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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0 13: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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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您计算的结果上
本帖最后由 shayu 于 2013-10-20 18:53 编辑
花甲子老师的计算:(黑字是您算的帖子)
一、计算相等队净胜分;胜3场的相等队(传输、移动、人行、电调)4家。
传输:(7+18+7)-(11+9+11)=32-31=+1
移动:(11+10+13-(7+5+13)=34-25=+9
人行:(9+5+12)-(18+10+9)=26-37=-11
电调:(11+13+9)-(7+13+12)=33-32=+1 结论:移动第一;传输和电调进入计算全阶段净胜分。人行第四。
以上计算无误,但下面不该按全阶段算,因为已经出现一、四名,就应该还按规则2算。
二、计算全阶段净胜分:传输和电调
传输:(7+11+18+14+7)-(11+7+9+11+11)=57-49=+12
电调:(11+13+9+9+11)-(7+13+17+12+11)=47-60=-13 结论:传输第二;电调第三;
因为以上您是按3算的,这是全阶段啊,所以是计算错误。
三、依据胜场次:学校:第五;水务:第六。
最后结论:第一移动;第二传输;第三电调;第四人行;第五学校;第六水务。
由于计算错误不该算3全阶段,而依然按2相等队计算,故排名错误。
解释一下:
花甲子老师:当第1、第4和第5、第6都排定后,就差胜场次相同净胜分均为+1的传输和电调谁第2谁第3了。
根据2011规则(裁判法与竞赛手册64页的说明),传输和电调的胜场次相同净胜分均为+1,应该先计算两者之间的净胜分,而不是计算全阶段净胜分。
现计算两者之间的净胜分: 传输:电调 7:11 故净胜分 -4
电调:传输 11:7 净胜分 +4
显而易见,电调 净胜分 +4应该排第2;传输 净胜分 -4 应该排第3
所以, 最后结果是:第一移动;第二电调;第三传输;第四人行;第五学院;第六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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