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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硒都门球

关于简化“闪击犯规”的意见(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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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19: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5-27 17:42
仍 不同意,因为你的办法太复杂,把握性不大,所以不可取。

      用3号球把前面的1号球撞到4号这里就可以吃掉4号球,这么简单你也说复杂,我不知你头脑什么是简单的,那怎样打球为简单呀。

点评

我的意见是不能取消闪击!1号球将3号球直接送到4号处吃掉4号球,就这么简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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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22: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运动中闪击是很有看头的,不宜将闪击改为击打。
  另外,球锤只能用来击打自球,不能击打他球,也很有特色。引起他球位置改变的方法只能是球球之间的碰撞。

点评

什么规则都是人订的,本该他球是不能用手捡碰,但闪击要用手捡碰也是人订的,如果蓝球规定要先转一圈才能投蓝也是可以,也可以说这是蓝球很有看头的地方和技术,不能改也可以。但这是物以累赘,应要精简那些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7 23:04
支持王老师的意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7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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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22: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3-5-27 22:17
  门球运动中闪击是很有看头的,不宜将闪击改为击打。
  另外,球锤只能用来击打自球,不能击打他球, ...


              支持王老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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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22: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3-5-27 19:50
用3号球把前面的1号球撞到4号这里就可以吃掉4号球,这么简单你也说复杂,我不知你头脑什么是简单的 ...


           我的意见是不能取消闪击!1号球将3号球直接送到4号处吃掉4号球,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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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23: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3-5-28 23:40 编辑
林静风闲 发表于 2013-5-27 22:17
  门球运动中闪击是很有看头的,不宜将闪击改为击打。
  另外,球锤只能用来击打自球,不能击打他球, ...


       什么规则都是人订的,本该他球是不能用手捡,但现闪击不单可要用手捡,还可用脚踩,两球亦可再次相碰,这些都是人订的,有何不行?如果蓝球规定要先转一圈才能投蓝也是可以的,也可以说这是蓝球很有看头的地方和技术,不能改也可以。但这是物以累赘,应要精简那些多余的不必要的东西,才好发展

点评

由于闪击的犯规太多,我只是提出简化闪击犯规问题,所以不同意取消闪击。如果将闪击改为击球,则每个击球员在场上击来击去,岂不是击球又复杂化了! 还是我举的例子,1球送3球去打4、6,再送5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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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23: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兔东升 发表于 2013-5-19 16:39
我建议:凡是发生在放球以后的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他球放在放球后的位置。

改革建议很好,不要脱离世规和自规.

点评

说实在话,本人也极不主张脱离国规的,因青风山上与狂人主张"无闪击"改用"手抛球",本人觉得用"棒击球"不是更好吗?因此在这"专题讨论"中提出"棒击球"的好处,将可大大减少犯规,减少多方矛盾,规则大大瘦身,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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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17: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中峰 发表于 2013-5-27 23:53
改革建议很好,不要脱离世规和自规.

    说实在话,本人也极不主张脱离国规的,因青风山上与狂人主张"无闪击"改用"手抛球",本人觉得用"棒击球"不是更好吗?因此在这"专题讨论"中提出"棒击球"的好处,将可大大减少犯规,减少多方矛盾,规则大大瘦身,简明扼要,易看易懂易掌握,这主要是给中国门协修规人参考的,其实用"棒击球"将彻底铲除撞击后的多种矛盾与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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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21: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3-5-27 23:04
什么规则都是人订的,本该他球是不能用手捡,但现闪击不单可要用手捡,还可用脚踩,两球亦可再次 ...


           由于闪击的犯规太多,我只是提出简化闪击犯规问题,所以不同意取消闪击。如果将闪击改为击球,则每个击球员在场上击来击去,岂不是击球又复杂化了!
       还是我举的例子,1球送3球去打4、6,再送5 ,机动性就很大了。又如,1还另有任务,必须进二门消灭2球,才能将3送到三门前,1进二门得分,消灭2后再去三门,3送1进三门得分,此时时间到,红方有这两分才取胜,反之负。等等。
        

点评

门球撞击后有多种处理方法,现只议两种。 一:用"棒击"法:"自球撞击他球有效停稳在场内,击球员需用棒把被撞球击球打一次,球移动有效,移动到那里算那里。在取得续击权后击打自球"。 二:用"闪击"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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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1: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3-5-29 15:20 编辑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5-28 21:50
由于闪击的犯规太多,我只是提出简化闪击犯规问题,所以不同意取消闪击。如果将闪击改为击球 ...


