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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烨鹤

闪击的抬脚,和十秒限时无关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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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08: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静风闲 于 2011-12-20 08:20 编辑



  支持烨鹤老师绘制的上面的时序图。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08: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1-12-20 22:53 编辑
fw359 发表于 2011-12-19 22:58
烨鹤网友:我用规则谈点异议吧!互相交流学习而已!

看起来这个帖子比较认真,不像上一次,扣一个帽子就走人。但是论点都经不起推敲。
1,我说闪击后如果踩球脚不抬起,闪击过程不为结束,你说闪击成功有三种情况,闪击成功和闪击结束不同,你知道吗?
2,我说闪击不完成,即不产生续击权,你又说闪击成功有三种情况。同样的文不对题。
3,我接上面的活(不产生续击权)说即不开始计10秒。你说 “续击权产生时,即开始10秒计时!咱两此处不矛盾。
4,我说规则没有抬脚时间点限制。你说 这点还真没有。

这样,我的连续4步推理里你同意两条,未驳两条,你的反驳还成立吗?






发表于 2011-12-20 09: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照你的说法如果在十秒的同时击球必犯规,因为抬脚肯定要稍稍迟后。{:soso_e18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10: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1-12-20 22:45 编辑
盐铁纤夫 发表于 2011-12-20 09:13
照你的说法如果在十秒的同时击球必犯规,因为抬脚肯定要稍稍迟后。

由于fw359的帖子插入,这里实际上在讨论两个问题,
1,本主题研究闪击后的抬脚是否要在10秒内完成,我的观点是:世界规则,中国老规则都是不要求的的,新规则发布时也没有说要改变过去的做法,也没说我们的新规在此处和国际规则不同。但是新规的行文容易使人产生抬脚要包含在10秒内的想法。
2,359 在这里对我在其他主贴提过的问题“按新规文字,如不抬脚,可以合法拖延时间”,提出反驳,这就不得不在这里讨论下去。
所以,请新帖的发布者说明你的帖子是讨论哪个问题或对哪号跟帖提问或批驳。


发表于 2011-12-20 10: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1-12-20 10:05
由于fw359的帖子插入,这里实际上在讨论两个问题,
1,本主题研究闪击后的抬脚是否要在10秒内完成,我的 ...

你的时序图已经说明得很清楚了,完全赞同。{:soso__17123532690582746101_2:}

点评

谢谢!  发表于 2011-12-20 11:1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12: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三一网友的点评:
谢谢点评,请看我的34号贴,那里有问题的简述。
发表于 2011-12-21 08: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烨鹤网友的意见。
  闪击的计时是从撞击后自、他球停稳起,至击打自球将他球震出(10厘米)止,抬脚的时间并不包括在10秒之内,否则闪击计时的终止时间就应该明确为抬脚的时间。规则关于闪击过程的文字不准确,才使大家产生意见分歧。我有一个印象:某一个老规则曾规定抬脚时间要计算在10秒之内,所以我初学打球时,老的门球人一再告诫我,闪击后一定要赶快抬脚,否则会犯规。
发表于 2011-12-23 22: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1-12-19 10:59
为了便于讨论,我画了上面的时序图。
此跟帖和图只谈第一个问题,什么时间抬脚是合法的。
图里从 T  ...

你本来是不同意fw359网友的续击计时起点(即场内球静止)这种对规则的理解,而又自己画一时序图,在图中又明确支持计时起点为球仃稳.你在想什么?
你提到什么时间抬脚为合法(合规则)?  我认为闪击成功后到裁判判你犯规叫你退出场外,这一段的任何时刻抬脚都合乎规则,不存在合不合规的问题,原因是:犯规行为也是有效比赛行为,完全合乎规则.
另外,你的观点----闪击成功后,续击权的产生必须是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抬起脚;球仃稳; 缺一不可.这种理解观点就对照规则来套的话,我认为完全是正确的.因为规则就是这么明写的:待所有闪击完成后(无论闪击多少个他球),场内球静止时,续击权产生.  可惜的是你用时序图又反过来攻你自己对规则的理解.

发表于 2011-12-23 23: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fw359 发表于 2011-12-20 06:33
请教几个案例,看看有什么意义!
案例分析1:2号在三门前撞击4号后闪送4号至二角,2号运动员抬脚后,脚触 ...

