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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戈壁梭梭2 于 2018-11-23 12:35 编辑
器具
本帖只讲器具中的球和球杆。
一、球。法国时代和英国时代是木质,到英国时代后期有可能出现了树脂胶的。法国时代球的大小不清楚,英国时代直径9.2厘米,日本时代7.5厘米;英国时代球的序号以颜色区分:
日本时代以数字区分。目前我国是仿用日本式。有人在网上发帖,建议球的直径加大;还有的建议改为颜色区别序号,并设计了几个方案,图片我找不出了。烨鹤网友设计过一个方案,希望能传到这里,让人们见识见识。
是继续仿照,还是改进,我尚无主见,希望网友们发表高见。
二、球杆。
球杆也同场地、运动员的击球方式和技战术的运用一样,在不断的创新、变化、发展中。早在法国时代,球杆的槌头是圆形,一头细一头粗,后演进成中间细两头粗,再后又出现了粗细一致的圆柱体。到英国时代,方形槌头已经出现,这标志着槌球将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多样化,在我国表现得最明显。
开始普遍流行的是直径4.5厘米,长20厘米或22厘米、24厘米的黑色杆头;不久铝合金的杆头出现了,开始也是圆形的;再后来方形的槌头越来越被门球人青睐,现在最流行的是,22厘米以上的两头翘,且一头是平面,一头是坡面的方形槌头。对于我国球槌的这种不断创新和发展国际上是有不同看法的,我认为我们的这种发展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也是符合这一运动内在的客观要求的。
随着场地多样化、运动员打球方式多样化,理所当然,用来打球的器具——球杆也应该是多样化。因此,对于我国球杆的这种不断的创新和发展,要自信,要坚持。既有多样性,又有统一性,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按着规律办事不会是错的。
下面讨论几个问题:
(一)、禁用方形槌头的问题。
国际大型赛事经常是禁用方形槌头,我认为这是毫无道理的。从实际出发,是个基本原则。目前国际范围槌头的使用正在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既有圆形,又有方的,有的国家以圆形为主,有的国家以方形为主,不顾这一现实,硬要禁用方形,我怎么也想不通其目的是什么???有人说,国际规则有规定——“原则上是圆柱体”,不错是有这个规定,不过只要还是个名白人都懂得,“原侧上是园柱体”和“必须是圆柱体”是有区别的,既然没有规定必须是圆柱体,那么禁用方头就是违背规则原意的。
(二)、门球(槌球)就是用槌击打球的体育运动,方头、圆头没有优、劣之分,都适用。事实上它和运动员击球方式以及个人的爱好、习惯有联系。比如:日本式的侧瞄侧打,圆头最适应,如果是方的,接触地面的正好是个棱角,不论瞄准、击球都不方便;而正瞄正打,方的、圆的无所谓,从我国的情况看,喜欢方头的是多数。作为这一运动的世界组织,无论制定什么规定,应该从世界范围的全局考虑,不能只以个别国家或部分国家为依据,如果硬是这要这样,那就必然有失公平或公正。
(三)、斜面槌头问题。
国际上是明令禁止,我国也有部分人支持,这是正常现象。任何事物的创新发展都有个“不适应、吐槽、抱怨到适应、认同、支持的过程”,现在就认定这是一种“歪门邪道”还为时过早。我个人认为,这是球槌方面的创新和发展,迟早会被人们所接受。斜面槌头可以打出平面打不出来的效果,有人认为这不是人的技术,而是用具带的效果,其实不是这样的。当然它与槌头的改进有关系,但仍然属于技术问题。我们这里多数用的是斜面槌头,但能用斜面槌头打出特殊效果的不多,这说明什么?说明它也有个要领领悟和技术掌握的问题。
最后还是要表明一个问题:构成这一运动本体的客观要素,场地形成了自己的特点,运动员的打球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同样,主要的用具——球杆也已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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