     门球撞击后有多种处理方法,现只议两种。
     一:用"棒击"法:"自球撞击他球有效停稳在场内,击球员需用棒把被撞球击球打一次,球移动有效,移动到那里算那里。在取得续击权后击打自球"。
     二:用"闪击"法内容太长略,归纳有四大内容,十大框框,二十七种规定,多个图案,多种说明,共有1200多文字叙述)
     用"棒击"法只用几句话,50多个字就可表达,而"闪击"法却要上百句话,1200多文字,还需多图多说明也难释其矛盾,带来无完无了的争论,哪个好?
     我难明硒都门球老师的"每个击球员在场上击耒击去,岂不是击球又复杂化了"的理解,因为直接击打被撞球,与要把被撞球用手执起,走到自球这里,用脚睬住自球,再放被撞球与自球相碰接触,两球踩住,然后再用棒击打不知要简化多少倍。如果这样简单的操作方法也说复杂,那我就不知什么才是简单了。
      因我不是修规者,只主张用"棒击"法是可替代"闪击"法的,对闪击法我是不会去修改的,因怎样修改也是门球中最复杂最多争议的部分,剪叶不如斩枝,因为任何好的体育项目与好的规则都是人造出耒的。门球能否发展,领导是关键,规则十分重要,一个好的体育项目需要一个好的规则来支配,如领导思想一解决,其它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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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22: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修枝剪叶”,会更加茂盛,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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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3: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剪叶修枝"也好,"斩枝剪叶"也好,有说剪这留那,有说斩这长那,意见不一,沒有统一认识,没有形成潮流,园林处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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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4: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3-5-31 13:11
"剪叶修枝"也好,"斩枝剪叶"也好,有说剪这留那,有说斩这长那,意见不一,沒有统一认识,没有形成潮流 ...

      探讨风气甚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现今网坛有N大修规创举。
       有主张闪击时不得把他球闪出界(军旗)。
       有主张改闪击为手抛他球、
取消闪击(青风山上)
       有主张改闪击为捧击他球(中山明)
       有主张闪击、手抛、捧击并存由球员任选其一(从零开始)
       有主张对闪击犯规进行简化(硒都门球                                       真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网友们各抒己见,对于上层修规定能起参考借鉴之用。
      早年的''限双''讨论和''得分不封顶''的主张在当时也是不可思义的,
如今不也登上了大雅之堂吗?但愿我们的讨论不是''瞎子点灯'',而是黑夜中的小星星!
        

点评

我们可以把这几种方法用规则耒细化说明,看看哪种简明易看易操作,大家易懂易接受,减少矛盾,更突出门球击球特色。有利门球发展,这也是订规修则的目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6-1 07:46
谢谢从零开始较有条理的归纳分析,这才是论坛的作用。  发表于 2013-5-31 17:59
闪击的复杂,是认为制造的,又是犯规,又是允许,什么都犯规,再加上身体触球、间接移动球也犯规,闪出的球弹回与自球密贴也犯规,不够10厘米也犯规,裁判员还得带个米尺?(应该离脚就成功)。简直是烦琐哲学的典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3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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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4: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13-5-31 14:00
探讨风气甚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现今网坛有N大修规创举。
       有主张闪击时不得把他球闪出 ...

闪击的复杂,是认为制造的,又是犯规,又是允许,什么都犯规,再加上身体触球、间接移动球也犯规,闪出的球弹回与自球密贴也犯规,不够10厘米也犯规,裁判员还得带个米尺?(应该离脚就成功)。简直是烦琐哲学的典范。我们很多人还把它奉若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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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5: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师为了门球的发展和进步费了很多心血,值得门球人学习!
    关于简化闪击犯规各位老师球友们各抒己见,我觉得要想改就要大刀阔斧不要瞻前顾后,就象狂人所提到的用手将被撞击的球扔出界外,我看这种方法不但简单省时,还沒有犯规之说。只要一次将球扔出界外即可,值得尝试!

点评

倔老头好! 你的办法也太简单了吧。我有几点想法如下,供讨论。 只要是被撞击的球就“用手将被撞击的球扔出界外”,那么: 1,我不扔出界行不行(有的对方球可废物利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3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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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31 16: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倔老头 发表于 2013-5-31 15:46
各位老师为了门球的发展和进步费了很多心血,值得门球人学习!
    关于简化闪击犯规各位老师球友们 ...


          倔老头好!
       你的办法也太简单了吧。我有几点想法如下,供讨论。
     只要是被撞击的球就“用手将被撞击的球扔出界外”,那么:
      1,我不扔出界行不行(有的对方球可废物利用);
      2,自方球都要扔出界外吗?
      3,自方球可以用手扔球过门得分吗?
      4,自方球可以扔球撞柱得分吗?
      5,如果没有扔出界外怎么办?
      6,如果扔的球碰到场上球怎么办?

点评

有理,这是换汤不换药。  发表于 2013-5-31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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