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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耶、错耶?还真得钻钻“牛角尖”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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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6 16: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规则》第九条 击球员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一)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三)击球权结束后,该队员应立即退场。

     我认为《规则》中的(一)、(二)……值得钻钻“牛角尖”讨论讨论:
      (一)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此款文字表述,我们完全可以这样理解:击球员获得的击球权没有次数的限制,即此处没有限制其击球权只有一次。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此款文字表述,我们完全可以这样理解:
       1,
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才告结束;那么,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击球权没有结束,即击球员还是有击球权的击球员。
       2,既然还是有击球权的击球员,就还可以击球,即击球后只要“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再击自球,都属合法行为。
       3,既然是合法行为,则击球员击自球后,认为击轻了,只要“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再击自球,击球员就不应该被判“犯规”或“违规”(妨碍比赛)。
        我这样“理解 ”,对耶、错耶?欢迎各位老师评判!   
发表于 2014-3-16 19: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上的论述很明确,我认为用不着再转牛角尖!

点评

不好意思点评放错地方了  发表于 2014-4-19 09:27
哈哈!请看你的第二条,很像足球里的”控球、带球“,这球还怎么打?谁能打得过“你”,你可以把自球“带”到对方的任意一个球附近,然后撞击他,获得续击权,然后在带球到...  发表于 2014-4-19 09:22
欢迎你回帖,但请你评判我的认识是对、还是错?如果是错,请指出错在哪里。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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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6 20: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崔根武 发表于 2014-3-16 19:54
规则上的论述很明确,我认为用不着再转牛角尖!


          欢迎你回帖,但请你评判我的认识是对、还是错?如果是错,请指出错在哪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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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6 22: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此款文字表述,我们完全可以这样理解:击球员获得的击球权没有次数的限制,即此处没有限制其击球权只有一次。     

       1号球员被呼号后,就成为有击球权的击球员,在他击球权没有结束呼叫2号球员前,他能被呼叫几次,只有一次。

点评

1号球员被呼号(在呼叫2号球员前,有时被呼二、三次——开始未听到)后,就成为只有一次击球权的击球员,当他击球权后,就没有了击球权,成为等待结果的无击球权的击球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23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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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7 00: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老师这个问题我的看法,一,获得击球权的击球员击球没有次数限制。如果击球后进门,橦击,就还有击球权呀。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橦击,无过门------击球权即告结束。这一条指的是击球员击球后,硒都门球老师提的是击球员击球后,认为太轻了。轻了以后即无橦击,无过门------。那就没有击球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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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7 13: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把规则全面结合起来看问题。我们不应该理解在击球权没有结束之前,就可以随便击球!规则其他条文规定犯规的击球,理所当然地按照犯规判罚啊!
四、击球犯规
  (一)出现下列行为时,判击球犯规。
  1.开球时,自球未放置在开球区内。
  2.用脚踢槌柄或槌头、用手击球槌或手握槌头击球。
  3.推球、连击或使用槌头击球面以外的部位击球。
  说明:
  ●推球是指击球面与球体接触呈同步伴送状态推进。
  ●连击是指一次击球动作中,槌头击球面两次触及自球。
  4.撞击后,他球未停稳时而击打自球。
  5.击球时,错击了他球。
  6.闪击完成后,有效移动的球尚未静止而击球。
  7.球槌击打到地面,使静止的球产生间接性移动。
  8.球槌碰到正在移动的自球或他球。
  9.获得闪击权后没有闪击而击球。
  (二)击球犯规,取消击球权,并作如下处理:
  1.属于本款(一)中的 1,由击球员拿回自球。
  2.属于本款(一)中的 2、3、4、5、6、7,将移动的球放回原位。
  3.属于本款(一)中的8、9,将自球放到界外,他球放回原位。

点评

8.球槌碰到正在移动的自球或他球。 这款规定,属规则排列不当(也有错)。球槌碰到正在移动的自球或他球犯规,不应该列到此处的击球犯规条款中。因为: 1,击球犯规,指的必须是击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8 19:42
回泰虎老师: 应该把规则全面结合起来看问题。我们不应该理解在击球权没有结束之前,就可以随便击球!规则其他条文规定犯规的击球,理所当然地按照犯规判罚啊! 我是纵观了规则的全文,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7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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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7 2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3-17 13:24
应该把规则全面结合起来看问题。我们不应该理解在击球权没有结束之前,就可以随便击球!规则其他条文规定犯 ...


    回泰虎老师:
          应该把规则全面结合起来看问题。我们不应该理解在击球权没有结束之前,就可以随便击球!规则其他条文规定犯规的击球,理所当然地按照犯规判罚啊!
   
