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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门球狂人

如何让门球规则简单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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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0 12: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看到这里我笑了。“不靠谱的"四不粘“伪命题,哗众取宠吧了”,是有点哗众取宠,真不该提出这类问题。我要说,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尊重你说话的权利,尤其是在这里,在我们的中国门球网。

点评

您就“坚持”吧!但我更希望您能纠正我的观点。  发表于 2015-12-1 20:57
作为一位中门网大拿,光有“尊重你说话的权利”是不够的,还应该有勇于纠正的态度。  发表于 2015-12-1 15:21
针对“四不粘”可以解决放球压线判罚难的问题。这一判断的命题,我认为是一种不真实的伪命题。因为它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不符合一般事理和科学道理的,没有意义的命题。  发表于 2015-12-1 15:12
我不知道什么是“伪命题”,百度一下也不得要领,我以为讨论里不要用大家不明白,或含义只有自己知道,又没有统一认识的词。  发表于 2015-11-3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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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0 12: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想怯怯的问一句:目前通用门球场起始区前线,是四线的一段吧,而这条四线是比赛线吧。门球场地是以四条边线的外沿为准确定门球场地吧。目前“堂而皇之”把欲过一门的自球放到场内开球的作法,有何道理呀?!

点评

规则对开球区和四沿边线都已有明确的规定,只是一条外沿边线与比赛线外沿相重合了,就有那么多的人“不能理解"?! 我看,不如索性将开球区整个移到比赛区内,大家可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意见了吧。  发表于 2015-12-4 13:30
放球时,球压开球区线,有不妥吗?!  发表于 2015-12-1 20:50
规则明文:“开球区为长方形,两条长边和四线、限制线外沿重合”。由此可见,开球区四围边线的一条长边与比赛区第四线外延的一段是相重合的。所以,更准确的提法,不应是压比赛线,而是压开球区线。您说呢?!  发表于 2015-12-1 20:46
道理还是有的。因为它是规则中,明文规定的;而且与事理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妥的。  发表于 2015-12-1 15:37
请看29帖。  发表于 2015-11-30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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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0 13: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兄是很大度的,你的:“所以开球区和比赛区分开也好重合也好,都没有什么不可以,规定就是了”。我现在不理解他那个规定,想做一个新的规定。可以吧。
你的“论开球区的位置设在哪里,即使离开比赛区,仍存在发球的位置是不是在区内的问题,裁判都要观察和做出判决,并不会因为你规定不许碰四线就都能放置正确。” 至于怎么方便,那就是各自的理解问题了。
你的“所以我以为改规定没有什么意义。”我尊重你的权利和观点。我还是坚持这个地方要改一下,因为简单、便于操作。
非常乐于与你讨论问题。谢谢

点评

请中道安和在点评比较长时,尽量用“回复”,因为只有这样别人对你的观点的评论,你才可以及时看到。否则,因为没有提示,你只能等到下次自己来浏览是才看见。  发表于 2015-12-6 21:38
企图用些“简单”的规定,比如“四不粘”,来解决“是否压线”判决难争议。既是没有抓住问题实际,牛头不对马嘴的,更是违背了“裁判裁决时发生争议总是难免的”基本常识的。  发表于 2015-12-2 15:24
裁判的判定,从来都是对客观现场的主观判断。现场球压没压线很客观,裁判判球是否压线很主观,这十分地对立,但裁判说了算,就取得统一了。所以说,执裁会有争议,并不奇怪,这是常识。  发表于 2015-12-2 15:01
让裁判去判定,有没有“粘”到边,容易吗?!简直是一个笑话。  发表于 2015-12-1 22:13
要在实际上,“简单”地“操作”粘边了,还是没有沾边了,更不容易!  发表于 2015-12-1 22:07
要在理论上,“简单”地“操作”粘边了,还是没有沾边了,谈何容易!  发表于 2015-12-1 22:02
开球区是一个长方形。学习过中学几何学的人都知道,“线”在理论上是没有宽度的,靠近这条线的点是无穷多的。它可以极限地靠近这条线。认为可以“简单、便于操作”的人,实际上是在搞小学生方案。  发表于 2015-12-1 21:53
是的,可以改动,我历来主张规则就是赛前约定, 所以从新约定一下完全可以。 例如,你提出的三门一洞,我认为完全可以,无需谁批准,参赛双方认可就可以开始比赛。 为此,我提出先不要挖洞,那样场地改变太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3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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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7: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狂人 发表于 2015-11-30 13:23
烨鹤兄是很大度的,你的:“所以开球区和比赛区分开也好重合也好,都没有什么不可以,规定就是了”。我现在 ...

