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3244|回复: 19

请教。裁判员判罚是否正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27 19: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⑩球在三门前撞击③球,③球碰门柱反弹回来又与⑩球相碰,裁判员判“重复撞击”犯规!对吗?

点评

支持【戈土衣】  发表于 2013-11-1 12:25
不犯规。  发表于 2013-10-31 21:59
记住,重复撞击只能在“续击”过程出现,其余绝无重复撞击犯规。  发表于 2013-10-28 11:07
发表于 2013-10-27 20: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撞击  相碰两次  没有重复撞击之说  应该是误判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3-10-28 11:07
发表于 2013-10-27 20: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都没发生!
发表于 2013-10-27 20: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重复撞击。详见规则54页。
发表于 2013-10-27 21: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重复撞击
重复撞击是指在续击中,自球再次撞击被闪击过的他球。
(一)重复撞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被移动的他球放回原位。
(二)重复撞击之前自、他球的移动为有效移动。
在一次击球中,两球即使十次相撞也不犯规。这个裁判应该学好规则,再来执裁。

点评

支持老师的判罚,不犯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28 13:08
完全正确,小卒6109老师判断准确。  发表于 2013-10-27 21:19
发表于 2013-10-27 21: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改成10号球闪带3号球,3号球碰门柱反弹回来又碰上10号球呢?

点评

接触犯规,离开不犯规。依据呢?规则有无界定?  发表于 2013-11-1 12:22
有两说道:反弹的他球与自球接触停止,是犯规;碰撞后,俩球分开停止不犯规。  发表于 2013-10-28 11:11
发表于 2013-10-27 21: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域沙海 发表于 2013-10-27 21:08
若改成10号球闪带3号球,3号球碰门柱反弹回来又碰上10号球呢?

这是闪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

点评

是否犯规,依规则判定。规则是如何界定的呢?  发表于 2013-11-1 12:07
判犯规,是错。  发表于 2013-10-28 11:13
是否犯规,要根据不同情况,依据规则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发表于 2013-10-27 21:24
发表于 2013-10-28 05: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域沙海 发表于 2013-10-27 21:08
若改成10号球闪带3号球,3号球碰门柱反弹回来又碰上10号球呢?

    这种球碰球不犯规。但这种情况实际上出现很少,因为来不及抬脚球就反弹回来,往往反弹回来的球触及踩球脚居多,这样就是触及移动球犯规了。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3-11-1 12:07
发表于 2013-10-28 10: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犯规。对3球闪击功后,有一次续击权。,

点评

一次击球多次撞击不犯规  发表于 2013-10-28 10:15
发表于 2013-10-28 10: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不犯规的点评!裁判员在比赛之前都要学习规则。
发表于 2013-10-28 10: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裁判有裁判证吗?不够资格当裁判,对门球规则一窍不通。

点评

宽容。有裁判证误判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发表于 2013-11-1 12:13
发表于 2013-10-28 10: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 发表于 2013-10-28 05:32
这种球碰球不犯规。但这种情况实际上出现很少,因为来不及抬脚球就反弹回来,往往反弹回来的球触及踩 ...

老师说的非常正确,{:soso_e179:}
发表于 2013-10-28 11: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老顽童 发表于 2013-10-27 20:26
一次撞击  相碰两次  没有重复撞击之说  应该是误判

谢谢你的支持!{:soso_e181:}
发表于 2013-10-28 13: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卒6109 发表于 2013-10-27 21:04
三、重复撞击重复撞击是指在续击中,自球再次撞击被闪击过的他球。(一)重复撞击犯规,自球拿出界外,被移 ...

支持老师的判罚,不犯规。
发表于 2013-10-28 14: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师判得很正确,不犯规。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