家教学讲的内容也十分清楚;专家 ...

             好的。其实我也不过是空操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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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球运动就需要您这样的热心人啊。祝您安好,快乐!  发表于 2014-5-1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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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07: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了这么长时间,各持己见,没有丝毫结果,视规则而不顾,不了了之了,都是白操心。
不是我又要怎么样,只是叹息...

点评

其实正确答案还是有的。如果我们的网友参加比较有规格的赛事时,把裁判员会议上裁判长如何解释这类问题的,都发送到网上来。我们归纳一下,到底应该如何掌握呼号的时机!?1、肯定不会都等到场上球停稳以后才能呼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5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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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07: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指教!学习了,遵照规则执裁,呼号快慢根据场上球状态,有过门,或前方有球以防碰撞等能过快呼一号吗?做到呼号前后一致,对待双方球员一致公平公正.不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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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07: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输赢一笑 于 2014-5-15 07:58 编辑


常见的关于裁判呼号时间的看法
对于裁判呼号时间网友中常见以下几种看法:
1,裁判员要加速比赛过程,这是裁判员水平的考核。
2,裁判员要在击球员击球后,做出判断:如果不会产生“撞击、过门”时,表示击球权已经结束,即使球未停,就应当呼叫下一号,。
3,据上一条,击界外球后无论界外球如何移动,击球权都已结束,因立即呼叫下一号。
4,好的裁判员应保证下一号球员进场击球时场内球已停稳
三、对上述观点的讨论
我全部反对上述观点, 理由如下:
1,所有上述观点都没有规则条文的支持,只以自己对规则的“理解”做出。特别是,规则没有任何允许求停下来之前可以呼叫下一号的条文。
2,按上述12.的观点裁判员的判定不是以事实为根据,而是裁判员的“判断”为根据,这是完全违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规则)为准绳”的常理的。
3,如果裁判员需要加快比赛节奏,那么裁判员就应当允许,或者指示击球员

烨鹤老师说的好!支持!祝老师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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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08: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晓舞 发表于 2014-5-15 07:11
讨论了这么长时间,各持己见,没有丝毫结果,视规则而不顾,不了了之了,都是白操心。
不是我又要怎么样, ...

其实正确答案还是有的。如果我们的网友参加比较有规格的赛事时,把裁判员会议上裁判长如何解释这类问题的,都发送到网上来。我们归纳一下,到底应该如何掌握呼号的时机!?1、肯定不会都等到场上球停稳以后才能呼号;
2、肯定得先判后呼,而不是先呼号后判罚;
3、界外球进场,肯定不是一击球就马上呼号;
4、界外球进场时,对影响下一号击球员击球意向时,裁判员肯定会等到出现这类情况明了时,才会呼号。

点评

1、肯定不会都等到场上球停稳以后才能呼号; 同意。 2、肯定得先判后呼,而不是先呼号后判罚; 特定情况可先呼后判(门球之苑上关键语)。 3、界外球进场,肯定不是一击球就马上呼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5 22:38
支持!!!  发表于 2014-5-15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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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0: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感觉这个问题大家要说的都说得差不多了,但是有一点大家说的不多,就是“公平”的原则,如何做到公平?不要说提前呼号不好,也不要说提前呼号好,如果一个裁判能够做到“三无”,即无撞击、无过门、无出界,又能够做到不影响教练战术安排,那么无论他呼号有多快,他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裁判。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一个优秀的裁判和一个庸劣的裁判在场上值裁最多可以差出一轮的比赛节奏。2009年上海国际门球邀请赛小组赛华北油田对香港升晖就打到了第九轮,第二阶段华北油田对青浦白鹤打到了第七轮,对江苏高邮打到了第七轮。除了正式比赛有较多放弃的因素外,不能不说那次值裁裁判水平普遍偏高。
    呼号就是正确掌握比赛进程,如何做到正确掌握比赛进程呢?两句话八个字“前后一致”、“以我为主”。“前后一致”说的是裁判员要始终掌握好比赛节奏,不能前松后紧,也不能前紧后松,要做到前后一致,不为场上局面所左右;“以我为主”就是裁判员要在规则范围内始终掌控比赛局面,不能被某一方队员、教练的情绪所感染,更不能为感情所驱使,人为操纵比赛节奏。做到了这两点,就做到了公平。
    如果像前面有的帖子所说,本来裁判是应该先判后呼,但是就因为某一方在规则内用足了10秒,就改成了先呼后判。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妥,明显的添加了裁判的情绪在内,成了明目张胆的照顾另一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0秒是规则规定的界限,击球员用足10秒钟击球是他的权利,在10秒之内他没有犯规,如果此时裁判员因为他用足了10秒,而加快呼号进度,形成了明显的呼号“前后不一”现象,则明显违背了公平的原则。
       在现实中,我们见到的更多出问题的时候是,裁判员默记,击球员明显超时到15甚至20秒裁判仍不判罚,只等击球员击球的一瞬间才喊出“10秒”,然后,裁判员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或是什么?)先乎后判,给对方起杆的机会,意图两不得罪。应该说这样的裁判,“圆滑”有余、败事也有余,属于另一个讨论范畴了,不谈。