是的,可以改动,我历来主张规则就是赛前约定,
所以从新约定一下完全可以。
例如,你提出的三门一洞,我认为完全可以,无需谁批准,参赛双方认可就可以开始比赛。
为此,我提出先不要挖洞,那样场地改变太大,决心难下,推广困难,不满意时恢复困难。改在中心处放一个环,代替洞,想试验时放上,下一场不试验拿开就可以了。环的大小,高度还可以调换,多方便啊,但是没有得到你的理解。


对规则提出各种改动方案,自己组织人员试着玩,好玩就会推广,用不着等别人认可。可惜我没有这个号召力,无力组织一伙人来做试验。所以只能在网上说说而已。 但是你有这个能力,我盼你能搞出点名堂来。网友中还有几位有此能力,我也希望他们努力,用实践来说话最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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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0 17: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噢,洞和柱理念不一样,此事目前不扯了,有机会再聊。另,我是个不安分的人,狂人嘛,可以理解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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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22: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过了,再想说一次,用现行规则作为“法典”来评判我们提出的问题,实在是不想让人说话的表现。我们讨论的是如何使规则简单实用、便与操作。参与讨论者武断的、貌似讲理的说法,难以服人啊。

点评

强词指责“参与讨论者武断的、貌似讲理的说法,难以服人啊”!  发表于 2015-12-2 14:24
规则也要讲理的。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规则也需要不断完善和与时俱进,但规则的改进一定要合理。不是各说各有理,而是道理越辩越明白。  发表于 2015-12-2 14:19
您是总版主,如果想不让人说话,还是可以做到的。一般的用户如果想不让您说话,肯定办不到。规则出台后,就是让人用来“评判”问题的。根据规则说理,不可以吗?跟“实在是不想让人说话”又有什么不可见人的关系?  发表于 2015-12-2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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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22: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靠谱 伪命题,哗众取宠,认为可以“简单、便于操作”的人,实际上是在搞小学生方案。】讨论问题使用如此言论,是不是有点自大了呀?

点评

对一界的权威大佬,是不应该“自大”。但小卒批评大佬,有说的“过头”、“分量”重了,还请大人大量,多多原谅!  发表于 2015-12-2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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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22: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在我的一亩三分地,我还是做了一些功课滴,不沾线,方便好记,有几年的实践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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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将证明,“四不粘”如同“叫打双杆”一样,都是不靠谱的伪命题。  发表于 2015-12-2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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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22: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该改掉的规则应该是取消教练,由球员自己决定怎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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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23:4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靠谱 伪命题,哗众取宠”的说法很不靠谱,不是讨论问题应该使用的语言。从我以上的分析,我认为”四不粘”的提法是太过理想主义,想法是好的,但解决不了问题。

点评

我承认批评的用词太重,让有些人难以接受,但在对或不对之间,没有模糊立场。中门网充斥越来越多不靠谱的伪命题,响鼓还得重锤。  发表于 2015-12-2 11:32
“哗众取宠”,是以浮夸的言论迎合群众,骗取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不靠谱”用来比喻不切实际的言论、意见、方案、计划、措施等,极易造成不良后果。  发表于 2015-12-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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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00: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黑美人 于 2015-12-2 00:24 编辑

我觉得;开球时,球必须离开球区四条线内线10厘米,视同界外球进场。今后进一门、二门、三门球出线都一个待遇了。1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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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09: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狂人 发表于 2015-12-1 22:07
说过了,再想说一次,用现行规则作为“法典”来评判我们提出的问题,实在是不想让人说话的表现。我们讨论的 ...

