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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判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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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07: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路凡 于 2014-6-28 21:47 编辑

                                    哪种判罚正确?
     在一次市级门球赛女子组的比赛中,裁判员呼叫3号,一贯打惯3号的5号队员以为轮到她进场,便提棒撞击3号球,击中了离350公分的5号球,这时裁判发现了5号队员提前进场击球,便警告5号队员,并同时把3号球和5号球回位,(此时离裁判呼号已超过13秒),裁判员重新呼叫3号,3号击球员进场撞击5号球,把5号球送到三门前的68号球旁(4号为界外球)。此时白方教练提出,应判3号击球员超时犯规(以第一次呼叫3号为计时开始),取消击球权,并判5号队员妨碍比赛,取消该轮5号的击球权。裁判员认为自己判得没错,比赛继续下去,没有取消5号队员的击球权。这时场外议论纷纷,有人认为3号应判超时犯规,5号妨碍比赛应判停打,也有认为3号计时应以第二次呼号为准,5号妨碍比赛,警告就行。这时在负责该场地裁判工作的副裁判长被搞懵了,不知如何是好,但想到红队是自己单位的门球队,怕别人说自己偏袒,所以便叫当值裁判员判5号队员下一轮停打。
     由于这场裁判事件,裁判长把副裁判长调换到另一个场地。
    无独有偶,就在这个场地的下一场比赛中,又出现了类似事件。当比赛进行到25分钟时,裁判员呼叫10号,10号球是三门后的界外球,正当10号击球员击球进场时,在三门前的1号队员,提棒击球,在旁边的裁判发现后,马上警告阻止,并把移动后的两球回位。10号界外球进场后,裁判员呼叫1号,1号撞击已过三门的3号球到中柱旁,又撞击也已过三门的7号球到中柱边,自球过三门,靠近中柱旁的7号球。(2号为界外球)。眼看红方将有6分的进账,此场比赛必胜无疑。此时,白方教练向裁判员提出异议,认为刚才1号队员提前进场,应该判停打。在柱边的1,3,7号球,均应回位到四线边的原来位置。这时双方均坚持己见,争执不下,裁判只好停表,请裁判长来处理。裁判长来了,市门协的秘书长也来了。在听完当值裁判和双方教练的陈述后,裁判长和市门协秘书长认为上一场没有及时判5号停打,这次不能一错再错,必须判1号球停打。于是裁判只好把13,7号球回位,判1号球停打。
这场比赛结果红方以一分败北。队员愤愤不平,认为是裁判错判才导致她们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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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裁判员失误!  发表于 2014-6-14 07:17
发表于 2014-6-14 14: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对精通规则的裁判来说,并不是一个难解决的问题。我同意路凡老师的意见:不是击球员不存在犯规问题,这是规则规定的。所以,没有被裁判呼号的队员不是击球员,两例提前进场都不犯规。两例的裁判处理都没有错。错的是两个要输的队不想认输而找个借口。看来,两场的裁判长倒要好好学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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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08: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是场上一手托两家的法官,在有据可依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执行规则,不能任意以人性化对待其中一方,否则,就是对另一方的不公,就会产生不必要的争执。这两场球5号和1号的行为都属于“擅自移动场内外的球”,在2011规则一书中是有叙述的,怎样判罚是清楚的。那就是立即取消红队3号和1号的击球权。
       运动员在比赛场上就要集中精力,不要想或做与比赛无关的事情,否则,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能自负。不能要求裁判员网开一面,叫对方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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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14-6-14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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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0: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主题帖子,我首先想到的是,裁判员呼叫3号,可是带着5号标志的队员上场,裁判员怎么就瞪着四只大眼愣是看不见呢!?裁判员首先应该制止!与此同时默记时间,到时报出8秒、9秒、10秒,如果3号击球员没有击球,应该判犯规!接着呼叫4号!(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级别的裁判员啊)。其次,我想到第二场比赛,裁判员没有呼叫1号,她为什么上场击球啊,裁判员怎么也看不见啊?!看见了,为什么不制止啊。感觉这样的比赛,很混乱!总之,是裁判员素质低下造成的球场纠纷!
