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大家担心的是双杆球的杀伤力太大,给予双杆的奖励不当。如果能使双杆球对对方没有杀伤力,而且己方又可以得分的话,我相信大家不会同意取消双杆球的。 为此,我建议:获得双杆(或多杆)球后自球只能用于过门、撞柱得分,不许撞击任何他球(己方球和对方球),否则,按触静止球犯规处理。 这样做的好处: 1、 对对方没有杀伤力,己方又可以过门、撞柱得分。 2、 符合规则规定的:撞击、过门获得续击权的规定 3、 不增加规则的复杂性,有利于执裁。 4、 没有次数的限制,种类的限制(球球双杆、球门双杆都可以),双杆球技术得到发展,增加了门球的趣味性和观赏性。 这样,又不威胁对方、己方又能得分,又符合规则精神对获续击权的规定,何乐而不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