      
      用现行规则作为“法典”来评判我们提出的问题,实在是不想让人说话的表现。”——实际上是您评判现行规则不好,并推出了新的方案取而代之。别人也只能拿现行规则作为‘法典’来对照您提出的新的规则,否则怎么讨论呢?与让不让人说话扯不上关系吧?
       我们讨论的是如何使规则简单实用、便与操作。”——没有对比,如何得出“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结论?我的被”推荐“贴就是通过分析对比,得出的“四不沾”与原规则相比,既不“简单实用、便于操作”,又不解决问题的结论的。
       参与讨论者武断的、貌似讲理的说法”——此说法与“不靠谱 伪命题、哗众取宠"等说法异曲同工啊。
   



点评

君子坦荡荡。是君子就不必以上位者对下位者态度,强词指责。  发表于 2015-12-2 12:36
哈哈哈,与君子谈,坦荡自然;反之,索然无味。欢迎讨论啊  发表于 2015-12-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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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 12: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讲理,讲礼,咋谈都行。有一点过分也不要紧,还是要考虑到这是公众平台。很高兴面对面或在语音室、或电话讨论我们认识不同的问题哦。

点评

中门网是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很受门球爱好者的欢迎。感谢中门网的创建者和许许多多管理者的无私奉献!  发表于 2015-12-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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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 18: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研讨问题不宜泛泛而谈,针对问题谈具体有时是个好办法。有些观点你不同意没关系,你可以参与、也可以不参与,不要冷嘲热讽就好,其实,我还是很注意讲礼和讲理的。
对提出的问题,切莫以现行规则来套,就下结论。这里是研讨问题,可能有结果、也可能没有结果,而门球论坛就是探求的啊,咱这是谈门球哦。
欲过一门的进场球“堂而皇之”的可以放进场内,实在是说不过去。不沾线,只是一种提法;规定其必须在开球区内并离开球区前线10厘米,我觉得也说得过去。
欢迎就此发表看法观点。

点评

规则规定开球区有一条外沿边线与比赛线外沿相重合,就不合理、不行了么?放球时压开球区四沿边线,难道不能规定为球在开球区内呢?为什么非得说,球是压在比赛线上?!  发表于 2015-12-3 13:15
规则对开球区和四沿边线都已有明确的规定,只是一条外沿边线与比赛线外沿相重合了,就有那么多的人“不能理解"?! 我看,不如索性将开球区整个移到比赛区内,大家可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意见了吧。  发表于 2015-12-3 12:31
如果不许沾开球区的外沿,只要规定,没什么不可以可以。但是,破坏了门球的区域的一般概念:“压区域的边线的球是在区域内”(原 规则 开球区和比赛区是一样对待的,现在要分开规定。) 如果为此目的,规定开球区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 20:57
原规则规定开球时,球必须放在开球区内,但又充许球压比赛线外沿,实际上是放在了场内,如此明显的矛盾应该改改。"开球时球不准压开球区四边",这样球就是真正放在开球区内了,合情合理! 但与"简单实用"关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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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20: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狂人 发表于 2015-12-2 18:31
研讨问题不宜泛泛而谈,针对问题谈具体有时是个好办法。有些观点你不同意没关系,你可以参与、也可以不参与 ...

     原规则规定开球时,球必须放在开球区内,但又充许球压比赛线外沿,实际上是放在了场内,如此明显的矛盾应该改改。"开球时球不准压开球区四边",这样球就是真正放在开球区内了,合情合理!
但与"简单实用"关糸不大。因开球时球员总是想尽量把球靠近比赛线外沿,是否压了外沿,与裁判员还是有争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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