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论裁判员用时 *1*, 门球规则把裁判员用时包含在比赛时间内的规定带来的问题多多, 已经成为规则永无休止的论题之一。 A,此规定导致 裁判员用时 可以影响比赛胜负结果,使得裁判员的用时无论多或少,永远处于被一方的批评之中,而且不能自证清白。 B,裁判法(不是规则)要求裁判员“及时呼号”但是 及时呼号的“及时“是什么概念不明确,规定是“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以下简称“三无”)时呼号。但是仍有两个问题常有门球人做出不同的解说,引起不停地争论: a,“三无”是根据球已停来判断,还是可以球虽未停,只要裁判员的主观判断不可能出现“过门或出界、撞柱”时就应当呼号? b,一个裁判处理界外球时,另一裁判是不是应当发布“稍等”指令? (裁判法说: 当乙裁在处理出界球而使比赛无法按要求进行时,甲裁可以做出“稍等”手势,待乙裁处理完后,再准许击球员击球。所需时间为裁判用时。 这个“无法按要求进行”是指什么?没有球吗?还是没有两个裁判的到位? ) C,由于规则的解释不明确,(不是规则本身不明确,规则当然是球停才可以做出三无判断。)门球界(包括一些“专家”)实际存在裁判员要在球停前做出判断并呼号,以显示裁判员的执裁“水平”,加快比赛节奏的说法。 我想问:这个解释如果成立,为什么不可以让击球员在闪击后也判断“三无”了就续击,或则裁判员主动发指令“续击开始”,以加快比赛节奏?
*2* 再看一看其他比赛项目有没有门球的类似规定。 A,裁判员用时不影响比赛时间的: 排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桥牌,棋类,台球,冰壶。 B,裁判员用时不列入比赛时间,当时扣除的: 篮球。 C,裁判员按停球时间多少,按主观判断补赏的。 足球(裁判员宣布伤停补时) 总之没有一个比赛规则会允许出现裁判员用时影响比赛结果。也没有一个规则要求裁判判员加快比赛节奏。(足球有一点点影响比赛结果,但是不像门球那样可以预测。) 所以裁判员用时问题是门球特色。 *3* 当门球人对裁判员用时的各种规定无休止的呛呛,企图找出解决办法时却没有想到,其实解决方案是如此的简单易行。就是打轮次。(请注意,不一定要包含取消10秒,那是另一个问题。) A,打轮次彻底地消除裁判员用时影响比赛结果,不会有人对裁判员动作的快慢做批评,裁判员无需时刻注意自己用时是否前后一致。 B,打轮次彻底地解决任何运动项目都反对的以消极取胜的,丑陋的“时间战术”。 C,打轮次反对者唯一的反对理由就是多场地比赛结束时间不一致。其实这也不必过于多虑。因为: a,发点球决胜同样有一轮之差会影响各场地的结束不同时。 b,乒乓球,20个球台常见,每场比赛局数就有7和4 的差异,比赛用时有一倍之差,他们能安排。门球人不会安排? c,完全有办法采取措施解决多场地同时结束问题,例如比赛时间到25分钟时宣布比赛的结束号(5好或6号在打球 就宣布6号、4号或8号最后上场后结束比赛)。大家也就不会批评裁判的快慢,也使时间战术无用武之地。 ***********
“打轮次”解决两大争议不休的问题,没有任何不公平和不妥。不知道门球人为何屡屡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