这几个案例很有意思,试着回答;案例1;4号超过10厘米,判触静止球犯规,....。4号未超过10厘米判闪击过程犯规......。案例2;判击球犯规【续击权未产生】......。案例3;判闪击过程犯规.....。案例4;判闪击过程犯规.....。怎么处理规则上有。不做详细说明。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4 14: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舰载f20指出我的观点自相矛盾之处,我说明如下:

首先我对我的观点做全面的说明,这就是如下的时序图:和上次的时序图一致,又加了一点内容。


P1060864.jpg

这是我对闪击过程全面的理解和阐述,我以为我们打门球以来一直都是这样玩的。我认为大家也都认可这一个时序图。
但是这个时序图里有两处可能和新规则的行文有矛盾。这是:
1,我的时序图里在闪击的10秒里只要完成击自球的动作。而不要求抬脚。这一点虽然得到大多数人多认同,但是引用规则却可以认为这是错的。因为一、18页,6-9-2-1 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而三、29页,6-16-2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如果认定“完成击球或闪击”是“完成击球或完成闪击”的缩略,同时认定“闪击完成”和“完成闪击”是同义语,那么10秒内就必须抬脚。


2,我的时序图续击权的获得是在场内球停稳时,和抬脚无关,但是前面已引: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和二、28页,6-15-2-4 待所有的闪击完成后才能获得续击权,使得我那个论断:“不抬脚,闪击过程不完成,不能获得续击权,下一个10秒不开始,所以不抬脚可以合法拖时间。”因规则条文的支持而成立。

所以我以为规则必须明确下列定义:
闪击    ----28页,6-16-1 闪击是指踩住自球,将被撞击的他球放置于自球旁,通过击打自球产生的震动使他球移动。(不变)
完成闪击----击打了自球。此处“闪击”指上面的闪击定义。
闪击成功----他球移动10厘米后。(不变)
闪击完成----此处的“闪击”是指闪击全过程,太容易和“完成闪击”相混。应和09规则一样取消此定义。需要时说:“完成闪击过程”。
续击权获得----
最后一个闪击成功后,场内球停稳时。

闪击犯规----包括抬脚时的闪击全过程中的犯规。


后三项,在规则里如何表达不是很容易,如果我的时序图获得大家认同,再来研究。也盼大家共同努力提出方案。

发表于 2011-12-24 18: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山 于 2011-12-24 19:09 编辑
fw359 发表于 2011-12-20 06:33
请教几个案例,看看有什么意义!
案例分析1:2号在三门前撞击4号后闪送4号至二角,2号运动员抬脚后,脚触 ...


老师:闪击过程中,未抬起脚的任何犯规,好像都应按闪击犯规处理吧。

点评

我的图是这个意思。  发表于 2011-12-24 19:37
发表于 2011-12-24 19: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1-12-24 14:47
舰载f20指出我的观点自相矛盾之处,我说明如下:

首先我对我的观点做全面的说明,这就是如下的时序图:和 ...

最好不要认为“凡是写在书本上的,就是正确的,就得千方百计予以维护。”我认为规则把“抬脚”作为闪击过程的一个节点,是不妥当的,因为脚在击球员 腿上长着,什么时候抬起 ,有很大的自由度。应该以“球”的态势做节点为妥。因此,说它是‘蛇足’绝无不可,尽管不是十分确切。
发表于 2011-12-24 21: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还没有新规侧的文件‘听说明年班学习班’才开始新规则:o:o

点评

我说的新规则就是2011规则。用词有错吗?  发表于 2011-12-24 21:21
发表于 2011-12-24 21: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1-12-24 19:31
最好不要认为“凡是写在书本上的,就是正确的,就得千方百计予以维护。”我认为规则把“抬脚”作为闪击过 ...

{:soso_e179:}
发表于 2011-12-25 00: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1-12-24 14:47
舰载f20指出我的观点自相矛盾之处,我说明如下:

首先我对我的观点做全面的说明,这就是如下的时序图:和 ...

真理只有一个,对立的双方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一对一错,要么都错(客观规律没明确时),不可能都对.   即就是:大家都这么玩是错了,或者规则写错了.两者必居其一,这里不可能有都错的可能.我们等待时间来验证吧.

点评

"大家都这么玩是错了," 玩是没有错不错的问题的。,其他和主题无关,不予置评。  发表于 2011-12-25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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