点评

本已不想再说,但不说又总放不下,说出来比不说好一些。 我坚持击球后立即呼号是有前提的:即击的是界外球,界外球是无任何权力的场上球,击球员击界外球后就没有击球权了,没有击球权就表明其不是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5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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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22: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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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22: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硒都门球 于 2014-5-16 14:16 编辑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14-5-15 10:40
看了半天,感觉这个问题大家要说的都说得差不多了,但是有一点大家说的不多,就是“公平”的原则, ...


       本已不想再说,但不说又总放不下,说出来比不说好一些。
       我坚持击球后立即呼号是有前提的:即已延时10秒才击界外球。界外球是无任何权力的场上球,击球员击界外球后就没有击球权了,没有击球权就表明其不是击球员,既没有击球权又不是击球员,还要裁判员等什么?裁判员为什么不能呼下一号?
       再者,规则规定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击球,并没有规定必须到10秒时才能击球。这就很好理解,既然某方已用足了10秒,如果还未击界外球,裁判员就应该判超时犯规,判了犯规即呼下一号,与击球员击球后即呼下一号,在时间上没有区别,有何不可。
       因此,这样的呼号时机,符合“及时呼号”的规定,不存在“提前呼号”的问题,更不存在“偏袒”某一方的问题。击界外球,你延时10秒后才击球,裁判员等你10秒击球后再呼号,对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
       如果是击界内球,肯定要等结果并宣判后才能呼下一号。击界外球是一种特定情况,用足10秒才击球,这是某方利用规则的合法战术,在这种特定情况下,裁判员用特定的方式处理(击球后即呼下一号),并不违背规则的总体精神。
        个人之见,请老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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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22: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5-15 08:01
其实正确答案还是有的。如果我们的网友参加比较有规格的赛事时,把裁判员会议上裁判长如何解释这类问题的 ...

         1、肯定不会都等到场上球停稳以后才能呼号;   同意。
      2、肯定得先判后呼,而不是先呼号后判罚;       特定情况可先呼后判(门球之苑上关键语)。

      3、界外球进场,肯定不是一击球就马上呼号;    同上。
      4、界外球进场时,对影响下一号击球员击球意向时,裁判员肯定会等到出现这类情况明了时,才会呼号。      同上。

        (“特定情况”指:延时10秒才击界外球、大力击界外球撞击场内球、故意犯规破坏场上局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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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09: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5-15 22:23
本已不想再说,但不说又总放不下,说出来比不说好一些。
       我坚持击球后立即呼号是有前提的 ...

       老师客气,球友交流无所谓指正。
       我不赞同老师的界外球进场可以不等停稳的说法。
       道理我不讲了,篇幅太大,我举例说明吧:1号界外球进场接未过门的3号球,此时10号已在二门一号位接应好2号球,此时2号球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1号球接不到位,2号打10号后过二门;第二个选择,1号接球到位,2号球擦10号吃掉1号。如果1号从4角进场后裁判即呼2号,2号球如何选择?如果白方教练认为裁判偏袒红方,裁判如何解释?
       所以“提前”呼号也好,“及时”呼号也好,“三无”以外,一定要加上一条,不干扰教练战术安排。严格说来,“三无”只是条件,“不干扰教练战术安排”才是原则。

点评

对不起,昨晚发帖时未过细检查,我第一句话中掉了“延时10秒”,致使文字表述离开了本意。今天已补充,第一句话应该是:[ 我的观点很明确,凡是当某一方击界外球采用拖时战术、且已用时10秒(合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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