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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1: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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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3-5-29 15:20 编辑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3-5-28 21:50 
由于闪击的犯规太多,我只是提出简化闪击犯规问题,所以不同意取消闪击。如果将闪击改为击球 ...
门球撞击后有多种处理方法,现只议两种。
一:用"棒击"法:"自球撞击他球有效停稳在场内,击球员需用棒把被撞球击球打一次,球移动有效,移动到那里算那里。在取得续击权后击打自球"。
二:用"闪击"法 内容太长略,归纳有四大内容,十大框框,二十七种规定,多个图案,多种说明,共有1200多文字叙述)
用"棒击"法只用几句话,50多个字就可表达,而"闪击"法却要上百句话,1200多文字,还需多图多说明也难释其矛盾,带来无完无了的争论,哪个好?
我难明硒都门球老师的"每个击球员在场上击耒击去,岂不是击球又复杂化了"的理解,因为直接击打被撞球,与要把被撞球用手执起,走到自球这里,用脚睬住自球,再放被撞球与自球相碰接触,两球踩住,然后再用棒击打不知要简化多少倍。如果这样简单的操作方法也说复杂,那我就不知什么才是简单了。
因我不是修规者,只主张用"棒击"法是可替代"闪击"法的,对闪击法我是不会去修改的,因怎样修改也是门球中最复杂最多争议的部分,剪叶不如斩枝,因为任何好的体育项目与好的规则都是人造出耒的。门球能否发展,领导是关键,规则十分重要,一个好的体育项目需要一个好的规则来支配,如领导思想一解决,其它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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