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山雪 于 2013-3-6 14:30 编辑
从零开始 发表于 2013-3-5 21:13 
闪击犯规发生在''改放未遂'',而不是''改放既成''。所谓''改放''应视为第一次''放球''已经放弃,''改 ...
【案例一 3球在三门前撞击已过二门的4球,静止时两球接触且4球压球门线,,拿起4球准备闪击,移动后脚时触及别的球,被判犯规,自球拿出界外,4球放回原位。 案例二 3球在三门前撞击已过二门的4球,静止时两球接触且4球压球门线,击球员申请确认后,拿起4球准备闪击,移动后脚时触及别的球,被判犯规,自球拿出界外,4球放回原位。】
本案第一例:击球员直接用脚踩住两球,移动后脚时触及别的球。说明犯规发生在放球之后;第二例:拿起4球准备闪击,移动后脚时触及别的球。说明犯规发生在放球之前。这里并没有涉及改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