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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球没有激烈对抗,是受大家欢迎的。但可有可无的犯规就可取消,这样可以宽松比赛,更符合实际,或许给门球多带来些生机。
很赞成这一个观点。比如,界外球进场的推球犯规,平时玩球很多都是将球用脚压线,也没见有产生过很大意见,大家都认同了,这就没什么错了。
还有,在击靠近边线球时,可以让裁判移开界外球,否则脚碰到界外球犯规,这都没有任何意义,纯是耽误了时间,减少了击球员的本场击球机会,再者,界外球本身就是无效的。......。你看这是多么大的毫无意义的时间浪费呀!
仔细寻找,规则内是不是还有许多这样毫无意义的犯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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