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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13: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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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判罚,网友们就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可见规则有待完善的地方,怎样才能让裁判准确地判决,而不是模棱两可。
第一场:
5号队员,提前进场,错击他球,破坏了场上局面,影响了比赛的进行,是判警告,还是判取消击球权?
3号击球员,裁判呼号后,要击球,球被5号队员抢先击打,待场上局面恢复,已超13秒,裁判是重新呼3号,还是判3号超时犯规?裁判没有喊叫8秒,9秒,10秒,又如何判罚超时犯规,取消击球权?裁判恢复场上局面是裁判用时,可否算到3号击球员头上?
第二场:
1号队员提前进场,且破坏了场上局面,裁判发现,马上给予警告阻止,并恢复场上局面。待10号击球员击球完毕,呼叫1号进场比赛。白方提出异议,是在1号击球员把3号,7号球送到中柱边,自球又再过三门,也到中柱旁。这时白方提出异议,裁判如何处理?
下面归纳网上8位网友的意见:
1, 1号判妨碍比赛犯规,情节严重判取消该队员当场比赛成绩
2, 1号队员没有被呼叫就上场击球,人性化处理,让其退场后,裁判员再呼叫1号。
3, 没喊1号为什么提前击球(抢时间?)?如果以后都这样打球,那还有什么秩序可言,所以必须对这种情况予以处罚(涉事球员停棒)。
4, 未经呼号就上场击球是“妨碍比赛行为”,具体就是“有意破坏场上局面或者擅自移动场内外球”。裁判员应当按照规定处罚。对于这种行为,裁判法第12页写的明明白白,就是”可以不予警告而直接处罚“。
5, 这两场球5号和1号的行为都属于“擅自移动场内外的球”,在2011规则一书中是有叙述的,怎样判罚是清楚的。那就是立即取消红队3号和1号的击球权。
6,第一个问题,裁判呼3号而5号队员进场击球,纯属非击球员进入比赛线且破坏场上局面,擅自移动场内球,此行为属于可以直接判罚停止违规方击球权的言行,应立即处罚停止红方3号球员的击球权,直接呼叫4号进场比赛。
还有一个处理方法,当5号队员刚进入场内时,裁判即可依据非击球员进入比赛线内,认定妨碍比赛而给予红队警告一次。还要把被5号球员违规而移动的球都回复原位。 第二个问题,裁判呼叫10,而1号非击球员进入场内击球,不管1号球员移动了多少球,其行为都是无效比赛行为,都应该回复原位。此例中1号队员的行为也属于破坏场上局面和擅自移动场内外球,是可以直接判罚停止红方1号球员的击球权,当10号击球权结束后,直接呼叫2号进场比赛即可。
7,本来很简单的无效击球,当值裁判员的处理是对的。重新呼叫3号,由3号击球。至于白方提出超时的问题,是裁判用时处理5号队员之事,超时不超的由裁判判了算,不是白方教练说了算。
8,1.首先应认定裁判员失误,非击球员5号进场击球应当不是故意行为,如采用这种行为故意干扰比赛就“太小儿科”了,如要判罚也就警告。3号击球员可判超时犯规,但裁判必须报8、9、10秒后才能宣判超时犯规。5号非法击球造成的他球移动为无效移动,恢复原位。不用再次呼叫3号,以第一次呼号有效,呼叫3号后,3号队员不进场干嘛去了!
2.另一场1号提前进场已经判罚警告,没有对比赛造成影响,就不能判罚停杆,1号队员已经撞击了3、7号球后,白方教练才提出异议不予采纳。《规则》明确规定有异议,当即提出,即裁判呼1号时就应当提出,但即使当即提出,可解释1号提前进场,已经判过警告,且没造成影响比赛的后果,不判犯规;
这8位网友的意见,到底是谁的正确呢?依据规则和裁判法中的哪条来判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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