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6-8-29 09:41 编辑
2015规则规定,询问只限于对判罚结果有疑义,对场上作出的认定事项不得进行询问。同时,对认定事项也做了具体界定。我梳理了一下,除去规定的“事项”之外,能询问的只剩“当犯规后,自、他球摆放的位置”这一项了。(如有不同意见者,请找出第二个可以询问的。)因为一场比赛能有几次犯规?其中又有几次需要摆放自、他球?摆放球又不是很难的事,不用说等级裁判员,就是一般玩球稍有规则知识的,也能99%的摆放正确。这实际是等于取消了询问。 为什么这么改?表面是强化裁判员的权威,实际是为维护规则“正确”、“神圣”的地位。这样做这是对比赛公平、公正的反动,走的是回头路,是规则的倒退。君不见,排球规则近期增加了“挑战”条款,(只要一方对裁判员认定的事实提出疑义,如球是否出界、是否打手等,就暂停比赛回放录像予以确认,错了的立即改正)这才是防止黑哨、让比赛更加公平公正的有力措施,这是进步。 朋友,你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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