    我是纵观了规则的全文,但没有找到“
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击球员只有一次击球权”的规定”。既然规则对击球权没有击球次数的限制,而且击球权并未结束,按规则“(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之规定,我们完全有理由理解为击球员击球后,在自球出现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等击球权没有结束之前,是可以随便击球的。因为规则并未规定击球员获得击球权后只有一次击球权。我认为这是规则文字的不完善,可以导致人们的不同理解。 
    ●连击是指一次击球动作中,槌头击球面两次触及自球。
          连击,是指一次击球动作中槌头击球面两次触及自球,与两次击球动作不是一回事,有本质区别。      

点评

自球停稳后,再击一次,确实不犯规(不是击球员了);运动中再击一次,是触移动球 犯规。 此处,规则没毛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8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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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01: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2,既然还是有击球权的击球员,就还可以击球,即击球后只要“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再击自球,都属合法行为。
       3,既然是合法行为,则击球员击自球后,认为击轻了,只要“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再击自球,击球员就不应该被判“犯规”或“违规”(妨碍比赛)。
      
       认为击轻了,“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击球员追上去再补击一下自球,击球员不“犯规”或“违规”(妨碍比赛)。
       这样理解 2、3 的意思对吗?学习了!

点评

认为击轻了,“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击球员追上去再补击一下自球,击球员不“犯规”或“违规”(妨碍比赛)。 这样理解 2、3 的意思对吗?学习了! 按规则的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23 08:27
认为击轻了,“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击球员追上去再补击一下自球,击球员不“犯规”或“违规”(妨碍比赛)。 这样理解 2、3 的意思对吗?学习了! 是的。根据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8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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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07: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3-17 20:55
回泰虎老师:
          应该把规则全面结合起来看问题。我们不应该理解在击球权没有结束之前,就 ...

自球停稳后,再击一次,确实不犯规(不是击球员了);运动中再击一次,是触移动球 犯规。
此处,规则没毛病。

点评

我认为规则第九条关于击球员、击球权的界定有毛病。 1,按规则的本意,获得击球权的击球员只有一次击球权,一次击球后不能接着击第二次,但规则文字并无只有一次击球权的限制。而第规则十二条,却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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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8 08: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塞外皖风 发表于 2014-3-18 01:06
2,既然还是有击球权的击球员,就还可以击球,即击球后只要“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 ...

          认为击轻了,“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击球员追上去再补击一下自球,击球员不“犯规”或“违规”(妨碍比赛)。
       这样理解 2、3 的意思对吗?学习了!


   
    是的。根据规则(二)的文字表述,“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击球员追上去再补击一下自球,应该是合法行为,击球员不“犯规”或“违规”(妨碍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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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08: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4-3-17 20:55
回泰虎老师:
          应该把规则全面结合起来看问题。我们不应该理解在击球权没有结束之前,就 ...

您如何理解8.球槌碰到正在移动的自球或他球。

点评

请你看我第16#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8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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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09: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4-3-18 09:13 编辑

硒都门球老师,连击是一次击球动作,和两次击球是两回事。赞同。但是,您去击打正在移动的自球,规则有条文规定犯规啊。我们在此钻牛角尖的前提是如何派生出的问题。那就是我的相应两个主题帖子所说的情况。

这是您说的内容: 3,既然是合法行为,则击球员击自球后,认为击轻了,只要“在自球撞击、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之前”再击自球,击球员就不应该被判“犯规”或“违规”(妨碍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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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第九条 击球员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一)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三)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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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11: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讨论毫无意义,你的牛角尖是错的,错就错在你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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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的讨论何其多,不一定都有意义。可惜你并没有指出我“错”在哪里,而只给了一顶“断章取义”的帽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8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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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8 18: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4-3-18 09:08
硒都门球老师,连击是一次击球动作,和两次击球是两回事。赞同。但是,您去击打正在移动的自球,规则有条文 ...


             《规则》第九条 击球员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一)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三)击球权结束后,该队员应立即退场。
        泰虎老师:我发帖要讨论的是规则第九条的文字界定有不完善的问题。
         1,
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的确没有界定击球员的击球权次数,既可以理解为一次,也可以理解为多次。
        如果界定为:“(一)被呼号后的运动员成为击球员,获得一次击球权”,就不会产生岐意。
       2,(二)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按规则的本意(只有一次击球权),击球员击球后,击球权就已结束,而不是“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才结束。击球员击球后是不能再击自球的,只有获得续击权后,才能再击自球(再获击球权)。
       如果界定为:(二)击球员击球后,击球权结束,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员应立即退场”也不会产生岐意。
       3,删除(三)。
       4,关于续击权,规则第十二条(23页)已有界定,形成了前后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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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8 19: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老师说的正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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