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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4-6-23 12:08 编辑
很多朋友打住本方能得分的球,就想送过去立即得分,不让送,还闹情绪,认为是看不起他,不给他“立功机会”,影响其”战绩“。在实战中,因为送一个不该送的球提前得分,就失掉全局的情况,并不鲜见。不该送而送,就是将值100元的东西,1元钱就卖了,只是提前把1元钱装在口袋里了。下面,根据个人体会,谈点意见,请朋友们指正、补充。
下列情况必送。
1、因时间关系,该球已经没有起杆机会,也没有本方后续他球需要接应并送其得分的;
2、得分又能接应下号,形成优化结组的;(如6球界外,3送7进三门后,正好接应待进一门或压边的5球)
3、比赛接近尾声,有被对方用对方球闪带出界、或顶出界外的危险时;
4、前后受敌,无他处可送的,可做得分并主动出界处理;
下列情况(不属上述情形的)肯定不能送。
1、绝对王牌球,特别是有造双任务的;
2、有站位功能的;(不能轻易放弃二三门的战略要地)
3、进门后,容易被对方袭击的;
4、自球进门得分后的战术任务很重要,送的距离、角度又不是很好,没有成功的把握,为防止他球撞门柱后阻挡自球进门,就不能送;
5、有等候送后续球进门任务的。
除以上情况外,还有些可送可不送,教练根据场上态势和队员技术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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