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7246|回复: 116

如何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28 18: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6-3-28 18:31 编辑

3号球已过三门,界外进场,并贴柱。4号过三门后撞柱的时候 间接使3号离开中柱,
问3号得分吗?请引规则回答。

点评

谢谢烨鹤老师的抛砖引玉的提法。  发表于 2016-3-28 20:23
发表于 2016-3-29 07: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有参加新规培训之前我也认同此例中的3号球得分。在培训中老师的确讲过此种情况下的3号不得分原因是4号球碰柱在“前”碰柱“后”4号球为死球。造成贴柱球(3号)的移动视为无效移动故不得分。若4号球没过三门碰柱使3号球间接移动则3号球得分。讲课老师的观点应该是从官方来的。所以回来在执行新规中也就按此执行。

点评

被间接移动的贴柱球是因为有效的球撞击而动?还是因为无效的球离开而动?这个问题难道不好回答吗?想一想吧!  发表于 2016-3-29 15:38
我不同意不得分的意见。正确答案只有一个。  发表于 2016-3-29 13:10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9 13: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3号球已过三门,界外进场,并贴柱。4号过三门后撞柱的时候 间接使3号离开中柱,
问3号得分吗?请引规则回答。

   我的回答是4号球不得分。根据15规则第十一条  有效移动的说明第二项“有效移动的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的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这里强调的是有效移动的球造成的天造成的他球间接移动。 没有成功通过三门的球触及中柱不能称为撞击中柱,只能叫触及或碰柱。故此他的移动是有效的,后果也是有效的。  另无效移动的第6款“球撞中柱后的移动,以及撞柱后造成他球移动。”为无效移动。这里的撞柱球是特制的成功通过三门的球触及中柱的现象。

点评

被间接移动的贴柱球是因为有效的球撞击而动?还是因为无效的球离开而动?这个问题难道不好回答吗?想一想吧!  发表于 2016-3-29 16:00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8 19: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6-3-28 19:24 编辑

     3号球已过三门,界外进场,并贴柱。4号过三门后撞柱的时候 间接使3号离开中柱,
问3号得分吗?请引规则回答。       应判4号、3号球都得分。是根据规则29页2:“若已过三门的界外球……与中柱接触,其他有效移动球碰柱(现4号)造成该球(现3号)间接移动,则贴柱球得分”。
       注:若4号球是未过三门的话,则3号球得分,若4号球是过了三门的,则同时得分,这条虽有不明争议,但不必争议,按规则内容双双得分无疑议。



     

点评

您的结论我非常赞同,但是专家解读不认可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7 12:37
支持你的观点!规则中此条款是白纸黑字,措辞精准,意思明确,谁都能理解,在执行中不会有疑义。新规则既然已经发布,不知有哪一个专家再以什么“死球论”来予以解读,无疑是在挑战规则的权威性、严肃性。详情回复  发表于 2016-5-6 21:14
门球并不是那么的精准。是一项很不精细和严谨的运动项目。就在此处运用了“时间”,请问,经常提到的“双飞”自球与他球有没有时间概念?  发表于 2016-3-28 23:10
已过三门的球在撞击中柱的瞬间已不是有效运动的球了,因此造成贴柱球间接移动无效,不得分,将球放回原处。  发表于 2016-3-28 21:27
应是无争议的,只是个人的水平与理解能力问题。  发表于 2016-3-28 20:04
谢谢关注,好像这里有争议吧!  发表于 2016-3-28 19:2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8 19: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根据规则“若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撞击中柱,则撞中柱无效。若与中柱接触,其他有效移动球碰柱造成该球间接移动,则贴柱球得分。”的规定3号球中柱得分。刚开始觉的规则的这一条款简单明了,没想到该条款这么难读懂,觉的撞柱得分球的移动,碰柱后离开中柱之前的整个移动过程应该都是有效移动。

点评

被间接移动的球是因为有效的球撞击而动,还是因为无效的球离开而动,这个问题难回答吗?想一想吧!  发表于 2016-3-29 15:3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8 20: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16-3-28 20:31 编辑

       按2015新规的有关条文规定,肯定是两个球都得分。
        但从硒都门球老师的贴子中又得知:他们那里的学习班又说“界外进场贴柱的已过三门球不得分”!
        我个人理解:2011规则中规定:有效移动的球碰撞门柱或中柱,使与柱接触的球间接移动为无效移动,应恢复原位。既然是无效移动,那就是不承认他的移动是合法的,当然也就不承认他是“撞柱得分”。而2015新规中规定:如上的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我想:之所以确认“界外进场贴柱的已过三门球”得分,就是因为其移动是“有效的”、是合法的、是应该予以承认的。(可以理解为这种间接移动是“他撞击了中柱被反弹回来了”)。
        无论怎么理解、怎么解释,按2015新规的规定,两个球都得分是无可争辩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8 21: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规则规定的,你就是专家,也应该按规则判罚吧。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8 21: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有效移动的球撞击中柱,使贴柱球产生间接移动,贴柱球得分。但已过三门的球在撞击中柱的瞬间已不是有效运动的球了,因此造成贴柱球间接移动是无效的,贴柱球不得分放回原处。

