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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不好学,但也得学。本人涉足门球以来,总感到《门球竞赛规则》像是一门学问,很有意思的一门学问。 学规则无非采用三种办法。一是通读原文,二是遇到问题翻书找答案,三是听专家(或比较熟悉规则者)讲解和与球友讨论。 学规则记条文。如此众多的条文很难全部记住。这种靠记忆的学习方法不是最好的方法。 学规则重点掌握规则的基本概念,我体会这是最好的学习方法。比如:击球员和击球权,开球区的范围,界内球、界外球和出界球,球体移动(有效移动、无效移动、间接性移动),闪击和闪击过程,临时移开球,门前球和门后球的判断,犯规行为等等,这些基本概念掌握之后,就掌握了规则的精神。场上情况可能千奇百怪,头脑中基本概念清楚了,遇到疑难问题就比较容易作出正确判断。《裁判法》第五章“场上情况的裁决和处理的原则”,要求裁判员依据《规则》和《裁判法》有关条文,如无相关条文则按《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判处。作为裁判员,在无相关条文的情况下,只要概念清楚就能做到“裁决符合《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 体会很简单,不一定适合每个人,愿与朋友们相互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