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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号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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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07: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郑炜 于 2016-8-2 12:19 编辑

                            都是“,号惹的祸!


1、有效移动的球(不含界外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的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

2、有效移动的球(不含界外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的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

有效移动的球触及中柱,”   与   “有效移动的球触及中柱造成……”,
      
      这两句话的含义和指向是不同的。两者不可混淆不清,前者有变化,埋藏着暗器或陷阱,后者就简单明了了。
   
      我发现大部分老师把前者当成后者去理解了。好了,找到症结所在了,我就不跟大家再研讨下去了。这里谈语法好像也不好谈,有时候我写的文章,让女儿看了,她会撇嘴说我的语言有毛病,是病句,应该这样写或那样写,搞得我哭笑不得。
     也不知是哪位专家大爷搞的这条规则,成心考我们草根门球人的脑筋急转弯啊!下回再修改规则时,网友们派我去给他们把关吧,否则他们还会给我们下套子!玩文字游戏,真是“老奸巨滑”!哈哈哈……
      还有那造成间接移动,如果温柔轻吻贴柱没有造成间接移动呢?有其它条款规定么?如果有其它条款规定制约,那么这规则也太复杂深奥如周易了吧?干脆叫《周易八卦门球经》算了!
   

点评

有人说话喜欢一口气说完,有人说话喜欢中间喘口气,中间只要不是句号,就只能是一个意思,逗号的意思是前面的话或文没有表达完全,但话语太长,歇一歇表达。比如吃饭,有人一口气能吃小半碗,有人只是吃那么一小口。   发表于 2016-8-2 18:49
发表于 2016-8-2 08: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信一个人(即使是郑炜)能挑尽规则的所有毛病。
解决规则的语病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公布草案,请大家挑毛病,然后定稿。
当然也还要中国门协头头们的虚心,例如下面的毛病,至今中国门协不愿改正就是出于爱面子、不虚心所致。


1,规定了槌的形状、尺寸,同时规定什么式样的槌都可以用。
2,有领队,无职责。
3,以此类推,和 抽签。
4,完成闪击和闪击完成含意不同。
5,未申请确认,前面说“以裁判认定为准”,后面说不算接触。
6,“自球成功通过一门 ,碰撞一门前的他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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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09: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8-2 08:24
我不信一个人(即使是郑炜)能挑尽规则的所有毛病。
解决规则的语病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党的“群众路线”! ...

可能专家们要的就是前者,就是把已过三门的球撞柱即死的陷阱故意藏在这里,让你们把“撞柱逗号”,理解成“撞柱造成。。。。。。”这是门球专家们的科研成果。

点评

[/td][/tr] [/table]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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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0: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赵本山成了午台上的‘大忽悠’后,各行的忽悠就跟着出来了不少,三十年来修改规则数次就没有一部适合中国口味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门球规则出台,非要‘寿司’、‘热狗’、‘面条’一起吃叫谁谁能喜欢?如果门协同意由门球人推荐组成修编人员,我将积极推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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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11: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丰羊 发表于 2016-8-2 10:46
自从赵本山成了午台上的‘大忽悠’后,各行的忽悠就跟着出来了不少,三十年来修改规则数次就没有一部适合中 ...

我可是个“刺头”,人家未必就喜欢我。但我敢说大话,玩语言文字游戏,我不一定输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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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1: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看不出1、2有什么实质性区别。不都是“球被有效移动的球间接移动,该球移动有效”吗?
贴住球被间接移动,被移动的球移动是否有效,日本人来回改过几次了,一会有效,一会无效,我们中国就紧跟。随之而来的就是已进三门的贴柱球被间接移动是否的的问题,也跟着来回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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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11: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炜 于 2016-8-2 11:57 编辑
军旗 发表于 2016-8-2 11:35
还真看不出1、2有什么实质性区别。不都是“球被有效移动的球间接移动,该球移动有效”吗?
贴住球被间接移 ...

贾老师:有那个“,”号,和没有那个“,”是不一样的。话分开说,和一口气说完,里面的含义和指向是不同的。



撞柱,撞柱造成,不一样。


再比如:1、杀人,犯法
        2、杀人犯,法

      杀人,正在进行时;杀人犯,是过去进行时。



      1、杀人,犯法(已经杀了,犯了法了。)
      2、杀人犯法(杀没杀不确定,但是告诉你,杀人犯法,不杀人就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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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3: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天留我不?留。)

点评

客人: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无标点符号; 客人本意: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主人回复: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客人无语,只好冒雨离开。 —————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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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13:38: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先友_jMRCU 发表于 2016-8-2 13:27
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天留我不?留。)

呵呵,有标点号和没有标点号是不一样的,这是从小学就应该知道的语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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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3: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郑伟:要当小学教员了?门球规则班的小学生可不是好教的,这帮学生文字规则没有学好,却学会了狡辩。如此下去老师的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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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4: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郑炜 发表于 2016-8-2 09:59
可能专家们要的就是前者,就是把已过三门的球撞柱即死的陷阱故意藏在这里,让你们把“撞柱逗号”,理解成 ...

可能专家们要的就是前者,就是把已过三门的球撞柱即死的陷阱故意藏在这里,让你们把“撞柱逗号”,理解成“撞柱造成。。。。。。”这是门球专家们的科研成果
我怎么也找不出1、2的不同指向。更没有什么陷阱。已进三门球得分的问题,规则表述再清楚不过,有人故意分为两种情况,是作秀,是显示“个人高于规则”的权威,甚或故意指鹿为马,其实这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故意设陷阱——你啥空上的溜拍技校?没听说呀,这个学校门槛挺高,就你的水平考不上啊,旁听生,水平不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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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16:0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调研员L 发表于 2016-8-2 13:57
郑伟:要当小学教员了?门球规则班的小学生可不是好教的,这帮学生文字规则没有学好,却学会了狡辩。如此下 ...

这个好像教不了,得看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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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16:0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6-8-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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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才不旁听呢!我给专家们上课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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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20: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有规定啊,
即:第十四条  撞击中柱

撞击中柱是指已成功通过三门的球,经有效移动后触及中柱。
轻吻中柱,必然产生中柱轻吻贴柱球。这和没有过三门的球轻吻中柱,使得贴柱球得分是同理(我的观点还是必须确认才行,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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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2 21: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郑炜 于 2016-8-2 21:10 编辑
泰虎 发表于 2016-8-2 20:47
规则有规定啊,
即:第十四条  撞击中柱

现实与文字表述不符,制定规则者语言表达能力有问题。球、球接触和球、柱、球接触应区别对待,或另外专门行文表述也可。总之,规则像天书,需专家来解读,故更名为《周易八卦门球经》。

点评

与你讨论很有趣!你的论述也很有道理,不过规则应该不留悬念。祝你网上交流愉快!  发表于 2016-8-3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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