我对楼主叙述的情况,谈谈个人愚见:第一场,呼叫3号,3号击球员超时不上场击球,而是看着队友上场击球。认为是有意行为,判“妨碍比赛”!取消击球权(为什么不判超时呢,因为裁判员没有及时报出8秒......),以妨碍比赛变相判罚是裁判员处理问题的睿智应变!接着呼叫4号,比赛继续进行。第二场,1号队员没有被呼叫就上场击球,人性化处理,让其退场后,裁判员再呼叫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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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的判罚准确,支持。  发表于 2014-7-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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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17: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种判罚都不对,裁判水平太低。1;对5号可提出警告一次。两球恢复原位,裁判应连续呼8秒·9秒10秒然后呼4号。2;1号对员不犯规,裁判将1号恢复原位。待10号打完后再呼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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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9 12: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哥”试答 蓝色字):
                                                                     哪种判罚正确?
     在一次市级门球赛女子组的比赛中,裁判员呼叫3号,一贯打惯3号的5号队员以为轮到她进场,便提棒撞击3号球,击中了离350公分的5号球,这时裁判发现了5号队员提前进场击球,便警告5号队员,并同时把3号球和5号球回位,裁判员判罚正确)此时离裁判呼号已超过13秒),裁判员重新呼叫3号,3号击球员进场撞击5号球,把5号球送到三门前的68号球旁(4号为界外球)。此时白方教练提出,应判3号击球员超时犯规(以第一次呼叫3号为计时开始),取消击球权,并判5号队员妨碍比赛,取消该轮5号的击球权。(白方教练员可以提问题,但这是乱提。)裁判员认为自己判得没错,比赛继续下去,没有取消5号队员的击球权。(裁判员做的对)这时场外议论纷纷,有人认为3号应判超时犯规,5号妨碍比赛应判停打,也有认为3号计时应以第二次呼号为准,5号妨碍比赛,警告就行。(场外观众想绑架裁判员的作法)这时在负责该场地裁判工作的副裁判长被搞懵了,不知如何是好,(就这样的裁判长?)但想到红队是自己单位的门球队,怕别人说自己偏袒,所以便叫当值裁判员判5号队员下一轮停打。(胡乱整)
     由于这场裁判事件,裁判长把副裁判长调换到另一个场地。(以此表明裁判长比副裁判长水平高?)
    无独有偶,就在这个场地的下一场比赛中,又出现了类似事件。当比赛进行到25分钟时,裁判员呼叫10号,10号球是三门后的界外球,正当10号击球员击球进场时,在三门前的1号队员,提棒击球,在旁边的裁判发现后,马上警告阻止,并把移动后的两球回位。(裁判员判罚正确)10号界外球进场后,裁判员呼叫1号,1号撞击已过三门的3号球到中柱旁,又撞击也已过三门的7号球到中柱边,自球过三门,靠近中柱旁的7号球。(2号为界外球)。眼看红方将有6分的进账,此场比赛必胜无疑。此时,白方教练向裁判员提出异议,认为刚才1号队员提前进场,应该判停打。在柱边的1,3,7号球,均应回位到四线边的原来位置。(白方教练员可以提问题,但这是乱提,提的时间也晚了吧。)这时双方均坚持己见,争执不下,裁判只好停表,请裁判长来处理。(裁判员作法对)裁判长来了,市门协的秘书长也来了。在听完当值裁判和双方教练的陈述后,裁判长和市门协秘书长认为上一场没有及时判5号停打,(一码归一码事,两者不能合并。)这次不能一错再错,必须判1号球停打。于是裁判只好把13,7号球回位,判1号球停打。(无语)
“的哥”认为:在一场正式比赛中尽量不用或少用“停杆”的作法,以免引起更大的争议。在比赛前强调一个参赛队有两次“警告”后必须“停杆”,如在杆队员不好停的话裁判员一定表明停本队下一号队员的杆。
如有不妥请指正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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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08: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值得讨论的敏感的实例。我试试着答(仅供参考讨论):1:判5号妨碍比赛犯规。2:判3号超时犯规(犯规是己方造成的)。3:1号判妨碍比赛犯规,情节严重判取消该队员当场比赛成绩。(我们这里也发生类似情况:比分9比10;9号距离中心柱约2米,时间还剩5秒;9号正要撞中心柱。没有呼10号,10号队员因为时间到了就将自球击向1角;不想正好撞上滚动的9号球。使9号未能撞上中心柱。故判10号严重妨碍比赛犯规,取消当场比赛成绩。不能让犯规者因犯规而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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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09: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是平时打球留下的坏习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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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1: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在泰虎老师的帖子中谈过一个观点,议论这种因为裁判员失误而造成的局面,在规则中是寻找不到答案的。造成事实以后,怎么处理都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种情况已经超出了规则规范的范围。泰虎老师跟帖后边所言,都是裁判员的补救措施。非击球员进场即被发现并按规判罚才是一个合格裁判应该做到的。
       各位老师,你们不厌其烦地举出这么多裁判的漏洞,明知无解还要讨论,是在亮裁判的丑吗?呵呵,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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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19: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凡 于 2014-6-12 19:15 编辑

    门球比赛会出现各种特殊的情况,但大部分可以从规则中找到正确的判罚依据,此题不是无解,可能有不同看法,提出问题不是出裁判的丑,而是为了更好的理解规则和正确的运用规则,或将来修规时更好地完善规则!   