点评

我也不跟你争论,得分不得分都无所谓。关键是告诉网友们,这种情况下不得分,这是“王八的屁股死规定”,不是你我能争出结果的。  发表于 2016-3-30 21:03
被间接移动的贴柱球是因为有效的球撞击而动?还是因为无效的球离开而动?这个问题难回答吗?想一想吧!  发表于 2016-3-29 15: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8 21: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崔根武 于 2016-3-28 21:41 编辑

   烨鹤老师:这个问题不能再争了。有效移动球撞柱贴柱球一律得分! 213949n9cwebe6ee6eesn5.jpg

点评

有人要争,还搬出某省的专家来!奈何!  发表于 2016-3-29 15:35
有人要争,还搬出谋生的专家来!奈何!  发表于 2016-3-29 15: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8 21: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中山明老师、赵老师等裁友的观点。按照2015规则的规定,这种情况贴柱球得分毫无疑问,无可辩驳,因为规则在20页和29页把这种贴柱球得分的情况说的已经非常清楚了。可惜,还有部分同志无视规则规定,非要做出别样的解释,使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我认为这是对规则的误解。
规则既然已经发表了,不管任何人,都应尊重规则,执行规则,不要变更规则,更不要曲解规则。若要坚持某种观点或理念,需有规则的支持,没有规则支持的观点和解释是站不住脚的。

点评

我也不跟你争论,得分不得分都无所谓。关键是告诉网友们,这种情况下不得分,这是“王八的屁股死规定”,不是你我能争出结果的。  发表于 2016-3-30 21: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8 22: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肯定应该都得分。
既然规则定性了,执行就行了,不要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9 00: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赵老师、中山明等老师的观点。请教赵老师,按照2015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有效移动的球碰撞门柱或中柱,使与柱接触的球间接移动为有效移动。"是否可理解为:所有已过三门的球靠贴中柱(经裁判员确认),被有效移动的球碰撞中柱(包括已过三门的球),使贴柱球移动,贴柱球中柱得分是吗?

点评

我也不跟你争论,得分不得分都无所谓。关键是告诉网友们,这种情况下不得分,这是“王八的屁股死规定”,不是你我能争出结果的。  发表于 2016-3-30 21:05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是否可以用“若两个球呈接触状态,理论上就已经是撞击了”去理解?正如规则关于密贴球的处理方式:裁判员确认了,击打自球时他球不动也为撞击。 既然界外进场的已过三门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29 08:5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06: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赵玉书 发表于 2016-3-28 20:29
按2015新规的有关条文规定,肯定是两个球都得分。
        但从硒都门球老师的贴子中又得知:他们 ...

我很奇怪,规则对此情况两处做了如此清楚的规定(29页,20页),还有门球界有一定地位的人(据硒都门球介绍,不知是谁)在胡乱解释。
即使有人认为因为撞柱后是无效移动,所以,,,,, 那么,被间接移动的球,难道是因为它的离开而移动吗?难道不是有效移动才有间接移动发生?

点评

你也不要奇怪,我也不跟你争论,得分不得分都无所谓。关键是告诉网友们,这种情况下不得分,这是“王八的屁股死规定”,不是你我能争出结果的。  发表于 2016-3-30 21:0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9 08: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lkd2009 发表于 2016-3-29 00:15
非常赞同赵老师、中山明等老师的观点。请教赵老师,按照2015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有效移动的球碰撞 ...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是否可以用“若两个球呈接触状态,理论上就已经是撞击了”去理解?正如规则关于密贴球的处理方式:裁判员确认了,击打自球时他球不动也为撞击。
         既然界外进场的已过三门球已经与中柱接触了,我们就不妨把中柱看作是一个球,这时场内的有效移动球撞柱,不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击球动作吗?不要说这一撞使接触中柱的球间接移动了,就是没有移动不也得承认是撞击吗?
         所以规则规定两个球都得分是完全正确的,是与规则中所有条文规定都相符合、都不会发生矛盾的!如果再说那个“贴柱的已过三门球”不得分,那就只有再对规则做出修改了!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9 09: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16-3-29 09:19 编辑

        个人看法: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歧和争论的焦点已经非常清楚,那就是《规则》的明文规定与专家学者的理解和解释之间出现了不统一、不合拍。
        解决问题的最好、唯一办法就是由中国门协指定某某人,以中国门协“发言人”的身份,作出最终解释、规定,必要时对《规则》有关条文作出修改或补充说明。
        因为任何专家学者的辅导、讲课、解释、说明等等,都只能代表个人,只是个人的看法、理解和意见。人们究竟怎样看待和理解《规则》的条文规定,毕竟是要看“白纸黑字”的东西是怎么写的、怎么叙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9 09: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赵玉书 发表于 2016-3-29 08:59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是否可以用“若两个球呈接触状态,理论上就已经是撞击了”去理解?正如 ...

各位前辈老师解释的如此到位,无需再辩论了,坚决执行2015新规则。
支持.jpg

点评

不是执行不执行规则的问题,是如何理解规则的问题。是规则到底如何说的问题。  发表于 2016-3-29 15:4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