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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九头鸟

请大家说说这样情况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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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18: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军旗老师和天门山人老师的观点。我认为{:soso_e100:}两人都对。
发表于 2011-12-18 18: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军旗老师的见解。
发表于 2011-12-18 21: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无奇不有:⑧球无效移动出窝后①号占居了它的窝,你说也想不到。规则怎么能想到呢!
发表于 2011-12-18 2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中看不到在一次击球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
发表于 2011-12-18 22: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场上无奇不有啊,我赞同军旗老师的观点。
发表于 2011-12-18 23: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gm 于 2011-12-18 23:11 编辑

⑧球复位,①球按照运动方向与⑧球接触放置。裁判应宣布1号二门得分撞击3号8号。运动员应先捡8号闪击,再捡3号闪击,。(如本场比赛没获得两次双杆)成功后获两次续继权。不知对否,请范老师指教。
发表于 2011-12-19 15: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 发表于 2011-12-18 18:05
这是新规则‘改’出来的毛病的又一例证,按规则简直就没法处理,不知把有效移动的球造成的他球间接移动定 ...

按照您的处罚,红方就太幸运了:不但不犯规,还出现一个接触的球,怎么击球都为“撞击”!击自球到三门前,还有两杆球。
所以我说,既然无效移动,就应该及时”复位“,不能让击球员闪击完成再复位。
请大家讨论吧
发表于 2011-12-19 16: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发表于 2011-12-19 18: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1-12-19 15:47
按照您的处罚,红方就太幸运了:不但不犯规,还出现一个接触的球,怎么击球都为“撞击”!击自球到三门前 ...

祝泰虎老师早日康复。{:soso_e181:}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18: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九头鸟 于 2011-12-21 17:00 编辑

我个人认为如下:
       1号球首先是过门得分,再撞击3号,8号球属于被间接移动的球,移动无效的球应该无条件回复原位(一个有效移动球撞击他球使他球所产生的移动才有效)。自他球停稳后击球员首先进行闪击3球。完成后参照09规则关于进一门的球撞击一门后(超过7.5厘米以上的他球)的球并占居他球位置时,自、他两球位置摆放处理的规定,把8号球放回原位,将1号球按运动轨迹与8号球贴靠。让击球员击球,不管8号球动与不动,都算有效撞击。所以裁判再将1号球拿开把8号球恢复原位,再将1号球按运动轨迹与8号球贴靠。让击球员续击(已产生双杆球了),当1号球离开8号球时,不管8号球动与不动,都算有效撞击。OK
   各位老师的另一种处理方法也是可行的,就是算1号球直接撞击了8号球。他与前者处理方法最终的结果近似相同,当中有一点微妙之处就是:“1号过门后撞击撞击3号回弹占据8号位置,先将1号拿开,将8号还原,最后将1号按运动轨迹方 向贴靠,”若想撞击8号击球员必须履行正当击球动作来击打。而与各位老师的区别就在于1号撞击8号是人为的,而不是(自然的)用正当击球方式击打的(直接撞击的),但最终其结果大同小异是一样的。这个问题千载难逢,百年不遇,我个人认为不现实的东西只供讨论。
发表于 2011-12-19 18: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1-12-19 18:50 编辑
泰虎 发表于 2011-12-19 15:47
按照您的处罚,红方就太幸运了:不但不犯规,还出现一个接触的球,怎么击球都为“撞击”!击自球到三门前 ...


照您的判法,8球先复位当然可以,规则没有规定,这既是裁判的难题,也可算是裁判的权利,咋判都对。可那样红方也太惨了,红方没有任何过错和不当,让其平白无故遭此“冤枉”,于心不忍。
此次修规,这一条改的,真是。。。。。。不如不改好。此案若是楼主设计的而不是场上出现的实例,那就是故意挑这一规定的“毛病”。不过设计的真好。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08: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题是洛阳老关老师出的,老师在论坛中与学生探讨最后达成共识,学生才将此题贡献大家讨论的,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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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1: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头鸟 发表于 2011-12-19 18:45
我个人认为如下:       1号球首先是过门得分,再撞击3号,8号球属于被间接移动的,移动无效的球应该无条件 ...

为什么不先复位而闪击③球?如果复位后,闪击③球,击球员脚一踩球⑧球肯定被触动犯规!
红方自己击球形成的状态,那只好自认“倒霉”。
发表于 2011-12-20 12: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军旗老师的观点{:soso_e100:}
发表于 2011-12-20 12: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1#球进二门打门柱过门,撞击到3#球,(如1#没有进二门)已是双杆球。造成紧贴门柱的8#球移动,8#球属于无效移动。裁判还没有把他放回原位,1#球碰到3#球弹回占据8#球的位置,等于它击准了8#球。应闪击3#球、8#球,然后获得双杆续击权。
理由:根据2011规则的精神。门是不动的静之物,8#球密贴它,也应该看做静之物,时间的因素,只是裁判没有来的及把它放到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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