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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天津市百队迎春复赛16进8,上午第四场,我们海委一队对精细化工,我方打白球。捡录时,副裁提出教练要戴标识,但双方都未带来,经协调才同意比赛,我队提出,我队有一队员87岁,耳聋,希望能让队员转达教练意图,主裁同意,副裁却坚持只能教练说,为此发生一些口角,最后我队要求被许可。
赛中,我队10号进一门,轻粘位于二角的2球,结果两球接触,10号队员未申请确认,用手指轻拨2球,造成10球向2球方向微微滚动(场地不平),副裁宣布:犯规,未经确认拿球犯规。我(2号、队长)提出,应据实判定。副裁坚持判罚,将10球拿出界外。我队只有认了。当时对方3、5球在三门前是孤球,可派2号掉,但这样一判,不但未能吃3、5球,10球又成界外球,2球只好冲二门,因有气出界。最后大比分输掉了。
我认为,如两球接触,不申请确认,拿球也不犯规,如两球未接触,用手指轻拨2球,不会造成10球移动,10球向2球方向微微滚动,有力证明了接触状态。
副裁判罚证明了此人不但规则学得不精,还有私心借机报复。这样的人能当好裁判吗?!他在丢天津市裁判员的脸!我希望他能诚恳的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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