      我个人的意见:   
      5号是非击球员,她的比赛行为是无效比赛行为,但因影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应以妨碍比赛处理,如是初犯,给予警告,如该队已有第一次警告,则予以取消该轮次5号的击球权。
     3号是击球员,但因5号队员抢先撞击了她的球,使她无法进行比赛,所以不能以第一次呼号为计时开始,而判她超时犯规。等裁判将3号和5号球重新摆好后,主裁再重新呼叫3号,继续比赛。
     第二场的1号,是非击球员,他提前进场,其比赛行为为无效比赛行为,虽然破坏了场上局面,但没有影响比赛的进行,可以不予判罚,待10号击球员击球完毕,再呼叫1号入场比赛。如发生过类似情况,不是初犯,可给予警告,如该队已有警告记录,则可判取消击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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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个!  发表于 2014-6-18 09:36
依据规则,赞同路凡老师的判罚!  发表于 2014-6-14 20:36
我认为路凡老师这样的处理方法合情合理,支持,裁判也有可能犯错误,能及时纠正就可以了。当然作为裁判一定要认真执好每一场球的裁,树立好自己的形象,必须给运动员一个好的印象,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  发表于 2014-6-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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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21: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是裁判员的严重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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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22: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泰虎老师和路凡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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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0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凡 发表于 2014-6-12 19:13
门球比赛会出现各种特殊的情况,但大部分可以从规则中找到正确的判罚依据,此题不是无解,可能有不同看 ...

我不同意此处理。喊3号,为什么5号上场,而3号眼睁睁看着不阻止倒任其击球;没喊1号为什么提前击球(抢时间?)?如果以后都这样打球,那还有什么秩序可言,所以必须对这种情况予以处罚(涉事球员停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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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07: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凡 于 2014-6-13 07:16 编辑
湖北飘逸 发表于 2014-6-13 01:09
我不同意此处理。喊3号,为什么5号上场,而3号眼睁睁看着不阻止倒任其击球;没喊1号为什么提前击球(抢时 ...

谢谢飘逸老师的关注!
事出有因:
   “一贯打惯3号的5号队员以为轮到她进场,便提棒撞击3号球,击中了离350公分的5号球,这时裁判发现了5号队员提前进场击球,便警告5号队员,并同时把3号球和5号球回位,(此时离裁判呼号已超过1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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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10: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应认定裁判员失误,非击球员5号进场击球应当不是故意行为,如采用这种行为故意干扰比赛就“太小儿科”了,如要判罚也就警告。3号击球员可判超时犯规,但裁判必须报8、9、10秒后才能宣判超时犯规。5号非法击球造成的他球移动为无效移动,恢复原位。不用再次呼叫3号,以第一次呼号有效,呼叫3号后,3号队员不进场干嘛去了!
       2.另一场1号提前进场已经判罚警告,没有对比赛造成影响,就不能判罚停杆,1号队员已经撞击了3、7号球后,白方教练才提出异议不予采纳。《规则》明确规定有异议,当即提出,即裁判呼1号时就应当提出,但即使当即提出,可解释1号提前进场,已经判过警告,且没造成影响比赛的后果,不判犯规;
       3.裁判要判罚有据,不能因为裁判的失误造成的后果由参赛队承担。门球是老年人参加众多群众性体育项目,执裁中尽可能做到人性化。只要不是明显的故意犯规行为,我都是第一次和言相劝阻,再犯才予以警告。

       各位球友、各位裁判,我们共同认真学习《规则》、《裁判法》,携起手来,让快乐门球走进门球人的心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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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21: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裁判的水平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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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06: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经呼号就上场击球是“妨碍比赛行为”,具体就是“有意破坏场上局面或者擅自移动场内外球”。裁判员应当按照规定处罚。对于这种行为,裁判法第12页写的明明白白,就是”可以不予警告而直接处罚“。

点评

看了十三楼,都不是停步的楼层,在十四楼巧遇知音!非常赞同“”妨碍比赛行为”的判罚!使用“妨碍比赛行为”正确,得体又恰到好处!不然。呼⑥号⑦号进场;呼①号②号进场击球,其不是乱套了!严惩才能平安!为...  发表于 2014-6-1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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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06: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裁判员大赛经验不足 ,严重失误 ,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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