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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7 00: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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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号击球员在二角撞击9球,将9球闪送到四角接应压线的3球,当9球滚动过中柱还在向四角移动时,击球员抬脚(自球未动)后不小心,球槌碰到身边的4号球犯规,请问:裁判员应该怎样判罚?一、有的说:闪击过程中的犯规,闪击不成功,自球放界外,9球放回撞击后停稳的原处。二、有的说:
是一对,还是二对?请众网友用规则的规定指点。
我认为二对:闪击过程中的犯规,没有续击权,闪击成功,自球放界外,9球移动有效,4球复位。
理由:
1、根据规定:“除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为触球犯规”。所以,球槌碰到身边的4号球应判触静止球犯规。
2、 规则规定: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场上球静止获得续击权为止。由于犯规时9球还在滚动过程中,所以,闪击过程没有结束。应判闪击过程中的犯规。
3、闪击是成功的。规则对闪击成功规定为“踩住自球,被闪击的他球移动超过10厘米”。 例中,直到被闪的9球滚动超过中柱并还在移动,击球员踩住了自球,且抬脚自球未动。这完全符合规则对闪击成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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