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允许放弃闪击应该说对门球的进步是一大贡献:1、提高了击球的技术含量。比方说在击打自己队的他球时,要考虑他球运动的方向和落点,一便将击打和闪送一次到位。2、节省了时间加快了比赛节奏。如果说被击中的对方他球落点正好在自己队他球需要借用的位置,放弃“闪送”这一不必要的环节加快了比赛节奏,提高了门球的观赏性。
每项运动都有他的特点或者说是特色,不能说我们想怎样改就怎样改,有些东西是不能改,是彰显项目特色的。不知道我的观点对否,敬请指正。同意国内《门球规则》改革,但改革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 一.简化原则:简化国内《门球规则》的语言文字,如:……,减少争议,防止裁判员误判歪判。 《规则》有越改越复杂的趋势,实际上越改越简单明确才是真本亊。 二.犯规法定原则;明确规定几类犯规的行为和处罚,没作明确规定的行为一概不得判犯规、不得处罚;……。 三.独立特色原则: 1.要明确区分出门球不同于其他运动的特殊性,对特殊性只能强化,不能弱化或取消。如设立指挥,全面指挥到每一动;闪击规定;设中柱;……如果取消了这些特殊性,门球就不成其“门球”了!?对取消(一人)指挥、取消十秒;无闪击门球、中柱改成中洞……设想,本人不敢苟同。 2.独具中国特色,坚持国际国内规则双轨制,中国人的规则,适合国人的就可以试试,不必在日本后面亦步亦趋。要有中国《门球规则》影响(引导)《国际规则》的信心。
如果允许放弃闪击应该说对门球的进步是一大贡献
是否进步贡献暂不评论,但放弃闪击却还要享有续击权这就矛盾了,闪击成功才有续击权,放弃闪击应视为放弃续击权。硬性规定“放弃闪击却还要享有续击权”这违反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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