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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规》对11规则做了哪些修改:
逻辑严密: 1, 线是没有宽度,没有内外沿的,色带才有宽度,才有内外沿,可用色带的外沿表示线。(如果球场界线内外颜色不同界不需要表示边线的色带。) 2, 添加:场地的平整度和松软度的标准和测定方法,由门协裁委会制订。 3,用文字明确,球的垂直投影有一部分落在比赛区或开球区的边线上即为该区内球。 4,先说门有方向,才有门的前后沿。 49,明确闪击过程起于拾球,止于抬脚,即此阶段内犯规按闪击犯规处理。但是准备闪击的十秒起于撞击后场内球停止,准备续击的10秒则是起于闪击成功后后场内球停止时。 43,修改撞击定义:“撞击是指合法击出自球后,到场上所有球静止为止的过程中,自球与他球产生过的接触。” 避开自球静止后被撞是否为撞击的歧义。 修正表达不清的话: 5,取消一门位置的灵活性。(略小于4米意义不清。) 7,“允许使用各种式样的球槌”,否定了关于球槌的任何规定,取消此说明。规定尺寸范围。击球面坡度大小的范围。 必要的更严密: 8,规定一套球的重量误差。 32,“必须在 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改为的“必须在 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的击打”(防止把10秒内闪击看成10秒内完成闪击全过程。) 50,取消“闪击完成”的定义语句。避免和“完成闪击”混淆。 51,规定闪击时的击自球为闪击击球,避免闪击和闪击过程混淆。 56,同时撞击数个他球后,闪击时造成其他待闪击球移动有效,如出界,不再闪击,视同未撞击。 57,临时移开的球被先闪出的球直接或间接碰撞而移动,为犯规。 原规则规定由裁判移开临时移开的球,极不合理。 59,用文字说明压线球的界内地位, 比图(图11)表达严格。 61,明确撞击中柱得分的球为界外球。放在开球区中心(使大家看见) 不必要写在规则里的规定: 6,替换席,没有也可以。改为根据条件设座位供运动员、指挥员使用。 9,取消器材的审定条款。 取消或放宽过死的规定: 18,同队人员着装统一问题由组委会决定。 54,闪击时,只击打到踩球脚,而他球未离开脚下不犯规。 55,闪击过程结束抬脚时球移动不犯规,复原。因抬脚时闪击过程已完成,抬脚时球动不动难判。 吸收新打法 10,球队的组成包含单打、双打,(不设三人打) 20,赛制按人数分:1,2,5 。按时间分:轮次制和定时制,按场次分:单场和上下半场制, 23,撞中柱得一分。撞中柱不是退出比赛,没有必要给两分。 可以灵活的规定 11,单双打有没有指挥由组委会定。 12,不进场击球的指挥和队长的参赛资格可以不同于上场队员,由组委会审定。 21,队员替换可原号换回。 22,开始时缺员比赛可以进行,缺员的球号球只能被动,不能主动。 开始时缺员,人到场须轮空一次才可进一门。 13,规则不干预非比赛期间队内的职务设置和分工。 明确规则里的职务只体现在球场上,比赛时,的需要。 14,击球员可以和裁判员对话。队长、指挥,击球员可以询问。 35,裁判可以不等申请,直接宣布确认事项。 43,允许放弃双杆的续击权,留待以后用。 53,明确闪击击球前可改踩,但是自球必须在手。 按中国国情变更规定 15, 队长是头。 这符合中国人的习惯,他领导教练。尤其因爲教练可以外聘 防止裁判错误扩大 17,每队可以一次请裁判长到场接受申诉,如原裁判正确,申诉队扣一分。 减轻裁判劳动强度和增进球场和谐气氛 19,队员有义务协助捡拾界外球,并在裁判员监督下放好。这是门球礼貌。 29 呼号后,被呼叫队员应大声应答。裁判不用呼号前找新击球员。 39,取消通过球撞击门、柱后带来的贴柱球间接移动无效的规定,界外球进场触及门、柱,引起的他球移动有效,不放回。自他球如有撞击为犯规。按原规定如果有效移动的球占据了间接移动离开的球的位置,根本无法恢复。 60 沿边线滚动的球是否出界,以静止时的状态为准。减少说不清道不白的争议。 64,重要比赛可设司线员,普通比赛司线工作可由门球场上的9个“闲人”承担,工作在裁判员的监督下完成,而且放置界外球的位置一般是很难判断半米以内哪里会更有利些。所以球员协助处理界外球,不会有不公正问题。能减少赛会开支,降低裁判劳动强度,使比赛气氛更文明、和谐。 修正不合理规定 24,取消平分时高分多者胜的办法。平分时,判平局,或以结束时的下一,二号发点球,进一门,进二门,直到决出胜负。得分累计。 完善规则 26,弃权或取消比赛资格,15比0,如已经超过15分分差,保留比赛结果。 27,双方弃权,0比0. 30 明确呼下一号为原击球员身份的结束。 33,明确比赛动作,击球,闪击,续击,呼号均在场内球停止后,才能进行。 36,任何时候可以放弃击球权。放弃权利应予尊重,裁判不须要要当成听不见,等候10秒的到来再呼下一号。 41,保留球球双杆。(限双两次不变)。获得三杆,视为两次双杆。 44,过一门出界,过门有效。 45,过一门后撞击他球,撞击有效,移动有效,不加续击权。 46,撞柱球放到开球区中心,还有一次续击时,可再进一门。 47,已过三门的贴中柱球在他球直接或间接撞击时满分。 48 中柱得分的球视为界外球。 63,触动态球,放触球处,极不合理,所以规定,击球员,非击球员,裁判员 触及移动的他球,他球放到裁判员判定的可能到达位置。防止非裁判人员故意行为。 65,裁判员触及移动球时,碰哪放哪,极不合理,屡屡形成争议,形成冤案,影响赛场和谐。故改成“将球放在由场上所有裁判员共同判定的可能到达位置”。裁判此时表示道歉还是需要的。 简化规则 34,简化确认的内容,只有球的接触和门线附近的球是否压门线两项。 37,取消第10条。 38,取消第11条,无效的移动都在具体条文里指出。虽然所有球类规则都有球移动的有效、无效问题,但是没有发现其他球的规则里有类似这两条的规定。 40,取消一门前球的临时移开。 44,击球犯规的4,“撞击后他球未停稳而击打自球”有别的条管,也没有发生过,删。 击球犯规的7,几乎没发生过,人造草坪上有可能发生,球回复原位即可。 58,为界内球做定义没有意义,因为合法停在界内的是界内球,是不言而喻的,没有人会认为,场内外来球,是界内球。撞柱球,未进一门球,界外进场撞击了其他球的球如何处理,都有专条规定。 63,场上更换球槌极少遇到,门、柱坏了,没有规定也会把比赛停一下,修理它,不大可能引起争议,此条可删。 66, 取消附则,已经都在正则里了。 暂时保留 31, 暂列“超时”一节,建议取消,把快速,积极打球看成门球礼貌。 推荐打轮次,这是减少时间争议,减少对裁判用时的公平的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