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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最好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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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 16: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卒6109 于 2011-10-2 16:24 编辑

中国门球网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给广大网友学习和交流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新规则出台以后,大家把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或是在打球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帖在网上,每个人都可以浏览并发表自己的见解,加速了对规则的理解和深化,但是由于每个人理解程度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存在差异,所发表的对同一个问题的意见和看法往往相去甚远,有的甚至相反,而且也都有各自的依据,初学者看了还真不知道谁是谁非,看完帖后却茫茫然仍不明白,为求甚解还要通过其它渠道求证,而且仍不一定有满意的结果。
例如1轮及1#击球,二门前1#薄擦9#向二角,1#击球员还未等自球仃稳就捡拾9#球快速跑向自球准备闪击,这时,裁判员判1#击球员犯规.当时裁判员将1#就近放到界外,9#球放到撞击后的位置然后呼2#击球.红方教练立马提出:这是什么犯规?

红方的观点:9号既不界内球、也不是界外球,那怎么能说是触球犯规呢?这个问题还要从新规界内球的定义说起,  
第十七条 界内球和界外球
一、界内球
(一)界内球是指成功通过一门后,仍停在边线内的球。
(二)界外球被击打进入边线内,则成为界内球。

红方认为界内球就在通过一门时停在界内的球,现在的9号已经不是刚进一门时的那个9号,所以既不界内球、也不是界外球
所以才有这是什么犯规一问,持这种观点的人可能也不仅是红队。
另一方认为,(一)的那个“后”,应该是指以后,是以时间为轴,9号是界内球,判触球犯规理所当然。
顺便指出,由于还没有进入闪击阶段,1号不应放到界外
例如2:四、闪击犯规
  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

按这一条的叙述,重新改放他球时,触球不能抬脚,抬脚不能触球。
比赛用球多为新球,在人造草坪上如果遇到湿度比较大的天气,踩滑是常见的事,闪击中改踩、改放的事例也很多,稍不注意就可能犯规。这一点在官网中有两个帖子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大家的认识也还是没能统一。而在我们这里,比赛时这种情况,裁判好象也没有判罚的例子。
    直到现在,这两个问题我都未能得到求证,类似的问题也还有很多,恳请中国门球网及版主能否请几个国家、国际级裁判员或者专家,对大家的疑问给一个明确的解答,对更好的实施规则就会有更积极的意义。




点评

说得太对了,早该如此。  发表于 2012-4-14 06:53

评分

参与人数 4威望 +10 票数 +4 收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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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曲 + 10 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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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 16: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A 于 2011-10-2 16:50 编辑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继而解决问题,是门球网站职责所在。有些问题(如上两例)依据规则,不难做出判定。有些较难一些,存在年头久矣,需慢慢来。
     高年资的学者、专家很难在网上公开解答问题。倒是有些民间热心人士为网友们解决了不少问题。
     但愿有更多的热心网友多为提出问题的网友予以帮助。

点评

纯属推脱之词,专家为什么不能上网解答?  发表于 2012-4-14 06:58
发表于 2011-10-2 17: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例如1:轮及1#击球,二门前1#薄擦9#向二角,1#击球员还未等自球仃稳就捡拾9#球快速跑向自球准备闪击,这时,裁判员判1#击球员犯规.当时裁判员将1#就近放到界外,9#球放到撞击后的位置然后呼2#击球.红方教练立马提出:这是什么犯规?

我认为因为自球没有停稳就去取球,这就是触球犯规。

点评

问题是:无续击权,但自球不能拿出界外。  发表于 2011-10-2 19:51
发表于 2011-10-2 17: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晨曲 于 2011-10-2 17:26 编辑

     楼主的建议很有建设性:规则是统一的,理解是多样的,执行是相对的,最终要有唯一的结论。规则本身也存在缺陷,通过讨论让其充分暴露,对以后进一步完善也有好处。
发表于 2011-10-2 20: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准确的答案,最好不要随意回复,以防越搞越混乱。
发表于 2011-10-3 09: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在理,支持。
发表于 2011-10-3 09: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潇湘客 发表于 2011-10-2 20:38
如果没有准确的答案,最好不要随意回复,以防越搞越混乱。

理解有差异,回复没错!网友有权发表见解{:soso_e180:}
发表于 2011-10-3 10: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忠华 发表于 2011-10-3 09:52
理解有差异,回复没错!网友有权发表见解

      规则是死的,但是要领会贯通规则精神呀!实际发生的案例,再千奇百怪。都以规则精神来指导,进行判罚。万变不离其宗啊!!!球场上什么情况都出,规则不可能一条一条的规定得那么细呀!因此,出现了问题,集思广议,会有一个好结果的。 12acf246960g215备用帖子.jpg
发表于 2011-10-3 10: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问题一定要根据规则,否则就出问题。
发表于 2011-10-3 10: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集思广益是解决难题的好方法!
发表于 2011-10-15 21: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规则没有且体讲清楚。但从之前规则来看,判触球犯规,取消闪击权。1、9球放回原位。11规则只注重了修改的部分,忽略了原规则的某些细节。
发表于 2011-10-17 19: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版主将有关中国门球网有爭议的贴子,规纳几条交中国门忇裁判委员会,訨权威人士觧答.並在门球之夗杂誌上发表,这样有些问题都有答案了,省得网友门再去爭议不休!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21: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庆哥 发表于 2011-10-17 19:41
建议版主将有关中国门球网有爭议的贴子,规纳几条交中国门忇裁判委员会,訨权威人士觧答.並在门球之夗杂誌上发 ...

是啊,门球多有这样的要求,希望上边能够考虑。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22: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狂人兄所说:倒是有些民间热心人士为网友们解决了不少问题。只是劳大家在看帖时要辨别了。

发表于 2011-12-12 19: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书己见,好.应有结论,必须的.门网搭台,门协唱戏,众网友参与,快哉乐哉!反之则行成众说纷云必把戏唱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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