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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8 16: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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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7-10-28 16:16 编辑
为什么不恰当? 因为:
1,此条2011之前的规则里没有。
所以在老规则里可以确定是犯规的,不存在规则的自相矛盾。
2,此条在新老国际规则里也 没有。
如果是明显的新改规则,会在附录一里提出,没有提出,说明此处中外规则没有不同。
3,此条有执行困难:因为 踩自球,自球必定要动,动一动就要复位,复位后再踩,再复位。没完没了。
1、2011规则没有的,以后可以有;
2、国际(日本)规则没有的,中国可以有;
3、执行容易,不犯规,没见过无效移动的球触及他球判犯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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